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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审讯语言中的反诘句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26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五月 15, 1995
试论审讯语言中的反诘句高平平审讯语言指的是对触犯国家刑律的罪犯进行讯问时所使用的语言。这 是一种具有强大威慑力的进攻性语言。一般情况下,我方为主动进攻的一方,罪犯为被动防守的一 方。在“攻”与“守”的言语交锋中,反洁句是我方使用频率很高的一种表达句式。下面我们从语 用功能角度,探讨反法句在追查、论辩和感化方面所表现出的基本特点。一反诘句的进逼语势,有 助于使罪犯端正认罪态度在案情清楚、证据充分,而犯罪分子又拒不供认的情况下,使用反洁句, 对于打破罪犯抗审拒供的固有态势,有显著的审讯效应。当罪犯百般抵赖,企图蒙混过关时,如能 抓住对方铁的犯罪事实,使用严厉的词语进行反诸,就能形成一种大兵压境的进逼语势,迫使对方 不得不转变自己的态度,从而达到使其交代问题的效果。例如“七二”特大杀人案,①罪犯身为中 级法院审判员,在骗得好友一万八千元后,又将好友夫妇骗出杀害。被依法拘捕后,他一再表白自 己无辜,并威胁要控告我公安机关。面对熟知法律和办案知识、能言善辩的罪犯,我方决定先打掉 他的嚣张气焰。针对罪犯拒绝回答的恶劣态度,我方先用反诗句“你口口声声说你是‘法官’…… 你一不辩解,二不正面回答问题,这是一了谭冬{yty个享有印今年唱,”使对方只好回答:“ 那你们问吧。”这句回答实际上是对反诗句句意的默认,于是罪犯被迫接受了审讯。针对罪犯在铁 证面前仍狡辩抵赖,我方又用反洁句“你连你生父给你取的、你用过了的名字都不讲,这就是你的 实事求是吗?”尖锐地指出其态度的不老实。针对罪犯的“我是法官,你们应相信我是不会杀人的 ”,我方又用“难道世界上就不曾有过法官杀人吗”一句,肯定了社会上知法犯法的存在现象,有 力地驳斥了罪犯不合常理的诡辩,彻底剥掉了他“法官”的外衣。这样,连续几个反洁句使罪犯精 神紧张,内心恐慌,不得不以“罪犯”的身分开始接受我公安机关的讯问。二反法句的论辩功能, 有助于取得攻坚战的制胜权反法句经常出现在双方言语交锋十分激烈的阶段。在抵赖与揭露的论辩 过程中,以“守”为主的对方,总是千方百计地隐瞒自己的罪行,制造假供。以“攻”为主的我方 ,就是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确凿证据,集中火力击破对方的一个个谎言。而反洁句正是我方击败对 方的重要论辩武器之一。论辩中运用反这句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即“个体反话”和“组合反 法”。个体反洁是指谎言明显、案件情节相对单纯的环境下的反法。这种反法,一般只需用上一两 个,便可将对方驳得哑口无言,结论自在其中。例如一起电击杀妻案,③我方采用的是迂回包抄式 的讯问方法。先是询问罪犯与妻子的关系,罪犯没有想到,在他强调与妻子关系很好的同时,却把 妻子自杀的可能性给否定掉了。然后又问清被害人死时家中只有罪犯和一个未满10个月的孩子, 排除了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后,我方在亮出否定其妻不小心触电和自杀的科学鉴定之后,反话 道:“你刚才讲了你母亲去买菜后没有人来过,只有你爱人、儿子和你在家,难道一个10个月的 孩子会杀人吗?”