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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十月 27, 2006
黑暗《长篇连载》408月4日,华盘昌在判决书上签字。 无 锡 市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1997)郊行初字第6号公诉机关:无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华盘昌,男,53岁,汉 族,高中文化。海南公司总经理。住本市……。1996年4月30日被关押。1996年5月1 日被收容审查,1996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无锡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平国、时 飞,无锡市连天律师事务所。无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12月10日以被告人犯侵占罪 ,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无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宁朝 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华盘昌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 ,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在庭审中就被告人华盘昌侵占的 事实进行了充分、合法的讯问;所宣读、出示的海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无锡市公司任命书,海南 科技厅批文,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企业注册处证明,中国工 商行海南分行的银行传票,无锡市公安局的技术鉴定书,海口环基公司、郑铁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 书及协议,提供的证人余金流、成雄、孙惠、……证词来源合法,且证据间具有海南公司属集体性 企业、被告人华盘昌侵占38万元的过程、时间及所侵占的38万元属公款的证明能力,故应于采 纳。被告人华盘昌提出的海南公司名为集体,实为个体,且有一系列变更法人的手续及余金流有口 头承诺的辩解和辩护,以及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荣耀的证词,经查,有海南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注册书、海南省科技厅批文,海南工商局内资企业注册处证明,无锡市公司任 命书及余金流的证词证实,海南公司是属集体企业,辩护人提供的证词不足以推翻海南公司属集体 企业的整个证明体系,故被告人华盘昌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及提供的荣耀的证词与事实不符,不 于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华盘昌所得的38万元人民币是与达挥公司进行椰子汁的联营业务, 且提供了联营协议证明,经查,与事实不符,不于采纳。无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华 盘昌犯侵占罪,证据确凿,其罪名成立,应于采纳。被告人华盘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收款不 入帐的手法,侵占本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据此,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华盘昌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从判决 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1996年4月30日起至2003年 4月29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二、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恽稀 审 判 员:易良费 代理审判员: 窘鼎 1997年7月29日 书 记 员: 严惩呜呼!181997年8月6日,华盘昌向季干部提出,要聘请律师。并呈上了“委托律师申请 书”。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执法机关都无权阻挡。可是,在华盘昌 的身边,增加了不少的规劝:“上诉,上诉有什么用?都是合穿一条裤子的连挡麻子!不要白白浪 费时间和精力了。”“上诉嘛,有几个是成功的?++、+++,上诉反而加了几年徒刑,不要自 讨苦吃,白白浪费时间。”“华盘昌,我劝你,不要上诉了,++监狱已给你留了一个空位子,在 等候你的上山!”这些,大都是出于善良人们的忠告,也出于涉世者的经验之谈,当然,也是对中国目前法律的贬犊!这在中国目前司法界司空见惯的现状。“你决不能上诉,”华盘昌站在门口,一个干部向他走来,隔着铁窗对华盘昌说:“你还有几十万元 的钱在专案组吧,不上诉,就还给你。如要上诉,你就永久也别想要了!”不等华盘昌回过神来, 这个人扭头就走了。看来,他是特意来关照的。是好心的规劝?还是施加压力?是本人的忠告,还 是“上面”的意图?华盘昌一时摸不着头脑,难分真伪。华盘昌处在迷茫中,他在十字路口徘徊! 是出于本人的好心规劝?看来不像,他不可能知道华盘昌还有那些多收缴的钱,也根本无从知道, 这些钱可以不可以退还,钱掌握在专案组手里。是家中要他带信的吗?