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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上的大厦——评《红楼解梦》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17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八月 15, 1996
《红楼解梦》(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著)虽然1989年由北京燕山出版社一次便印了两万八千 册。但正如其原书名叫《红楼隐侠)}所体现的,人们更多地是将它与各类沾了点历史边的“侠” 文学联系在一起,没有把它看作红学的学术著作,因而红学界中人普遍认为用不着去与之争论。但 1995年中国文学出版社两次共印了三万册增订本,首都一些新闻媒体争相介绍,有的称该书“ 为红学研究的一次全面突破。”霍国玲女士自称:“二百年来,只有戚寥生和我真正读懂了《红楼 梦)}。”“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位红学界人写文章正式批驳我,我也相信自己是驳不倒的。” ①漫漫二百年,我泱泱煌煌中华,竟然仅仅只有两人“真正读懂”《红楼梦》,不知曹雪芹九泉之 下作何感想:知音何其稀少!是他自己聪明过头用的“密码”②太高级了,还是包括胡适、鲁迅、 俞平伯、王昆仑、何其芳在内的万千学者和数以千万计的读者都太笨了?一、“野史”一历史霍国 玲等在这部书中主要想阐述的是:《红楼梦》“除去表面所叙述的小说故事外,其中还深隐了一部 令人触目惊心的历史。这部历史真实地反映作者曹雪芹与他倾心相爱之女子的离合悲欢,并真实地 记录了清朝历史上雍正帝暴亡这一疑案的始未和谜底。”是曹雪芹与其恋人林黛玉的生活原型竺香 玉“合谋害死雍正,在一定时期内改变中国的历史进程。”③(重点为笔者所加)这就是说,《红 楼梦》不仅仅是作为小说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某些历史现象的本质,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部历史。而将 《红楼梦》写成历史是曹雪芹自觉的精心安排。因此《红楼梦})是或不是“历史”,曹雪芹是否 有意将它写成“历史”,就成为《红楼解梦》能否“解”成的关键。《红楼解梦》(以下简称《解 梦》)说:“小说是为了掩护这部历史而空虚幻设的一篇假话,而隐入其内的历史,才是此书的精 髓。小说是《红楼梦》一书的躯壳,而隐入其中的历史,才是它的核心和灵魂。”(38页)为了 证明曹雪芹的根本目的不是创作小说而是隐写一部历史,《解梦》作者举了几条理由,主要是引用 曹雪芹“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那几句话,说是“作者将他的著作与野史相比 ”(重点为原有),立刻得出结论说:“由此可见,作者的著书本旨,是为了修著一部野史并留存 人间。”(38页)下面还引用了脂批中的五处“野史”,以证明《红楼梦》的确“是以小说作掩 护隐写历史”(42页)。一般地说,“野史”确实是指旧时私家所著的史书,与官修正史相对。 但在古代文学史上“野史”尚另有一义,即指小说。中国古代小说的一个重要源头便是史、传。即 使小说形态比较完备走向成熟之后,许多小说家依然以“史”或“传”来命名自己的作品。以“史 ”作为小说书名篇名的便有外史、逸史、艳史、媚史、趣史、后史、快史、痛史、小史、情史、浪 史、仙史、迷史、太史、烂污史等十余种。有的干脆叫什么教育史或进化史,但它们不是科学著作 而是小说。直接以“野史”作小说书名的明清两代也颇不少见:一320-《绣榻野史》,明代小 说,作者不确。书叙秀才姚某为了报复诱奸其妻的小秀才赵某,勾搭其寡母。全书充满淫秽描写, 不堪入目。是十足的床上史!《艳婚野史》,明末清初“江海主人”编。主要讲两个财主互相勾引 对方美妾成奸等故事,与历史毫不相干。《呼春野史》,清代小说,作者不详。早在道光年间已被 列为禁书。书叙某官宦之子游尼庵时爱上了一美貌尼姑,淹留不归。后二人皆死于纵欲。全书充斥 淫词秽语。著名小说史家阿英的评价是:“一无是处,文字极拙劣。”④《株林野史》,清代小说 ,作者不详。小说以春秋时期郑穆公之女夏姬的放荡故事为基础,大肆渲染私通、淫乱。虽有一点 “史”影,却绝非历史,而是一部著名的清代黄色小说。《闲情野史》和以上几种不同的是,这是 明代的一部文言小说选集,收八种。分别是《钟情丽集》、《双双传》、《三妙传》、《天缘奇遇 》、《娇红记》、《三奇传》、《怀春雅集》、《五金鱼传》。从这些篇名便可知道都是闲情、言 情小说,与史无涉。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中批评“历来野史,皆蹈一辙”,声明自己“不借 此套”,正是从小说意义而非历史意义来使用此词的,脂批亦然。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 注本第一回“野史”条注曰:“一般是指与官修正史相对而言的私家编篡的史类著作。‘野史’之 名始见于《新唐书·艺文志》,后渐与小说家言的‘稗官’连用,称‘稗官野史’。这里即指小说 。”(一回)此说很是。《解梦》作者见而不取,也可理解。但奇怪的是,曹雪芹在两次提到“历 来野史”时都是从小说角度来批评那些小说旧套和标榜《石头记》的“新奇别致”的,而且一再声 明自己写的是“故事”,《解梦》者何以竟视而不见?