此句是结论式的反洁,否定了10个月的孩子会杀死自己的母亲,突出了“你” 杀死妻子的可能性。在案情清楚,而罪犯漏洞百出的时刻,抓住案件的核心问题,跟上一个反法句 ,就可以堵死罪犯的后路,迫其认罪就范。组合反法是指在谎言编造得相对严密,案件情节十分复 杂的语境下的反洁。这种反法,主要是针对罪犯的狡辩,进行系列反驳、论证和揭露,使得罪犯不 能自圆其说,败下阵来。这种反话,有时就一个问题集中反问,有时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连续反问 ,而且常常以正句的身分出现在逻辑性很强的推论因果句之中,有很强的制服力。例如“雁门关下 的碎尸案”,③我方依法拘传了被害人的哥哥,下面是其中一段审讯笔录:问:你弟弟是怎么死的 ?答:不知道!走时从家里走的,怎么死的不知道。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你弟弟衣服上、包裹尸 体的窗帘上、麻袋上的麦秸、树叶、韭菜叶、葱叶、葫麻秸等东西与你南屋放的这些东西一模一样 ?答:(浑身一颤,像触电似的)问:你和牛来一母同胞,如今你弟弟死得这么惨,你为什么见了 竟然连一滴泪都下不来?答:(脸色苍白,两眼发呆,“扑通”一声,跌倒在地,昏了过去)此段 中的两个反法句出现在两个推论因果句中。第一个反法句,偏句就对方的谎言提出假设的原因,即 “你不知道弟弟是怎么死的,而且弟弟是出门在外”,正句以反问的形式由前面推出结果,即“死 者尸体上的麦秸等不应与你屋里的东西一模一样”,然而事实却是相反的,可见一作案现场就在你 家”。第二个反法句,偏句就已然的事实提出原因,即“你们一母同胞,弟弟死得又这样惨”,正 句以反问的形式由此推出结果,即“你应是很悲痛的”,但“你”的表现却很反常,可见“你参与 了作案”。两个反洁句从不同的角度连续反问,尽管原因有未然的和已然的。但所表达的信息都是 不容置疑的,语气是强烈的,像连珠炮一样给了罪犯以狠命的一击。罪犯在昏倒被抢救过来之后, 不得不供出了自己杀害弟弟的经过。这样的反洁句在论辩中,对方本来是可以回答的,但是,由于 立论正确,无懈可击,致使对方无言以对。我们可以把罪犯的两次体态语,看作是对反洁句的两次 回答。这个例子还说明,推论因果句中的反法句,必须依偏句而成立,否则就变成了一般的提问句 。无论是个体的反洁,还是组合的反法,它们都有“驳斥”“揭露”的共性,有比其他同义表达句 式更强的进击力。有时,审讯前的某些证据材料是不充分的。这种语境里的反洁句,不仅有事理清 楚、语境中“加强语势、增强慑服力”的作用,而且还有其特殊的审讯效应,即:我方通过反诗句 向对方发出带有倾向性的模糊信息,使对方摸不清我方掌握证据的实际情况,以致产生错觉,被迫 供述。这种语境中的反诗句,常常选用一些模糊词语指代案件的核心问题,往往出现在假设句中。 例如“11.26”杀人分尸案,五狡猾的罪犯供罪后又翻供:“这个案子不是我干的,昨天晚上 我认罪并交代作案经过,都是你们引我说的。希望你们不要冤枉一个好人,放过一个坏人。”我方 分析,罪犯之所以翻供,可能是在审讯时察觉到了一点“弦外之音”,即我方还没有拿到某些确凿 的证据,这样,他就可以作无罪审辩。于是我方重新制订了审讯谋略,决定先突破杀人认罪的第一 步,然后再全面揭开案情。在突破第一步的过程中,在还未找到尸体头颅、无法确认死者的情况下 ,我方主要是使用反洁句来进行责问的。如我方先用“既无刑讯,又无逼供,你是过来人,四十几 岁了,‘引我说的’一句能把罪责推掉吗?”严肃地否定了罪犯嫁祸于人的无罪说,肯定了该犯的 罪责是推不掉的。在肯定的前提下,在罪犯心理堡垒发生动摇后,我方并不急于要他供述,而是继 续反法道:“你再想想,如果我们没有证据在手,怎敢抓你?