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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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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55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五月 30, 1996
略论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之价值陈东辉清代著名学者桂馥因其著有《说文解字义证》(以下简称《 义证》),而与段玉裁、朱骏声、王筠并称为“说文四大家”。然而,后人对上述四位学者的研究 很不平稳,其中关于段玉裁及其所著之《说文解字注》的论文最多,数量远超桂、朱、王三氏.研 究朱骏声及其所著之《说文通训定声》者亦相对较多,而专论桂馥与《义证》之文章则鲜见问世。 有关专著、教材论及段氏的篇幅一般也大大多于桂氏,并且通常对段注评价甚高,而对《义证》之 价值未予充分肯定,甚至颇有微辞。如《汉语训诂学史》①一书在第五章“训诂学的复兴─—清代 ”中专列一节,题为“段玉载和清代《说文》学”。该书论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篇幅多达五 千余字,而介绍与段氏同治《说文》的桂馥和所著之《义证》却一笔带过,仅有三百多字,并且作 了这样的评价:“段氏立意创新,敢于裁断,以声音贯穿义诂,惜《说文注》语其心得,可与《广 雅疏证》同为传世之作;桂氏笃守《说文》,取料丰富,而鲜下己意,不过象《经籍纂诂》那样‘ 一屋散钱’。”笔者以为,这评价与事实不符,有失公允,值得商榷。诚然,《说文段注》确实取 得了辉煌的成就,创获良多,价值极高,对此前贤时人已多有论述,段氏亦足以当之,兹不赘言。 但荟萃了桂馥四十年功力之《义证》,广采众长,博取群籍,寻根究抵,探幽入微,订讹正误,释 疑解难,体例严谨,立论审密,自有其不可淹没之特色,对《说文》研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中 国语言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成果同样应受到人们的重视。笔者不揣谫陋,愿就《义证》之价值 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作抛砖之试。首先,《义证》取材浩博,例证宏富。诚如王力先生所云:“ 例证是字典的血肉,没有例证的字典只是骷髅。”②桂馥无疑也有这样的认识。桂书的“义证”之 名,源于《梁书·孔子祛传》所云“高祖撰《五经讲疏》及《孔子正言》,专使子祛检阅群书,以 为义证”中的“义证”,意谓研究《说文解字》“取证于群书”③。基于上述认识,《义证》之征 引遍及经史子集,几乎无所不包。它对每个字所作的义证,有的多达十余义,文字则有数千。关于 这一点,绝大多数论著包括一些对《义证》评价不高的论著均予提及,但《义证》中的材料并非若 有些学者所评价的那样是“一屋散钱”,更不是杂乱无章的随意堆积,而是作过精心筛选的有序排 列,体例统一,条理清晰。同为“说文四大家”的王筠有谓:“桂氏书征引虽富,脉络贯通,前说 未尽,则以后说补苴之;前说有误,则以后说辨正之。凡所引,皆有次弟,取足达许说而止,故专 胪古籍,不下己意也。读者乃视为类书,不已眯乎!”④王氏之论,很有见地.点出了《义证》的 一大特色。这也是该书之成就与贡献的重要体现,应予充分肯定。“义证”一般包括两部分,前一 部分举例证明某字之本义,后一部分讨论许慎之说解。在后一部分中,或引它书的说解来证实许书 之说解,或引它书所引许书以相参证,或引它书来补充许书。倘若许氏已举《诗经》、《尚书》、 《左传》等书为例,桂馥还为之注上篇名,如有异文,则予注明。如《说文》:“捶,以杖击也。 从手,垂声。”桂氏云:“以杖击也者,李善注司马迁《报任安书》引同。《广雅》:‘捶,击也 。’赵注《孟子》:‘可使国人作杖,以捶敌国坚甲利兵。’郑注《月令》:‘掠谓捶治人。’《 荀子·正论篇》:‘捶答膑脚。’《东观汉记》:‘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诏诣尚书,将加 捶挞。’《后汉书·杜笃传》:‘捶驱氏、。’注云:‘捶,击也。’《魏志·何夔传》:‘加其 捶扑之罚。’《晋书·庚冰传》:‘子袭尝贷官绢十匹,冰恕,捶之。’《梁书·沈传》:‘富吏 皆鲜衣美服,怒,使著芒粗布,侍立终日,足有蹉跌,辄加榜捶。’《周书·王罴传》:‘多被捶 。’《高士传》:‘可食以酒肉者,可随而鞭捶。’”从上述具体例子可以看出,桂馥的旁征博引 ,为《说文解字》所作的本训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对于阐明字义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后 世辞书列举实例作出了堪资仿效的范本,功不可没。笔者认为,桂氏之目的,不仅仅在于提供例证 本身,更重要的是在于通过字经互证,来找出《说文解字》中许慎的文字说解与先秦经籍用字的使 用义二者在词义方面的同与异,并且通过按照一定的顺序排比字义训释的方式,来找出它们之间在 共时和历时上的联系,以此来证明《说文解字》中许慎的文字说解是有客观依据的,而不是许慎凭 主观想象编造出来的。有些学者认为《义证》过于繁杂,似乎成了该书的不足之处。