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旅游资源是指具有旅游价值的文物资源。我国的文物旅游资源极其丰富 ,一旦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 ,将对我们文明古国的旅游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国内对于这一课题 ,还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该文以十三朝古都洛阳的旅游文物资源分析为例 ,总结文物旅游资源的一般性特征 ,探讨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理念 ,并寻求开发利用对策。1 文物旅游资源的特征1 .1 洛阳文物旅游资源现状特点洛阳的旅游业 ,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烟愁雨啸奈华生 ,宫阙簪裾旧帝京”(北宋·司马光《过故洛阳城》)。从夏到五代的后晋 ,先后有十三朝建都于洛阳。十三朝古都的文化底蕴 ,留给洛阳极其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 ,也为我们选取洛阳作为个案研究提供了历史文化背景。据笔者的实地调查 ,洛阳文物旅游资源最主要有两个特征 :一是总量丰富 ,文物价值高 ;二是存在方式上具有“地下多 ,地上少”的特点。1 .1 .1 总量丰富 ,文物价值高 洛阳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地下文物宝库”。据不完全统计 ,洛阳出土的文物数量约占全国的十三分之一。在全市范围内 ,到 1 996年止 ,经各级政府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有国家级 8个 ,省级 5 4个 ,市县级 1 0 74个 ,其中仅馆藏文物就达 40余万件<1> 。洛阳灿若繁星的文物 ,大体上可以按照古遗址、古石窟、古建筑、古碑刻这些“古”字系列来概括。正因如此 ,洛阳市文物旅游资源不但总量丰富 ,而且文物价值高。如著名的洛阳旅游项目“老三篇” :龙门石窟、关林和白马寺 ,都是国家或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其他具有特色和潜力的文物旅游资源诸如洛阳市博物馆、邙山古墓群、古墓博物馆、王城公园 (周王城遗址 )、民俗博物馆 (潞泽会馆 )、千唐志斋等博物馆 ,不但类型丰富 ,所藏亦不乏国宝级文物。这些高品位的文物旅游资源 ,构成了洛阳市支柱旅游资源 ,也是洛阳市旅游资源的重要特征。1 .1 .2 地下多 ,地上少 仅大概统计 ,洛阳地下的各种遗址、遗存类文物有 :旧石器时代遗存2处 ;新石器时代遗址 2 3处 ;古城址有五大都城遗址 ,3处列国故城 ,3处府县故城 ;另有各类作坊遗址 1 4处。与此相反 ,洛阳市地面文物保存相对较少 ,以地面文物最具代表性的古墓、古石窟和古建筑为例。都说“生在苏杭 ,死葬北邙” ,洛阳地区古墓的确不计其数 ,但是相对集中够得上景观规模的只剩下陇海铁路沿线的二、三十座邙山古墓冢群 ;众石窟中 ,除了龙门石窟外 ,其余几处小石窟被破坏极其严重 ,很难具备旅游欣赏价值 ;另外 ,以白马寺为代表的古建筑类屈指可数 ,现有的少数古建筑 ,如潞泽会馆、洛八办等也因为建筑年代多在明清 ,缺乏特别的文物价值。洛阳市文物旅游资源这一特点 ,使本市旅游业的发展遇到“可说的比可看的多”的尴尬局面。1 .2 洛阳文物旅游资源的一般特征1 .2 .1 价值的双重性 文物旅游资源价值的双重性是指资源本身具有文物和旅游两方面的双重价值 ,是由于评价角度和追求效益的不同所导致。单从文物角度着眼 ,更重视其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 ,重在社会效益 ;而从旅游价值评判 ,更重视其旅游吸引力及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对文物旅游资源的充分认识 ,在实际操作中至少对以下两方面有指导作用 :1 )对文物旅游资源的选择判定有了依据。文物旅游资源能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有学者认为文物旅游 资源主要从形态美、色彩美、声音美、工艺美、时代美和意境美这几方面为人们提供高层次美的享受<2> 。此外 ,笔者认为文物旅游资源至少还能满足人们对古代文化的一种溯源探寻心理。文物在形态上 ,或古拙 ,或精美 ,满足了游客的猎奇心理 ,其文化蕴涵又可以满足游客探祖寻源、文化回溯心理。以上这些能从文物旅游资源上获得美的享受 ,正是旅游的魅力所在。也只有具备以上美感的文物 ,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文物旅游资源。 2 )为我们开发人文旅游资源时提供了新思路———对历史文物的精美模仿、重建 ,达到同样在某种程度上满足游客对文物原件诸美感的要求。1 .2 .2 双重价值的差异性 文物旅游资源的双重价值存在着差异。最理想的方式是文物价值和旅游价值成正比。比如北京的故宫、天坛、长城、十三陵 ;西安的兵马俑、法门寺、大雁塔 ;敦煌的莫高窟等高级别文物也都是该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支柱性资源。洛阳最著名的龙门石窟也属于同种类型。但是 ,两者成反比关系的更多。如洛阳市国家级文物辟雍碑 ,省级文物水泉石窟、造像碑、升仙太子碑、杜甫墓等 ,都只是针对少数专业人士或业余爱好者的欣赏兴趣 ,并不具备广泛的旅游价值。造成这种差异性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 ,不同的部门和人群对于同一种文物旅游资源具有不同的欣赏标准。这就提醒我们对文物旅游资源的旅游价值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是所有的重要文物都能顺利向文物旅游资源转化。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细分旅游市场 ,针对不同的游客群体 ,开发不同的旅游项目 ,如考古游、修学游等。