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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寓言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37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三月 15, 2006
刺秦一切都是由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引起的。荆轲,当时的天下第一剑侠,为什么会刺秦不中,反 被患了鸡胸病、剑术非常业余的秦始皇砍断腿呢?留侯早年雇大力士椎击始皇车驾时,据说险些被 砸成肉酱的始皇尿了一裤子,可见他的心理素质不算很好,而荆轲是受过生死的专门训练的。樊将 军的头是真货,始皇看过,应该放下了一半戒心;燕国的地图是燕王手中唯一真本的唯一复制品, 始皇看过,另一半戒心也应该放下了。当其时,始皇弯腰俯身在地图上,地图慢慢展开,当匕首的 象牙柄刚露出一寸,始皇可能还来不及想到这是一把匕首,以为或许是地图上的一件饰物时,荆轲 已经把徐夫人的利器抓在手中,而始皇的脖子和胸口,离他还不到二尺远。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 么近的距离,一个职业杀手,居然一击不中!武帝的宫廷里,对司马迁的记述大表不满的言语沸沸 扬扬。最愤怒的是徐夫人的弟子,如今的御用铸剑师,他们说,夫人的匕首见血封喉,匕尖不需刺 入,在相当的距离之内,其杀气和寒光已足以划开任何血肉之躯,毙其性命。也就是说,当荆轲抓 起匕首,尖刃戟指始皇之时,始皇必定血溅当场,哪里还有什么绕柱的追逐?然而始皇不死,那就 表明,根本就不存在图穷匕现的那一时刻。来自齐鲁故地的星象家指出:易水饯别,在座诸人,皆 衣冠似雪。而秦人尚黑,黑白不相容。荆轲白衣入秦,无异以雪投火,岂有成功之理!那么,太子 丹此举究系何意?是明知不可为而为呢,还是故意让荆轲去送死?第三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在几 经考虑之后,太子丹在刺秦前夜,把心爱的女人送到了荆轲的床头。一夜的缱绻,使次日的行程在 悲壮之中添了一层缠绵。在关键时刻,大刺客不仅手软,而且心碎,片刻之前还铁桶般密不透风的 杀气,被眼中绝望的火星一闪撕裂了。始皇捕捉到了这一千载难逢的良机,遂轻移出荆轲的天罗地 网。是的,武帝暗自颔首,在历史的紧要关头,总是少不了女人。一个人,即使在一生中只有短短 的一夜,爱了,他的英雄气概不免打上软弱的烙印。爱无损于其伟大,但软弱,端看在什么时候、 什么场合,或是美酒,或为毒药。司马迁解释道:刺秦的故事得自一位名医,他正是那位在秦廷上 提醒始皇如何拔出长剑,并扔出药箱击中荆轲的秦之御医的弟子。他的故事得自老师之口,是绝对 可信的第一手资料。但很快有人反驳:那位暴君的御医难道不是为了自我夸耀而编造了这一段故事 吗?如果他是始皇最信任的人,尤其是在可疑的刺秦事件之后,沙丘驾崩之时,他理应身在现场。 而据记载,跟随始皇出巡的所有医护人员,全被赵高、李斯灭了口。这位救驾者如何能活到我高祖 皇帝斩蛇起义、诛灭暴秦之后呢?司马迁无言以对。武帝有一次和张汤谈起此事:众说纷纭,其义 何在?张汤略一思忖,对曰:徐夫人的弟子,不愿他们的神器与失败的图谋有任何瓜葛;北方燕赵 之士,既不满于荆轲的虚名,更耻于太子丹陪上女人事又不成;黑白之论乃是不可救药的唯美主义 的必然结果;至于那位御医,假如太史先生所述不虚,以其睿智,他似乎想到了扶苏和胡亥,哪一 个继位才更符合历史的需要……那么,武帝提醒说,司马迁呢?他总不会虚构这么一个刺秦故事吧 ?张汤微微一笑:陛下,当事情成为历史之后,你怎么说都是可以的。对于身后之事,任何人都无 能为力。你承认司马先生是记录历史的人,那么,他记录的一切,当然都是历史。触国和蛮国经过 几百年争城以战、杀人盈野的战争,触国最终征服了蛮国。