而清人许瀚在 校订《义证》的过程中,则深深地体会到了《义证》不得不繁芜之原因,笔者认为甚有道理,故将 许氏之言引录如下:“丙戌、丁亥之间,瀚在京师为李方赤观察分校此书。同人厌其芜杂,欲从事 删汰者甚众,鄙意亦云然。独安邱王友筠孝廉以为未可轻议,当时不甚解其意,展转十余年后,初 见顿易。窃谓《说文解字》,字书也,凡有字《说文》无不取资,亦凡有字无不取资于《说文》。 许冲《表》云:‘六艺群书之诂,皆训其意,而天地鬼神、山川草木、鸟兽虫、杂物奇怪、王制礼 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然则其书包孕甚广,后人为之疏证,征采不能不博,太博则近杂,理 势然也。乾嘉以来,学者崇《说文》如经,凡欲援郑君注《礼》不采《尸子》之例,精严极矣,其 实非许君本意。至于《古文尚书》、《家语》、《孔丛》之属,桂君讵不知其伪。惟《说文》以前 之书,《说文》所本,《说文》以后之书,本诸《说文》,近人之说,犹尚取之,诸书即伪,固魏 晋间作者,古言古训,触目皆是,义有相需,何嫌取证乎!”⑤许瀚由最初亦厌其芜杂而欲删汰, 经过十多年的钻研思考,才说出上面的这段话,是很慎重、负责的,不可轻觑。其次,《说文解字 》经过辗转传习,屡有窜改,讹舛颇多。正如徐铉在《进说文表》中所云:“盖篆书堙替,为日已 久,凡传写《说文》者,皆非其人,故错乱遗脱,不可尽究。”《义证》对于《说文》传本中的错 讹之处,多所厘订。桂馥在吸收前人校勘成果的基础上,参酌《五篇》、《广韵》、《集韵》、《 增韵》、《太平御览》等书所引《说文》加以订正,并采撷诸如商周金石铭刻之类的一些文献加以 补充。以《义证》据《广韵》所引《说文》订讹为例,如《广韵》中“蒸”引《说文》:“蒸,析 麻中干也”,桂氏据此订传本“折”为“析”;“”引《说文》:“,视而不止”,桂氏从而得知 传本脱一“不”字。由于《义证》的校订,使《说文》传本更接近原貌,其贡献自应为我辈后学颔 首。在订讹正谬的同时,《义证》还在大徐本《说文解字》每篇之末尾,搜补正篆遗文一百十九字 (含重字四字)⑥。其中有据本书篆文所从而补者;有据本书解说所有而补者;有据本书解说推测 为应有而补者;有据本书读若而补者,有据本书解说所有而误,更据它书所引而补者;有据本书解 说所有而误,更以它书证之而补者;有据本书当有此篆而亡,证以它书而补者。如据“”读若“跬 步”,于足部补“跬’字;据《经典释文》引《说文》“,疼痛也”,于部补“”字。虽然《义证 》所补之正篆未为尽当,后世学者对此亦颇持异议,但笔者以为桂馥的这种探索精神还是十分难能 可贵的,并且毕竟为后人研究《说文》留下了许多足资参考的意见,同样值得我们珍视。从这里我 们也可看出《义证》并非如有人所说的那样完全“述而不作”,而是“述中有作”。再则,《义证 》全书体例严谨,条理分明。《义证》的主体部分是对《说文》正文部分的疏证,即卷一至卷四十 八。其体例是先以大字抄录《说文》原文,字头用篆体;然后参照古人疏解经传旧式,低一格用双 行小字疏解。如果所引古籍说法与《说文》不合,则在疏解前用顶格双行小字列出。同时将徐铉新 附字全部删去,而搜寻古书中引用《说文》但传本业已脱漏之文字及说解,附在各部首之后,并将 第一字用楷体书写,以与《说文》原文的篆体字头相区别。卷四十九则是对许慎《说文叙》、许《 进书表》的疏证,均用双行小字随文作注解,以阐明许慎之意。严谨之体例,乃《义证》取得成功 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为后学树立了楷模,同时也充分反映了桂馥踏实、认真的治学态度。此外,《 义证》之卷五十亦值得一提。卷上为《说文解字附录》,桂馥以语录的形式汇集了他所搜集到的前 人介绍许慎之情况,前人研究《说文》之有关论述,前人关于汉字的发生史和发展史之有关论述, 前人研究文字、训诂学之有关论述,以此说明《说文》对后世字书编纂及小学研究的重要影响。卷 下系《说文解字附说》,主要辑录了有关《说文》的版本、校勘资料,使读者了解《说文》研究中 已取得之成果及尚存在之问题。同时,《附说》还阐述了桂氏对许书的一些颇为精到之见解,如认 为《说文》所收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及说解并非许慎首创,而是总集《仓颌》、《训纂》、班氏十三 章三书而成。又如指出《说文》中“亦声”之例有二,一为“从部首得声曰亦声”,二为“或解说 所从偏旁之义曰亦声”。另如辨别古文、籀文、篆文之论断,亦颇有见地。《附录》和《附说》, 酷似“说文研究概论”之作,既表明了桂馥对《说文》及文字、音韵、训诂之学的有关见解,又为 初涉《说文》者指点了读书、治学的门径。当然,《义证》也有其不足之处。最突出的一点,是桂 馥对《说文》笃信过甚,认为许慎所云句句正确,以致对于许氏的有些错误说法,也要勉强搜寻出 一些所谓例证,以证明许说不误。如《说文》:“元,始也,从一从兀。”桂氏广征博引,证明“ 元”有“始”义,并说:“《僖三十三年左传》:‘狄人归其元。’《孟子》:‘勇士不忘丧其元 。’皆谓‘元’为‘首’,亦‘始也’。”其实“元”字的甲骨文字形本像人首之形,其本义应为 “人首”,“始也”乃其引申义。许氏误以引申义为本义,导致错误地分析形体,而桂氏则沿袭其误而曲为之说。其次,《义证》取材浩博,例证宏富,已如上文所言,但有时也失之过滥而徒增篇幅,所谓“过犹不及”,不必为其讳饰。再则,《义证》所引之典籍,有些时代断限失考。此外,桂馥引书多未核对,讹谬不少。关于这一缺陷,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即嘉庆元年(1796)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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