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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词语杂释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23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七月 30, 1994
魏晋南北朝词语杂释朱城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了不少新词新义。对于这些用法较为特殊的词语,一 般辞书失收,成了阅读该时期文献难以逾越的障碍。虽然今人已作了大量的考释诠解工作,但遗漏 之处仍然不少。笔者在读书中亦检得若干条,在此试作诠释。不敢自是,还望同好正之。[粗]副 词,大致,大体,基本上。此义在晋人王羲之的《杂贴》中多见。例如:”诸从并数有问,粗平安 。唯修载在远,音问不数,悬情。”又”老妇倾疾笃,恒忧虑,馀粗平安。”又”卿女母子粗平安 。”以上“粗平安”犹言基本上平安。又”知阮生转佳,甚慰甚慰。会稽近患下,始差。诸谢粗安 。”又”此诸贤粗可,略见省,甚为简阔。””粗安”即基本平安,”粗可”即大致可以。六朝其 他典籍叫亦不乏其例。《三国志·魏志·曹植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帷正须此小儿,大者可 备宿卫。虽不足以御寇,粗可以警小盗。”东晋法显《法显传·都善国》:”俗人衣服粗与汉地同 ,但以欧褐为异。”又《竭叉国》:”自山以东,俗人衣服粗类秦土,亦以揭为异。”《世说新语 ·假谲》:”却后少日,公报姑云:'已觅得婚处,门地粗可,婿身名宣,尽不减峤。”'《古小 说钩沉·冥祥记》:”异日,调忽往其家,弟具问嫂所苦,并审兄安否。调曰:'病者粗可,卿兄 如常。”'《南齐书·礼志上》:”雩祭五帝,粗可依放。”以上诸例此”隐几而卧”,即是倚几 佯眠。当时孟子为表示对客人所言不感兴趣,故作此姿态。中,”粗”的”大体上,基本上”之义 甚明。[减]将近,接近。“减”置于数量结构前,言其少时,是”不足,不到”的意思。这是其 常义,一般辞书已明。然”减”在六朝时,又常置于表示数量较多的数量结构前,则当释为”将近 ,接近。”例如:东晋法显《法显传·陀历国》;”下有水,名新头河……河两岸相去减八十步。 九译所绝,汉之张骞、甘英皆不至。”又《罗夷国、跋那国、毗荼国》:”从此东南行减八十由延 ,经历诸寺众多,僧众万数。”按:”由延”为古印度计程单位,所表长度其说不一,或言八十里 ,或言六十里,或言四十里。然”八十由延”终为较长之路程,故“减”只宜解为”将近。”又《 伽耶城》:”誓已,树便即根上生,以至于今。今高减十丈。”《水经注·沔水》:”洲大岸西有 泗湖,停水数十亩,长数里,宽减百步。”又《水》:“人有掘出一兽,犹全不破,甚高壮,头去 地减一丈许,作制甚工。”以上诸”减”,确然为”接近,将近。”要助动词,当,须。江蓝生先 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245页”要工”条下指出:”六朝文献中,'要'字单独作助动 词的例子尚未见到,但'要当、要须'连用作助动词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因此可以推断,助动词' 要'的出现应在六朝之后不久。”这一结论是值得讨论的。六朝文献中,”要”单独作助动词已经 出现,且并非偶然现象。三国魏何晏《九江记·王植》:”卢植曰;'可便详问其故,要知姓字。 '于是寿杖策而问之”。