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用这样一个题目来表达我对阅读《教父》之后的感想是否合理。我所能说服自己的是:题目 中的“多情”、“剑”和我所理解的《教父》中人物及他们所处社会是一致的。比如说主人公维托 ·考利昂,或许他原本是一个单纯的普通的人,他的欲望和大多数人一样:得到很 多钱。人人都想很容易地很快地并且在不触及法律的情况下就满足这一正常欲望,但是事实告诉我 们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循规蹈矩换来的永远只是平庸,短时间得到一大笔钱,要么是中了彩票,要 么是干了见不得人的勾当,要么是富翁亲人留下的巨额遗产,要么你在做梦。《教父》第一章引用了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一句名言:在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
那是在去年八月初的时候,我和甘小宇出去逛街——你能想象两个男生在大热天里逛街是一件怎么样 的事。在一个有空调的大商场门口,我们稍微凉快一些后就一致决定去新华书店看看。本地的新华 书店以教辅书多而远近闻名,因此我们都少去,算起来这还是暑假里第一次到新华书店。在那里, 我们抱着大海捞针、鸡蛋里挑骨头的想法,穿过层层的教辅书,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这本《教 父》,译林版的。几乎全黑的封面着实引起了我的好奇感,书的封底有一段介绍文字,于是我知道 这大概是讲美国黑社会的。当时我准备花三天时间到新华书店解决掉这本接近五百页的书,一来我 对外国书籍尤其是所谓的名著没有什么好感,二来嘛,我舍不得花几十块钱买本看了就扔的东西, 因为我书架上从来不放外国书籍。而甘小宇觉得应该买去细细研究,说不定凭此就组建黑社会帮派 ,从此呼风唤雨好不得意,就如同武侠小说里谁捡到一本发黄的武功秘籍就注定日后称霸武林一样。当时我们激动得如获至宝,并且差点为组建帮派之后谁当老大而争论起来。接着,我掏钱买下了这本《教父》。
我之所以花这么多时间来说明买这本书的过程,是因为我觉得有必要告诉大家一切皆出于偶然,买下书后所产生的震撼也好,所引发的思考也好,决定写下这写文字也好。
一 维托·考利昂
这个老头子几乎成了人们心中的神话,因为他手中权力之大已经伸到了美国社会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 ,他可以为大家办到任何事,大家尊敬地叫他:教父。我在想,除了考利昂自己坚韧的性格以及聪 明的生意头脑外,他父亲的死对他日后成为美国黑社会叱咤风云的人物是否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知 道,考利昂的父亲正是被黑社会杀的,他也因此偷渡到了美国。越看到后面我就越能否定这个看法,只能说这见事对他有极大的触动,仅此而已。
我还是想以本文题目的形式来说明。众所周知,在一个陌生的国度要想滋润地生活下去需要有很多钱 ,得到钱的途径不能象当地人一样规矩地工作,自然而然我们的主人公必须采取特殊的手段。契机 是一个黑社会的小混混,不仅让考利昂稀里胡涂地失了业,而且还要敲诈勒索他。要知道,考利昂 和另外两个朋友是通过抢劫货车才得到的一小笔钱,一个混混想开开口就分去一部分实在有些想不 开。接下来就很清楚了,杀掉小混混,自己做生意,走私橄榄油,还有就是,帮助其它人。这样一 个集团越做越大,要想保持下去就得组建自己的军队,贿赂国会议院,收买各个阶层的人物……于是,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生意组织成长起来。
这一切看来是偶然而非必然,实际上刚好相反,是必然而非偶然。
考利昂老头子在这个组织里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的人。偏偏在我们看来,考利 昂老头子是情有可原的,我们只把错归咎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本质。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作者 马里奥·普佐的写作技巧来。正如美国文学评论家霍尔·伯登所说的:“普佐的表现技巧颇见功力 :在他的笔下,一个本来令人感到义愤的情节都十分入情入理……”可以说,在这本书中,人们是 “多情”的——即是想很容易地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社会是“无情”的——即是它告诉你,唯一的途径就是做违法的事,以牺牲大众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这种矛盾始终存在于本书中。
二 桑迪诺·考利昂
我觉得,每个小孩子所能享受到的最大幸福莫过于和父母在一起无忧无虑地玩耍了。父母是普通的工 薪阶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星期天不用上班,一年有那么一次可以去度假。按照我这个想法,孩 子们就是“多情”的剑客了;而现实有时跟我们开的玩笑却不那么好笑,就如桑迪诺,亲眼看见父 亲杀人,目睹父亲一步一步成为黑社会头目,自己不自觉地参与家族生意而不是上大学毕业后成为 律师或是政府官员,这算不算是“无情”的剑?到最后,桑迪诺被父亲的对头杀掉,他是否恨自己的父亲是黑社会的?
