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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同居12年二奶打上门3

作者 : pig
Review by : pig100
浏览次数 : 180  词语: 900   出版日期: 九月 07, 2006
李女士再傻,也明白老公一定在外面有女人了,但她总以为丈夫不过是拈花惹草,逢场作戏,不至于 把家毁了。曾某也如他承诺的那样,在她面前从未提过离婚二字,她虽然内心很痛苦,也吵过闹过 ,但仍不愿相信那人真的就是丈夫在外面养着的二奶。见她未被吓退,自始至终没有放弃婚姻的意 思,王某不知通过什么途径找到她娘家的电话,骚扰她的母亲和家人。“有时她半夜三更也打来电 话,开口就骂,我足足被她骚扰了几个月时间。我想,如果真的是我老公要离婚,他自己会回来跟 我说,她越是这样,我越明白一定是我丈夫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她才发了疯地找我出气,所以,无论我丈夫以前真的做了什么,我都只有一个信念,要保住这个家。”
   上门提要求:不离婚就给四十万!  
  见骚扰无效,两天前的一个下午,那个女人单枪匹马地从东莞来到沙井,找到村委会和妇联,要 求给她和曾某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入户,并享受村里男丁应该享受的待遇。在遭到村委会的拒绝后,她明知曾某在,还径直来到曾家,一进门就向所有人表明身份。
   这是李女士第一次见到这个电话里听过无数次声音的女人,“她长得很黑很瘦,三十来岁,来势凶猛,性格泼辣,吵架我绝不是她的对手。”  
  李女士说,作为曾某的妻子,也是户主之一,自己是不会同意那个私生子入户的。她说村里的规矩是嫁出去的女儿分红,娶回来的媳妇不分,去年7月已给每户签下合同。
   后来,村妇联到场调解,说如果最后认证孩子是曾某的,可以送回曾家抚养,如果孩子一直跟着母亲在东莞生活,则由曾某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
   曾某现在华侨城一间餐厅工作,每月5000余元收入,王某要求每月给她2500元,如果 不离婚,就要一次性付40万元给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她说她绝不放弃孩子,如果不给40万元也不离婚,孩子将来没有户口,她就会告到法院,就会死给他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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