其次 ,文物旅游资源的存在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的旅游价值实现。上述洛阳文物旅游资源的特征告诉我们 ,地下文物旅游资源往往总量丰富 ,类型多样 ,开发难度大 ;而地上文物旅游资源 ,只要可视性强 ,即使文物价值不高 ,也可以开发成为一流的旅游资源。1 .2 .3 历史永续性 文物旅游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性资源 ,文物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旅游开发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旅游业在目前更多的是给文物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空气污浊、噪音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游客的踩踏与触摸 ,小摊贩的围攻等等 ,不仅破坏了文物旅游资源的周边环境 ,甚至使这些宝贵的不可再生性资源遭受灭顶之灾。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解决文物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这对矛盾 ,实现经济和文化效应两个效益呢 ?笔者认为需要确保文物旅游资源的历史永续性来解决。保护文物旅游资源的历史永续性 ,关注文物与旅游资源唇齿相依的共同命运 ,从观念、物质、制度上为文物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2 文物旅游资源开发的理念和实践在充分认识文物旅游资源上述基本特征以后 ,就面临如何开发利用文物旅游资源的问题一旦这个难题有所突破 ,包括洛阳在内的全国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定将在旅游业发展上跨出实质性的一步。2 .1 开发理念关于文物旅游资源的具体开发 ,国内旅游规划界已经进行了许多实践 ,目前未见专门的理论讨论。笔者认为 ,旅游学本身就是建立在诸学科交叉、融会贯通基础之上的新兴学科 ,在其理论的完善之中 ,需要借鉴、吸收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因而涉及到文物和资源的问题时 ,考古学、历史学、地理学甚至历史地理学的相关理论都可作参考和借鉴。基于以上考虑 ,笔者认为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要遵循以下三点基本理念 :1 )始终要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开发文物旅游资源。充分利用现代考古学中的文物保护手段 ,每一次开发利用 ,都需要有考古界相关专家的专业指导 ,以保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文物旅游资源的永续性发展。2 )尊重文物旅游资源所代表的历史剖面特点。由于过去任一时刻发生的历史事件、存在的历史事物不可能全部都由文献或实物保存下来 ,所以我们只能依靠恢复一个个连续的时间剖面 ,来达到恢复过去历史面貌的目的<3 > 。人们总能找到相应的剖面和相应的时代对应。而旅游业中 ,每一件文物旅游资源 ,最真实地反映出那个历史阶段 (那个时间剖面上 )的社会文化特色。所以 ,旅游开发中需要尊重不同时代的历史特点 ,突出不同时期文物旅游资源的不同特色 ,以期展现不同的历史风貌特征。切不能因为短暂的眼前利益和图一时方便 ,而随意扭曲历史事实。这一点 ,应该成为我们因时、因物、因地确定文化定位和旅游形象 ,以及复原各类文物相关的旅游策划的基本原则。3)要遵循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一种基本理念———共生理念。这一理念 ,是指在承认文物和现代人文景观这对矛盾存在对立的前提下 ,寻求矛盾双方的共存与共赢 ,避免简单的折衷与调和<4> 。着眼于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共同点 ,主张将局部的对立变成更大空间的共存 ,共同构筑一个统一而和谐的整体。2 .2 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实践结合洛阳的实际情况 ,遵循以上三个基本理念 ,在现有文物基础上充分挖掘潜力 ,寻求文物旅游资源以下几种开发转化方式。2 .2 .1 地下文物的地面揭示 地下文物的展现与揭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展示考古遗址 ,建立现场博物馆。洛阳的明堂、含嘉仓遗址 ,都是在考古工作者正式发掘之后未回填 ,在地表建立保护性建筑 ,从而使游客亲眼目睹考古发掘结果 ,参观地下历史文物原本面目。二是通过对古城址的绿化 ,达到轮廓和功能分区的地面揭示。除东周王城遗址 (已开辟为王城公园 )之外 ,洛阳其余著名的四大都城遗址 (二里头夏都遗址、尸乡沟商都遗址、汉魏故城遗址、隋唐东都城遗址 )等文物旅游资源都适宜通过这种方法开发利用 ,使其成为直观而宏大的特色旅游项目。2 .2 .2 历史文物与现代景观共生 现代景观的建设 ,要遵循与历史文物共生、相辉相映的原则。洛阳的惊险大世界、八仙宫、蒙古乐园、东都游乐城、王城公园觅乐宫等在文化定位不明确的情况下仓促上马 ,结果现在都面临着经营瘫痪的残酷现实。象这类仅停留在简单模仿、内容平庸、层次低级的开发 ,极大地破坏了洛阳的古都形象。洛阳的旅游形象与旅游魅力 ,集中在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上 ,洛阳一切旅游资源的挖掘、旅游产品的开发 ,都应该围绕着这个中心。我们不妨借助洛阳文物资源优势 ,创造现代景观与历史文物的共生。主要对策有 :1 )古建筑的重建。客观上 ,洛阳缺少类似西安兵马俑、法门寺等举世闻名 ,又可以直接开发为旅游资源的考古发现。但是考古发现可遇不可求 ,不如选取有特色、能体现古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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