第一回回前总批引作者自云要“敷演出一段 故事来”,又借空空道人之口说:“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意欲问世传奇”。石头也说,“…… 我这一段故事”云云。曹一321一雪芹正是从“故事”(小说)的角度议论“历来野史”,批评 那些“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之作,还有那种“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 的“风月笔墨”。摆着这么多“故事”,《红楼梦》写的究竟是什么,“野史”到底指什么,岂不 十分明显吗?为了证明《红楼梦})只是一个“躯壳”,实际上是一部“历史”,《解梦》者引用 了五处带“野史”二字的脂批,以表明脂砚就认为它是“历史”,殊不知恰恰相反,这五条脂批正 好有力地证明,脂砚笔下的“野史”就是小说,在这个问题上他与曹雪芹毫无二致。今按《解梦》 顺序重引如下:①第三回“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处有甲戌眉批:“二词更妙,最可厌 野史,貌似潘安,才如子建等语。”潘安子建八字乃最典型的才子佳人小说用语,是用滥了的套话 。此处“野史”正是这类小说。②第十三回(《解梦》误作十二回)“谁知尤氏正犯了胃疼旧疾, 睡在床上”(《解梦》作“胃痛旧痰”)庚辰眉批曰:“所谓层峦叠翠(之)法也。野史中从无此 法—…·”(《解梦》脱“之”)。尤氏显然是发现了贾珍与秦氏私情,故于可卿死后托病不出。 曹雪芹写得十分含蓄巧妙,为读者提供了反复思考回味的余地。这比一般小说将情节平铺直叙(更 不要说污秽不堪的风月笔墨)高明得多。脂批“层峦叠翠”正着眼于此,与“历史”何涉!③第二 十一回(《解梦》误作二十回)在“生得十分水秀”处庚辰本批曰:“二字奇绝,多少姣态包括一 尽。今古野史中,无有此文也。”这是宝玉与袭人魔月赌气,一个人歪在里间看书,“因要茶,抬 头只见两个小丫头在地下站着。一个大些儿的生得十分水秀”。一般小说写少女容貌,描绘眼、眉 、嘴、齿,都有几句俗套。而曹雪芹偏偏“不借此套”。“水秀”二字将一个长得灵俐、秀气、楚 楚动人的少女形象勾勒出来。真是惜墨如金,一以当百,确一322一实是古今小说中未见之妙笔 。岂能硬将“野史”说成“历史”!④第四十三回,“二人听说,干恩万谢的方收了”处,庚辰本 批曰:“尤氏亦可谓有才矣。论有德比阿凤高十倍,惜乎不能谏夫治家,所谓人各有当也。此方是 至理至情。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脂砚是批评 许多普通小说在人物形象,性格描写卜的简单化、公式化和绝对化,赞扬曹雪芹在人物塑造中尊重 生活,合乎情理。“野史”即指小说,再明白不过了。⑤第四十九回写到宝琴“且本性聪敏,自幼 读书识字”处庚辰本有一条批语:“我批此书竟得一秘诀以告诸公:凡野史中所云才貌双全佳人者 ,细细通审之,只得一个粗知笔墨之女子耳。此书凡云知书识字者,便是上等才女,不信时只看他 通部行为诗词诙谐皆可知。妙在此书从不肯自下评注……”脂砚是将《石头记》(此书)与一般小 说对比,指出在人物刻划上前者从不笼统评注,而是进行具体描写,后者不仅尽用套话,而且每每 不合实际。这里的“野史”显然就是小说而非“历史”。《解梦》者还引用了脂批中称曹雪芹为“ 史公”的文字来证明《红楼梦》就是写历史,也是错误的。其引六十九回回前总批所谓“史公用意 ”,很明显是指曹雪芹描写人物手法的高明。二、小耗子的“分身法”不是魔术师的魔棒《解梦》 第二大支柱是所谓“分身法”。这是一个魔术师手中魔棒般的奇异法宝。它试图证明史无明文,连 稗官野史各色杂书均无记载的“竺香玉”不仅确有其人,而且有各种经历与身份,最后奇迹般地与 曹雪芹联手谋杀了雍正,“改变中国的历史进程”(23页)。《解梦》者认为,《红楼梦》中的 许多人物都“分”到了一点“竺香玉”之身,“合”起来就成了“竺香玉”。一323一“分身法 ”一词见于十九回。其情节原点是宝玉给黛玉讲小耗子偷香芋的故事。其中写到小耗子说:“我也 不学他们直偷。我只摇身一变,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听不见,却暗暗的用 分身法搬运……”小耗子在变成一位美貌小姐后现形笑话别的耗子,说他们“不知盐课林老爷的小 姐才是真正的香玉呢。”《解梦》者强调,为了隐写所谓曹雪芹与竺香玉的恋情被雍正破坏,雍正 夺爱,对竺纳妃,封后,曹竺合谋毒死雍正这些“史实”,“作者写书时采用诸多奇法、秘法。脂 砚斋利用批书之机,向读者透露”(7—8页)。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脂砚对这个最重要的“分身 法”和书中唯一提到“香玉”一词之处,肯定应当“利用批书”的机会,“向读者透露”一些线索 的。因为据说“曹雪芹……借助了脂砚斋的合作,他二人一个著书,一个评点;一个藏谜,一个揭 谎”(7页)。但事实恰恰相反。作者本人就明白写着宝玉是“顺口诌”的,黛玉也笑他“扯谎” ,庚辰本在“等我说完了,你再批评”后有一条夹批:“不先了此句,可知此谎再诌不完的。”在 宝玉瞎编完后,己卯本有一条脂批:“前面有‘试才题对额’,故紧接此一篇无稽乱话。前无则可,此无则不可。盖前系宝玉之懒为者,此系宝玉不得不为者。”脂砚哪里有什么揭谜揭谎,分明是和作者一样,肯定宝玉在信口胡编。而且“不可”“不得不为”六字恰好否定了“香玉”神秘的“分身法”。宝玉是怕黛玉饭后就睡,存食弄出病来,故将她唤醒,与她说笑。因“闻得一股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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