《后汉书·冯异传》:“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 ”又《郎额传》:”臣闻皇天感物,不为伪动,灾变应人,要在责己。”《三国志·吴志·周鲂》 :”若因是际而骚动此民,一旦可得便会。然要待外援,表里机互,不尔以往,无所成也。”《世 说新语·贤媛》:”武子为妹求简美对而未得。有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乃白母。曰:'诚 是才者,其地可遗,然要令我亲见。'“《南齐书·张敬儿传》:”群公共议,宜启太后,奉令而 行,当以王礼出第。足下乃可不通大理。要听君子之言,岂可罔灭天理,一何若兹?”《魏书·任 城王传》:”高祖曰:'名目要有其义,此盖取夫子闹居之义。不可纵奢以忘俭,自安以忘危,故 此堂后作茅茨堂。”'又《儒林传》:”准之四科,要以德行为首。”又《律历志上》:”而伺察 度,要在冬夏二至前后各五日,然后乃可取验。”又《释老志》:”虽阶三乘,而要由修进万行, 拯度亿流,弥历长远,乃可登佛境矣。”《齐民要术·和齑》:”切脍人虽讫,亦不得洗手,洗手 则脸湿。要待食罢然后洗也。””要”单独作助动词,其萌芽还可上推至汉代。汉伶玄《赵飞燕外 传》:”学吾术者,要不淫不言。”汉张仲景《伤寒论·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凡云可发汗 ,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周礼·地官·司市》:”以质剂 结信而止讼。”汉郑玄注:”质剂,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若今下手书,言保物要还矣。”[土俗 ]本地人,当地人。“土俗”一词,始见于六朝,其常义是”当地习俗”、”本地”等,但有时还 可转指“土著居民,当地人。”《搜神记》卷十二:”内中木则折,中人则害,土俗号为'鬼弹。 ”'又卷十九:”西北限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古小说钩沉·述异记》 :”土俗谓之山,云知人姓名,则能中伤人。”又”黄州治下有黄父鬼,出则为祟……自不出已十 余年,土俗畏怖。”又”宋孝建中,忽有一人,自称山灵……土俗呼为黄父鬼。”《魏书·吐谷浑 传》:”地形险要,又土俗懦弱,易控制。”[零]失,失散,失落。此义当由”零”的具体义” 掉落、坠落”抽象衍化而成。三国魏曹植《感节赋》:“匪荣德之累身,恐年命之早零。”又《出 妇赋》:”悦新婚而忘妾,哀爱惠之中零。”以上“早零”即早早失去;”中零”即中途失去。《 古小说钩沉·述异记》:”女于怀中抽两匹绢与崔……崔以锦八尺答之,女取锦曰:'从此绝矣! '言毕,豁然而灭。至旦,告其家。女父曰:'女昨夜忽然病,夜亡。'崔曰:'君家绢帛无零失 耶?”'又《幽明录》:”终祚当为商贾,闭其户而谓鼠曰:'汝正欲使我富耳!今有远行,勤守 吾房中,忽令有所零失也。'“以上”零失”乃同义连用,”丢失”的意思。三国魏曹丕《又与吴 质书》:”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何图数年之间 ,零落略尽,言之伤心。”《搜神记》卷六:”始衰者,谓刘表妻死,诸将并零落也。”《古小说 钩沉·幽明录》:”遂呼前来女子,有三四十人,集合奏乐,共送刘、阮,指示还路。既出,亲旧 零落,邑屋改异,无复相识。”以是”零落”亦同义连用,”失落,失散”之义。[吏]官府。《 世说新语·文学》:”王东亭到桓公吏,既伏阁下,恒令人窃取其白事。东亭即下阁下更作,无复 向一字。””到恒公吏”犹言到桓公办事的府上。《后汉书·董卓传》:“(卓)从中即将张美为 军司马,其击汉阳叛羌,破之。拜郎中,赐嫌九千匹。卓曰:'为者则己,有者则士。'乃悉分与 吏兵,无所留。””