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鼓励发展畜牧业一是扶持鼓励大户。名级干部每人分另u联系并扶持3-5户养殖大户;对连 续两年以上规模化生产的大户同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子女伏先招干或入学委培;对全年向国家交售 商品猪sop以上的大户每头奖现金日元.出栏肉牛lop以上的每头奖现金10元;对养殖状元 ,县上给--。二是鼓励先进工作者。对发展畜牧业生产或支援畜牧业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区、乡、 材党政干部和部门职工给予记功奖励.按现行工资制度优先晋升工资.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优先招干 或进人大中专院校委培。三是悬奖攻关。对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猪.牛出栏任务,商品猪、牛交售 任务.生猪税收任务,畜牧业发展基金收取和上解任务.如数兑现防疫保障费的区.由县上奖现金 习万元。四是建立畜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拿出5万元纳人畜牧业发展基金;并将猪、牛经营单位 和个人收取的技改、检疫费和生产发展费纳人发展基金.专户储存,严格管理.用于发展畜牧业生产。(巴中地区财政局苟仕让平昌县鼓励发展畜牧业@苟仕让$巴中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