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开发概况1.1森林公园发展迅猛我国的森林公园建设,起步于上世纪8 0年代,发展于90年代,现在是稳步提质、健康发展的新时期。历数森林公园建设的规模和速度 ,从1982年我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在湖南张家界诞生至1990年,9年时间建立了16处 国家级森林公园,平均每年不到2处。1991年至1993年的3年时间,建立国家森林公园2 18处,相当于前9年的14倍,加上各省建立的省级森林公园,全国森林公园总数达608处,是公园建设发展的快速时期。截至2002年,全国各级森林公园1476处,总面积1 269万hm2,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39处,面积达875万hm2。<1>1.2森林公园是 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国家公园(各国的名称不一,如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自然 公园等等)作为国际自然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国家对自然的保护水平。根据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1993年统计,全球国家公园及类似的保护区数量达到9832处,总面积9 263.5万hm2。<2>我国在完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和制定利用天然产品的法律法规方 面,已经取得了稳步的进展,为国际保护做出了越来越多的努力。目前全国就地保护设施主要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3个体系,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146处,总面积8 813万hm2,占国土面积的8.8%<3>。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9处,面积514万hm2<2>,占国土面积的0.5%。全国已建立各级森林公园1 476处,总面积1 269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3%,占全国森林面积的8%<1>。森林公园在国家自然保护 区系统中的地位将越来越突出。1.3森林旅游在林业产业和旅游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国森林旅游随着森林公园的建立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年全国森林旅游人数为8565万人次,其中海外旅游者170万人次;2002年森林公园旅游人数达到11 027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达到264万人次,比2000年分别增长53.5%和76.7%。 森林公园的旅游收入呈相应快速增长2,001年全国森林公园以门票为主的旅游实际收入为28 .17亿元,2002年达到37.03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118%和187%。全国 森林公园创造的社会综合产值(按2003年国内旅游人均消费计算),2001年为385亿元 ,2002年达487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25.8%和59.2%<1>。森林旅游业 正在成为我国林业产业中的优势产业和强势产业。森林旅游业在全国旅游业中的位置也尤为重要。全国2002年国内旅游人数达8.78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3878.36亿元<4>,森林旅游的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占全国的12.6%和0.95%, 地质公园接待的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占全国的1.7%和0.24%,工业旅游的游客数和收 入分别占全国的0.5%和0.005%。2森林公园存在的潜在问题2.1生态风险加大森林公 园的建设和森林旅游的发展,如不加以正确的引导、管理不善、节制不严,都会造成对森林生态系 统的负面影响。虽然目前大多数森林公园尚不存在人满为患,或由于资金问题尚未进行大规模的旅 游设施建设,但仍不可忽视这种潜在的负面影响。2.1.1环境污染大量游客的涌入在给公园带 来丰厚的经济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如汽车等带来的噪声;游客废弃物、排泄物、 垃圾等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公园的宾馆、饭店等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对大气、水质的污染; 等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环境污染现象。2.1.2动植物生存受到威胁公园在开展森林旅游活 动中,如果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条件的强化开发力度,导致游客蜂拥而至,严重超越生态系 统的自动调节和补偿能力,会使植物遭遇游客的蹂躏,林下的地被植物和腐殖质层遭到严重破坏, 土壤板结,水土流失,促使森林发生逆向演替;同时由于游客大量涌入,游客发出声、光、气、物 的无序行动,将侵犯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命进程,繁殖能力下降。2.1.3 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森林公园游客大量增加,森林火灾的隐患加大。而火灾带来的生态破坏是巨大的 。1987年发生在大兴安岭的一场大火,毁掉近100万hm2的森林,进而形成了过火带草地 ,松林种植带也是过火后形成的<5>。2.1.4外来生物入侵的危险旅游者及其交通工具常常 是外来生物的传播媒介,使其有害生物在公园内传播和蔓延,形成生物风险。据2002年6月1 8日《文萃》报报道,“我国每年仅几种主要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失就达570亿元”。2.1 .5健康风险2003年的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波及全球30多个国家或地区,随后的 禽流感蔓延,对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失,对人类产生巨大伤亡。同时,大量游客集中景区,降 低景区的空气质量,降低负离子含量,增加细菌数量,影响人类身体健康。