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改革老矛盾新问题――探讨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 障的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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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七月 09, 2006
养老保险改革老矛盾新问题――探讨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的目标模式
作者:江春泽/李南雄 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
【 文献号 】1-176
【原文出处】中国经济信息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922
【原刊页号】4~9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002
【 标 题 】养老保险改革老矛盾新问题
――探讨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的目标模式
【 作 者 】江春泽/李南雄
【作者简介】江春泽,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
李南雄,香港中文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
【 正 文 】
背景
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取向改革进程的发展,中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将退休费用从企业统筹改为社会统筹。这里所谓的社会统筹也就是地方统筹,而且根据当 时的历史条件,统筹的层次不高,基本上是在县级范围内。这项改革从1983年10月开始。在 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91年颁发了国发[1991]33号文件,指导和推动了这项 改革的迅速发展。到1995年底,原来的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的统筹,还有 2219个县市对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实行了统筹,有764个县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实行了统筹。全国共有8738.2万职工和2241.2万退休人员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这一阶段的改革效果主要是缓解了企业 间退休费用负担畸重畸轻的矛盾,有利于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而且根据33号文件确定的“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资金筹集原则,滚存结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