不可能!家中不知道有这个 结论,也不知道究竟被扣多少资金,专案组不会把这个结论告诉家中的人。那么,只有这种可能: 是专案组通过他们来向华盘昌施加的压力。华盘昌想,这些人的规劝不是偶然的,明里不好直裁了 当的阻止华盘昌上诉,因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只好千方百计的通过旁人,通过华盘昌的关 系人来说服华盘昌,以动摇华盘昌上诉的决心。放在华盘昌面前的路是,要么上诉,要么就老老实 实的上山!经过反复的考虑,华盘昌决定上诉!他还要作最后一次的拼搏!那怕是只有1%的希望 ,他也要作100%的努力!这些人的游说更加坚定了他上诉的决心。他想,这只能说明专案组在 心虚,他们是在理缺!既然是法律公正的判决,为什么还要惧怕当事人的上诉?既然是判得有理, 为什么要做这么多小动作?上诉!毫不退让的上诉,哪怕是多余的钱一分钱也不退!那怕是在上诉 时再加几年徒刑,他也要履行自己的权利!华盘昌在艰苦的环境里起草着上诉书。干部也在故意在 刁难:不给纸!他想到了地下工作者,就用手纸写!为了避开其他犯人的注意,华盘昌利用晚上看 电视的时间,一个人躲在最后偷偷的写;夜深了,为了怕被干部发现,就偷偷地钻在被子里写。最 使华盘昌感到恼火的是,眼睛的老化,又没有眼镜,一到晚上,就什么也看不清。只有模模糊糊的 一塌黑影。华盘昌凭着多年的写字经验,凭大约,把字写得大一点。就这样,勉强写了一份初搞; 又怕被干部看到、抄身、抄号子,分二叠,放在鞋垫底下。8月11日,律师会见,华盘昌就从鞋 垫底下拿出来,把上诉书偷偷地交给了律师。真是一幅惊心动魄的地下工作者的画面!其实,华盘 昌大可不必这样,上诉,光明正大的!他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当着干部的面写你的上诉!你干部能拿他奈何?反过来,干部应该为华盘昌提供一切方便才对!上
诉 状 上诉请求:撤消一审判决,依法予以改判。 事实与理由: 1.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海南公司是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私营经济企业:有992年11月签订的协议、一系列变更手续、荣耀的证词等为依据; 2.所谓38万元的“侵占款”是房地产产生的利润,房地产所需的570万元前期资金完全是华盘昌个人名义筹措的,因此,38万元是个人的应的财产! 3.审判证据不足,法庭提供的证据不足于以证明是集体。 上诉人:华盘昌 1997.8.108月12日,由律师正式向市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华盘昌在耐心等待着。按规定 ,中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华盘昌还在焦虑中等待。华盘昌 的心中渐渐地又升起了新的希望!他盼望着无锡市有一个潘火中式的法官!10月12日,提上“ 上诉状”已经整整二个月了。这一天,牢们“当啷”一声,随着狱警的一声叫喊,华盘昌被带出了 牢门。时间是上午10:40分。,离开饭时间还有5分钟。是提审?还是发裁定书?华盘昌心中 疑惑地想。提审室坐着两个中年人,正在一叠案卷上忙碌着什么,看见华盘昌走进去,慢悠悠的抬 起了头,不紧不慢地问:“你是华盘昌?”“是的。”华盘昌回答。“你的上诉,我们收到了,前 段时间忙于一个大案,没有时间来,现在我来询问核实一下。”来人从手提包里翻开三本厚厚的卷 宗。“华盘昌,把你的上诉理由再谈一谈。”来人说。华盘昌严肃而谨慎地申述着自己的理由,这 在华盘昌的脑子里已经滚瓜烂熟,似背书一样的1、2、3、的数述着。“开饭了,快点!快点! 门口的狱警催下班了。”等到狱警第二次催“快点”的时候,法官无可奈何的说:“就这样结束吧 ,你有话,可以向你的律师说。”华盘昌表示了疑惑的神色:“我一定会叫你的律师来,保证!你 要是不信,我可以在这个谈话笔录上给你写上,‘找律师谈话予以认可’的字句。”华盘昌只得表 示默认,随即,就在谈话笔录上签字。前后总共20分钟时间。他在耐心的等待律师的到来,他相 信法官不会骗他,他准备作详细的阐述。然而,他再也没有见到法官的承诺及等到律师的到来!1 0月23日,一份裁定书送到了华盘昌的手里。还是那两个法官,他们望着华盘昌,感到有种说不 出的滋味。嘴里对华盘昌说:“中国的法制,现在还没有走上轨道,还是人治,你还是忍了吧,我 们也无能为力。”法官两手一摊作出无可奈何的姿势。在这些执法者手里,还能寄希望于支持公道 ?还能寄希望于上诉平反?这不是对上诉当事人的玩弄吗?而这些执法者,是为了遮人耳目而已! 一切都在骗人!欺骗当事人!欺骗被愚弄的公民!欺骗法律,欺骗法律的尊严!也在欺骗他自己的 良心!华盘昌望着法官,不由自主的叹了一口气:“这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华盘昌嘴里 吐着自己心中的不平。华盘昌无可奈何的在裁定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裁定书都是千篇一律的法 律文书,这是这些法官们背得滚瓜烂熟的陈词滥调。这种法律文书错误百出,把华盘昌的犯罪行为 提前到1979年以前,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这那里是盖有庄严国徽的法律文书?1979年华 盘昌还没有经商,何来侵占?那来“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华盘昌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简 直不是法律文书!把它称做垃圾纸还更确切一些。华盘昌无力抗拒,无力挣扎!面对如此强大的国 家专政机器,他只有一次次的惨败!他存在的一线希望只能在身旁檫肩而过了,永久也实现不了。华盘昌的希望终于彻底破灭了,像一条海浪中颠簸的帆船,随时都有吞没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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