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怀孕了,可这孩子不能要。我的儿子刚三岁,他9月份就要上幼儿园了,他爸和我都是打工仔, 负担他一个再加上房子,已经没有什么余钱了。哎,可恶的老公!明明知道我没上环,也知道儿子 就是安全期没算准的产物,这次又是这样。我恨呀,恨他,恨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让我们女人去 承担这样的责任,承受肉体与心灵的痛苦。怀孕只是自然现象,可中国女人却象被送上了耻辱柱一 般,让那些医生呼来喝去,还要忍受这样那样的白眼,这不是女人的错呀,而且我是合法的,不是 非法的,就算是非法,那也赖不了女人呀,哎!做了爱,享受了天伦,却只能由女人去结束犯了错 的果实,这颗果实是那么弱小,却又是那么令人怜惜,她本该享有她哥哥相同的权利(怀孕的反应 让我觉得与上次不同,我觉得一定是个女孩),可以来到这苦难的世界,可以吸吮我的奶汁,可以 尖叫哭闹,可以吃喝玩乐,可以做任何高兴做的事情。可中国的制度呀,注定她还未长出一点形状 来的时候就要从这世上消失了。曾看过一遍文章,在中国富有的标志有一项就是孩子的多少,如果 能生多胎,那都是花钱交了罚款才能生的,我们交不起罚款,只好让这个小生命:悄悄的你来了,带来一声叹息,再悄悄的你走了,带走母亲身体的苦难和心灵的悲伤。
虽然曾经历过十月怀胎的痛苦,也发誓瞩咒再不要孩子,就算给一百万也不要,可当另一个小生命真 实地来到了我的身体,我却多么的向往再次相同的经历呀!一个母亲的悲哀,莫过于此,一个中国母亲的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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