吏兵”即官军,官府里的军队。《三国志·吴志·丁奉传》;”孙体即位,与 张布谋,欲诛孙琳。布曰:'丁奉虽不能吏书,而计略过人,能断大事。”'“吏书”即官府里的 文书。《南齐书·臣传·刘系宗》:”系宗久在朝省,闲于职事,明帝曰:'学士不堪治国,唯大 读书耳。一刘系宗足恃如此辈五百人。'其重吏事如此。””吏事”谓官府里的事务,即政事。” 吏”的此义显然是由”官吏”之义转移而得。有趣的是,它与”官”由”官府”义转移而指”官吏 、官员”刚好交换了一下位置。[颇]副词,表动作行为次数多、涉及范围广。多,大多,常。晋 葛洪《神仙传·太阳子》:”好酒恒醉,颇以此见责。”晋陶渊明《读山海经十三首》诗:”穷巷 隔深辙,颇回故人本。”《后汉书·袁绍传》:”故大将军何进忠国疾乱,义心赫怒,以臣颇有一 介之节,可责以鹰犬之功。”《搜神记》卷五:”是岁夏,大疫,百姓窃相恐动,颇有窃祠之者。 ”《三国志·魏志·后妃传》:”后天下兵乱,加以饥馑,百姓皆卖金银珠玉宝物,时后家大有储 谷,颇以买之。”又《蜀志·谯周传》:”时后主颇出游,增广声乐。”《世说新语·方正》:” 刘简作桓宣武别驾,后为东曹参军,颇以刚直见疏。”又《惑溺》:”王丞相有幸妾姓雷,颇预政 事,纳货。蔡公谓之'雷尚书。”'《古小说钩沉·冥祥记》:”于是云日鲜彩,五色烛耀,乡比 亲族,颇以睹见。”《颜氏家训·书证》:“江东颇有此物,人或种于阶庭。”《魏书·京兆王列 传》:”愉好文章,颇著诗赋。”《宋书·文惠太子列传》;”是时州遣按验,颇得遗物,故有异 同之论。”以上诸例的”颇”若以程度副词”甚,很”解,多有龃龉;释为”多,常”等,则怡然 理顺。又”颇”的这种用法并非肇始六朝,汉代作品已有所见。《史记·河渠书》:”其后漕稍多 ,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田矣。”又《陈列传》:”周昌疑之,疵暇颇起,惧祸及身,邪人进,遂陷 无道。”《汉书·张骞传》:、天子既闻大宛及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俗。 而兵弱,贵汉财物。”[好]名词,感情,交情。《后汉书·孔融传》:”往闻二君有执法之平, 以为小介,当收旧好。”《三国志·吴志·胡综传》:”蜀闻权践祚,遣使重申前好。”又《魏志 ·臧洪传》:”众人以为袁曹方睦,而洪为绍所表用,必不败好招祸,远来赴此。”《搜神记》卷 七:”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世说新语·识鉴》:”韩康伯与谢玄 亦无深好。玄兆征后,巷议疑其不振。康伯曰:'此人好名,必能战。'玄闻之,甚怒。”又《雅 量》:”王公曰:'我与元规虽俱王臣,本怀布衣之好。”以上”旧好”、”前好”即旧交情,老 感情;”败好”、”伤好”犹言伤感情;”深好”同深交,深厚的感情;”布衣之好”就是布衣之 交,即平民百姓贫贱时的患难之情。六朝文献中,又常见”情好”、”意好”同义连用,共表”感 情、友情”的意思。《华阳国志·后贤志》:”五子情好,未必能终”。又《陈寿传》:”初与寿 齐望,又相昵友,后与寿情好携隙,还相诬攻。有识以是短之。”《三国志·魏志·杜袭传》:” 时夏侯尚于太子,情好至密。”《世说新语·政事》:”不知治化何如,唯与张祖希情好日隆耳。”又《赏誉》153刘孝标注引《晋安帝纪》;”忧虽心不负恭,而无以自亮。于是情好大离,而怨隙成矣。”《宋书·刘敬宣传》:”大人与恭亲无骨肉,分非君臣,虽共事少时,意好不协。今日讨之,于情何有?”《南齐书·何昌寓传》:”永明之年,竟陵王子良表置友、学官,以昌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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