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肥召开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5月下旬在肥召开,省国税 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传达、贯彻了全 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以来我省国税系统开展反腐败 斗争情况和经验;研究部署了近期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省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 任马恒德在会上传达了全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伯勤在会上作 了《要进一步把全省国税系统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讲话(讲话另发)。省国税局党组成员 洪治社同志在会上就1994年全省税务系统开展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及95年国税系统纪检监察 工作的意见作了工作报告。他说,去年,我省国税系统共受理案件线索253件,立案查处34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挽回经济损失18.41万元。1995年全 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和"两个转移"这个重点, 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要求,着重在深入上下功夫。在税务人员中要认真 抓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抓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教育。要组织 广大税务人员认真学习孔繁森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孔繁森的精神鞭策和激励税务人员,引导国税干 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廉政勤政 意识,抵制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继续 对照中纪委的两个"五条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基层税务所(分局)负责人,根据中纪委五 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会议精神,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不准违反规定建私房,不准侵占集体和群众的 利益建私房;二是不准挪借、拖欠公款,不准利用职权占用企业和集体钱、物;三是不准弄虚作假 送子女参军;四是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承包经营提供优惠条件;五是不准利用 亲属、子女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会议还交流了各地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对如何贯 彻全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安徽省国税系统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税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梦滔)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肥召开@梦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