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提纲)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田成有
前 言 在自己多年从事法学教育与科研中,法律社会学是我偏爱和关注的一门学科,这门学科对于研究者来 说不算新鲜,然而,对很多法律人来说,它还是一个值得接受、了解和学习的新东西。本书以深入 浅出的方式,总结西方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学理,然后,以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学理和方法为指导,尝 试分析法律社会学在自己学术活动中的运用与实践,以法律社会学为视角,探讨一些在学术上有争议和在实践中值得深思的问题。本书写作的目的之一是,希冀能对法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社会学方面的知识介绍,扩展我们的法律知 识增量,促使我们在法学研究的方法上和法律思考的过程中多一些反思和训练,让我们学着从多元 的角度审视法律,瓦解和颠覆我们曾经坚信的法律常识,从而添加一些对我们法律的"另类"思考,培养我们提出问题和挑战问题的能力与素质。本书写作的另一目的是寄盼于中国能出现众多的法学流派,呼唤一切坐惯了冷板凳的法学家、法学研 究者们能从容走出书斋,走入社会,从概念法学和注释法学中解放出来,研究社会中存在和出现的 "真问题",同时,也寄盼于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律人能在社会变迁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在面临着法律知识重新升级和改版的挑战中,努力提升自己从一般感性认识向理性思维的嬗变。 2002年1月于云大 序 言 依中国传统,为人作序本应德高望重者居之。成有君嘱我为其近作《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作序 ,恐怕是出于"选择性的亲近"之缘故吧。虽力有不逮,但为了这份中国式的友情,也只好承命言说。田君治学,中西会通,余虽与其求法言道经年,但又岂敢妄言贯此博彼。遥想成有当年,风发意气, 论法治学,言传身教,育人、学术两不相误,且著作迭出,不觉间已洋洋洒洒近百万言,知者欣然。田君成有,出生乡土,不曾想此情节竟与田君学术追求相始相终。朱子曰:"公法行于上,私义申于下。"先从法律,后讲人情习惯,情理兼顾,斟酌尽善,方为圆满。 借用苏力先生的话说:"你我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想写的不一定写得出,写出的并非一定是想写的,理一分殊,求异趋同,以义达理,以理致道,勿以飞鸟啄腐鼠,不逐功利,方显功力。学术如要有大成,首在打破偏见。法律社会学自孟德斯鸠以来,在泰西人才辈出,现足以与任何法学派别鼎立。中国社会之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