赵宏刚移居美国的南卡莱罗纳州,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家软件公司的招聘启示,感到自己非常合适,便去应聘。
在公司的招聘厅里和赵宏坐在一起的还有费尔南先生、莱丝丽小姐、卡尔比先生,他们也都是前来应聘的。
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麦考特先生负责接待他们,麦考特简单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后就开始念出一条 条公司对员工近似于苛刻的制度规定与要求,由于这些制度规定过于苛刻所以费尔南先生、莱丝丽 小姐、卡尔比先生开始提出意见,并且与考特先生稍有一些争执。而赵宏却表示可以接受所有的制度规定与要求。
三天后,应聘有了结果,除赵宏外其他三名应聘者都被公司录用。赵宏感到非常意外与生气,他立即 拨通麦考特经理办公室的电话质问道:“为何我可以接受公司的全部制度规定与要求却不能被录用?而其他人不愿意接受这些制度规定却被公司录用?你们是歧视中国人么……”
等他冲动的讲完这些话后,麦考特先生语气平和地说了这么一番话:“提出不同的意见是我们这个国 家每个人都应有的自由,那些制度规定的目的是让员工能提出不同的意见来用于修改和完善。其他 人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而只有您表示愿意接受这些并非都是正确的制度规定与要求,我想这些制 度规定也并不是您都真心乐意接受的吧?因此这说明您是一个没有自由感的人,一个连自己都无法让自己自由的人怎么去为公司工作呢?请不要忘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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