2.2景观质量降低景 观质量降低,甚至受到破坏,主要是由于资源的不适当开发和过度利用的原因造成的。在旅游开发 建设过程中,常常可以看到景点、景区内因基础设施建设破坏景观资源的现象。如盲目照搬城市公 园建设的手法,大造楼、台、亭、阁,大搞索道风、宾馆热,有的甚至闹出了修假山、造喷泉的笑 话。也有的是因为规划不合理,造成遮景、败景、煞景或主副景衬景不协调的现象。降低了森林景 观的质量,甚至破坏了难以恢复的优美森林生态环境。2.3法律制度不全目前森林公园主要以《 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的法规、条例为法 律武器。国家林业局1994年1月颁发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旅游资 源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这仅仅是业务法规,缺乏严格的法律效力。因此,目前缺少保护森林公 园的法律武器。2.4投入严重不足我国的森林公园大多是在原有国营林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在过去几十年计划经济时期,为国家的林业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在开展森林旅游,其必要的旅 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尤为困难。目前,森林公园建设既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成本,连其相应的基本建设和保护管理事业经费也未进入各级财政的笼子,导致森林公园基础设 施十分薄弱,保护管理经费奇缺<5>。3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的对策3.1优先保护资源,积极开 发旅游我国的森林公园和世界的国家公园一样,担负着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的重任,世界国家公园 都特别注重自然的保护,把保护放在首位。如美国的黄石公园提出“资源保护是公园管理的使命” ,日本的自然公园强调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适当利用公园的保健、休养以及科普教育功能,并在 《自然公园法》中加以规定。只有做好保护工作,才谈得上利用。积极发展旅游,是在尊重自然规 律和自然环境特点,受环境保护制约的条件下,做到旅游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 步发展。森林公园的建设,范围广、内容多、投资大,笔者仅提出开发建设中应遵守的两条原则。 1)开发力度不得超越生态阈值的原则。生态阈值就是景区自然生态系统自动调节能力的限度。当 人为活动过大,或环境污染物过多,开发过度而超越限度时,系统就会受损甚至崩溃。2)以自然 景观为主体的原则。森林景观是森林公园的主体,是公园中最基本的旅游资源。在森林公园开发建 设中,其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和建设好以森林为主的景观。世界各国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日本 在《自然公园法》中,规定了建筑物的体量、风格、布局2006年第2期中南林业调查规划第2 5卷以及房顶的颜色;印度印西亚巴厘岛上最豪华的大酒店,其大堂没有铺地毯、没有铺大理石, 而是沙滩,但酒店内部却又是精心设计、尽心管理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外观统一、自然、协调,内 部舒适、豪华。3.2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生态意识教育是一种严肃的事,也是各国十分重视的一 项事业。如美国在国家公园管理部门专门成立了宣传讲解中心;英国在全国建立了200多个游人 中心<2>,主要对游人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游人对保护自然重要性的认识。我国的生态环境教育 工作,首先在于进一步提高对此项教育的认识。要明确生态环境教育和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同样是 “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同样可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次是加强全方位的 生态教育。对当地居民、对游客、对公园职员均应进行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知识教育和培训。最后 是终身教育,对全民从小就接受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培养热爱自然、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伦 理道德观,并成为国民的自觉行为和道德准则。同时,公园应该利用各种传播工具在宣传自己的同 时,宣传保护知识。在游客进入景区之后,要加强教育体验,使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获取新的知识, 了解各种资源的价值和作用以及保护的常识。3.3健全法律法制,强化行业管理世界上许多国家 在国家公园方面制定了法律法规,为公园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法制保证。我国在自然保护、环境保 护、文物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条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在旅 游和森林公园方面的专门法规(或条例)滞后,使得建设森林公园,开展森林旅游缺乏法律地位。 应依据以上各方面的法规条例,制定我国森林公园法或条例,促进我国森林公园发展步入法制轨道 ,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森林公园的行业管理急待加强。森林公园发展迅猛,各级林 业主管部门在组织管理、行业政策,旅游、技术、质量、生态保护等方面,应加强调控、监督和指 导。以实现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快速、健康发展。3.4加大建设投入,完善旅游设施在发达国家 ,一般都是国家投入或国家和地方共投。如美国黄石公园的资金大部分是经国会批准划拨的,其次是公园自身的门票收入,资金很充裕。日本是根据公园的级别,分别由国家或都、道、府、县政府解决,小部分通过自筹、货款、引资等多种形式。我国森林公园起步晚,暂无法律条款规定。鉴于目前经济状况和已经开始实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