抓了你,你不讲实话,检察机关又怎 能批准逮捕你?”第一个假设反法句,偏句假设出一种情况,正句以反话的形式表达了“是不敢抓 你的”的意思。结合对方被捕的现实,此句隐含的另一层意思是:今天我们敢于逮捕你,是因为有 你犯罪的证据。这里,“证据”的概念是模糊的,可多可少,可以是确凿的,也可以是证明力不强 的。这样,就使罪犯心中没了底儿,其翻供心理得到了一定的遏制。紧接着,第二个假设反诗句表 达了“即使你不讲实话,检察机关也能够批准逮捕你”的意思。此句的另一个深层含义是:我方所 掌握的证据是可靠的。上述三个反诗句所输出的信息实际上都是模糊的,但语义焦点是集中的,集 中在“犯罪证据”这个模糊概念上。这就使得罪犯既弄不清我方掌握了他哪些犯罪事实,又感到了 问句的矛头指向,从而加重了心理压力,抗拒意识得以瓦解。加之我方的情理说服教育,罪犯被歪 曲了的犯罪心理得到纠正,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杀人认罪的第一步被胜利突破。在后来全面揭 开案情的过程中,我方就着反洁句输出的模糊信息,要求对方到所有抛尸地点去核对。对方误认为 我方已找到全部丢弃的尸首,便—一进行了地点指认。当我方按对方指点的地点找到了全案最关键 的证据“死者头颅”时,罪犯才如梦方醒,自知上当,但为时已晚。证据不足语境中的反法句,一 般说输出的信息都很模糊,但“问”的意味相当清楚,这样,在罪犯心中没底儿的应答中,我们就 可以获取重要的、新的犯罪线索,进而突破一些由于证据不足而造成的疑难案件。可见,反洁句在 事理不清语境中的作用是很大的,有很高的应用价值。三反话句的缓和语势,有助于增强对罪犯的 感化作用一部分罪犯到案后,顾虑重重,对是否坦白罪行犹豫不决。这时,我方抓住对方心理矛盾 的特点,选用能够激发起对方自信心和良心的词语进行反洁,就形成了一种启发劝导的缓和语势, 可以促使对方消除顾虑,对他们所犯的罪行有所悔悟,从而改变他们的抵触情绪,争取主动。例如 上海两起盗窃杀人案,⑤三名罪犯被收容审查后,坚不吐实。我方对他们逐一进行了分析,发现其 中一名从犯有强烈的求生欲望,曾经动摇过,便决定将突破口放在他身上。下面是一段审讯笔录: 问:今天是6月1日,国际儿童节。本来,如果你不犯罪,不是可以陪你孩子出去玩吗?(a)答 :事到如今,再想这种事还有什么用呢?(眼神黯淡下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问:你孩子可想呢 。我们希望你不要太使你孩子失望。当他知道你已沦为罪犯,经政府教育仍不认罪时,他会怎么想 呢?对此你难道一点也不后悔吗?(b)这里,我方用a反法句激起对方的父子亲情,唤起对方对 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不犯罪,就可以带孩子出去玩了。用b反这句从孩子和情理的角度上来打动对 方,使对方领悟到:如再不交代罪行,孩子就会对自己产生不好的看法,自己也会后悔莫及。两个 连用的反法句成功地瓦解了对方的抗拒意识,打开了全案的缺口。这两个反法句,语气舒缓、平和,却有强烈的感化作用。又如一起盗窃案,o罪犯在兜销赃物时被抓获。案子审了两个多月毫无进展。后来,我方发现了一份他拍给叔叔的电报,分析其叔叔可能是窝赃人。在讯问其叔叔时,其叔叔承认取回了赃物,事后还分得了一件羊皮背心,但却不谈其他情况。我方据情使用了激将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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