我的朋友甘小宇,小的时候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开心成长。大约是在他五岁时`,父亲死于一场车祸 ,母亲索赔未成积郁成疯,最后也服毒自杀。然后他就被送到他舅舅这里,做了我的邻居。甘小宇 常说,生活真是不公,他只想要平常的正常的生活,为什么连这一点都无法得到?我无法回答,只 有难过。这小子曾经在一段时间里理智全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大声地哭,大叫道:我干嘛还 活着?爸爸妈妈都死了,我还活着干什么呀?把我们吓得半死。最后他舅舅搬来木梯,我顺着上去从窗户里爬进去开了门。
我想,人是不是非得要经历过一些事后才会懂得什么可贵?如果甘小宇父母健在,他是不是会嫌弃父 母不是高干、不是富翁、不是明星?如果回答是“是”的话我真的有些悲观失望了,政治课上讲的 什么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统统不起作用了,人们懂得这些观念时会发现失去的太多了。所以,我宁愿自己是杞人忧天。
三 同样的人们
在《教父》中,同样的人比比皆是,他们都是“多情”的剑客,最开始是渴望平静的生活做个奉公守 法的公民,而不知不觉中原有的憧憬却被社会这把“无情”的剑给扼杀掉。换句话说,在这部小说 中,他们是赤裸裸的“坏人”,干着黑社会的勾当,而作者普佐巧妙地把矛头指向整个“无情”社会而非“多情”的个体。无疑,这点令我和甘小宇相当佩服的。
比方说汤姆·黑根,如果没有碰到老头子,他可能继续流浪街头,不知哪日是生活的终点,不知下一 刻是否还在这个世界。任何一个生活落魄的人被搭救,那他对“恩人”必定是莫大的感激的,古人 就有“再生父母”一说,我想汤姆也会这样认为,命是老头子给的,他一生都属于老头子了。老头 子将他视为亲生儿子,送他上大学,学律师,可能还会给他娶个漂亮媳妇,但后来却不是这样的, 不难想象,老头子把他培养成了自己的牟利工具,为自己伟大的家族生意服务。尽管作者普佐把汤 姆描绘成一个对考利昂家族事业无比神往的家伙。而我认为汤姆的真实想法应该是:老头子给了我 重生,送我上了大学,我要好好工作,一辈子都不会忘掉他的大恩大德。也就是说,我不认为汤姆会喜欢过黑社会的生活,尤其他所处的位置,完全是刀尖上舔血,后果可以想象。
还有大学毕业后本应好好当教师的恺·亚当姆斯,她的生活因遇见考利昂老头子的小儿子迈克而改变 ;还有约翰昵·方檀,本来早年是流浪汉,后来认考利昂老头子做了教父,从此发迹一越成为好莱 坞闪亮明星,同时,他是生是死,是起是落,也就完全掌握在老头子手中,难怪约翰昵生活不如意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他的伟大的教父,这到底是喜剧还是悲剧?
是不是社会是怎么样的,我们就必须放弃自己美好的理想而服从宿命的安排?甘小宇笑笑说,其实这 就牵扯到“是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的争论上去了,也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 。我想了想,说,从整个社会看来是唯物主义的观点比较准确,而我骨子里大概是个唯心主义者,因为我相信尼采的“强力意志”说,我们不能屈就于命运的胡涂安排,而应该追求自身的更高阶段。
四 甘小宇、我
在前面我说过,甘小宇是个孤儿,从小父母双亡,可怜得很。搬到他舅舅家做了我的邻居后,我们就 天天黏在一起了。他的舅舅舅妈常常加班,我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对我疏于管理,所以我们常常在 黄昏放学的时候跑到附近的酒吧喝酒。我们也不是那种特能喝的人,况且来酒吧的形形色色的人大 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至于在乎的是什么那就因人而异了,真正拼酒的哪来酒吧呀,抬一箱回家里自个儿喝。
甘小宇一直对父母的死放不开,我不得不充当挽救“失足少年”的角色。甘小宇常常问我,我这样生 活下去究竟是为了什么?通常我都是回答说,你爸妈生下你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生活下去,你说他们 是为了什么?这样两个问之后我们就喝酒。我看见灯红酒绿下的男女们,我说,小宇,你去问问他 们,这样生活下去是为了什么?甘小宇正想笑,突然就呛住,在那里费劲儿地咳嗽,接着是我也笑了起来。笑完后我们就去洗手间把自己整清醒点,接着回家。在路上买支口香糖,为了祛除口中酒味儿。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二零零三年八月,看完《教父》之后。
甘小宇对我说,你说得对,我们是“多情”的,社会是“无情”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这个社会所有于 我们不顺的东西!从现在开始,我也相信尼采的“强力意志”说了!呵,尼采真是位伟大的老头子!
我说,普佐同样是位伟大的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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