蛮国成了新帝国偏远的行省,触国的王 公贵族率领亲兵家将进驻各地,建立并巩固实际统治。蛮国的贱民则流落到触国的每一个角落,变 成佃农、奴仆、官伎、自由职业者,他们逐渐忘却了亡国奴身份,凭着才智、勤劳或美色生存下来 ,并融入对方的生活。和平之后,触国的人发现,蛮国的女人原来很美,蛮国的语言也很优雅,相 比之下,触语土气、粗野,过分简单,触国的女人则一味高头大马,完全不懂得什么叫从容雅致, 什么叫如花解语。于是乎,触国显贵中的浪漫派,或曰激进分子,开始以讨蛮女为妾,以在家中和 私人聚会上说蛮语为时尚。又过了几十年,蛮语逐渐成为触国的沙龙语言、上流社会的交际语言、 服装和艺术界的标准语言。触语则退缩到官府和公文里,成为格式化的语言。在朝堂上,迫于祖训 的皇上勉为其难地继续以触语与臣下进行表演式的对答。由于双方对触语明显的缺乏兴致,和修为 的肤浅,这种对话不仅难以传达高深的旨意,最后连基本的交流都做不到了。一串串音符在空气中 往来穿梭,宛如累死的小鸟纷纷坠地。终于又等到一位胆大妄为的风流少年为君,他在即位五年后 宣布,从今以后,以蛮语为国语,触语只供国史馆人员学习使用。少年天子的出发点很简单,他生 长在外藩,对触语只字不会,甚至可以说,他干脆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触语这种东西。此事引发了 旧贵族的一次未遂政变,政变者编造的当今皇上乃是一位蛮国宫女所生的谣言,反而在全国掀起了 勤王浪潮。因为几十年来与蛮女通婚已蔚为时尚,新一代无一不是触蛮混血,只是碍于律令不便公 开承认而已。时间继续流逝,在漫长复杂的通婚过程中,已经没有谁能说得清自己究竟是什么血统 。触国终于正名为新蛮国,“新”,当然是“日新又日新”的意思。国史馆正忙于修正或曰完善开 国史。按照新思维的要求,触国被定义为由边鄙入侵的只知崇尚武力的原始部落,后来感于文明大 义,融入蛮国的民族大家庭。世界史则被定义为蛮国文明怀柔史。孔子和麒麟腹中怀着孔子的时候 ,孔子的母亲徵在曾在郊原遇见一只麒麟。感于这只麒麟的优雅和友善,也由于对自古以来的传说 的崇敬,孔子的母亲将处女时代的粉红色发带解下,系在麒麟如金似玉的角上。这位身上仍残留着 贵族高尚气质的女人很早就去世了。孔子一直把古代和贵族气质与母亲联系起来。他对远古理想时 代的向往总有怀念母亲的影子,即使在他成为智者以后仍然如此。父亲的高大威猛早已成为一个传 说,然而也只是一个传说,当邻居们称赞年轻的孔子酷似那个名叫叔梁纥的男人时,孔子并没有被 感动,他透过傍晚幽暗的微光,看着似乎永远在努力回忆的母亲的面孔,在她外在的沉静和内心的 动荡中看到了同样矛盾的自己。孔子在暮年受到两次精神打击。第一次是他最忠心耿耿的大弟子仲 由子路的横死,这是他一直预料到但却无法改变的结局,因此痛苦更深。第二次,是在他躺在病榻 上闭目追怀往事的日子,忽然传来叔孙氏西郊游猎,射死一只麒麟的消息。叔孙氏及其手下当时都 不知道他们射杀的正是千古罕遇的奇兽,是可以为他们也为鲁国带来好运的、在典籍中反复提到的 麒麟。这件事倒也怨不得叔孙氏,因为麒麟至少有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了,孔子在周的图书馆拜见老 聃先生的时候,就听他感叹过:你不是寄希望于麒麟的现身吗?问题是,当麒麟出现的时候,天下 有谁认识它?书上的描写过于朦胧,而且彼此矛盾,我们无所依凭呀。就说你母亲,那个聪慧的颜 家小女儿,如果她所言无虚,麒麟早在你出生的那一年就已经降临过了,可是至今没有一个学者相 信她的话,她的描述同样不可捉摸,像梦幻者的呓语……不管怎么说,那只死后的异兽还是让所有 目睹的人感到了难以抑制的惶恐和惊奇,宫中很快派人来请孔子。如果世上真有一个人可能知道麒 麟的真相,那个人非孔子莫属,徵在的故事毕竟深入人心。孔子接报,强支病体驾车赶到宫中。他 一眼就看见了麒麟角上的粉红色丝带。几十年过去,丝带的颜色依旧鲜艳欲滴,这是很不寻常的。 孔子伸出颤抖的手抚摸着母亲的丝带,发带和麒麟的角同样光滑温润。迟来的证据最终证明了母亲 的非同凡响,证明了他个人命运的意义,但也同时证明了天命的不可测度和信念的虚妄。抱着麒麟 犹自温热的尸身,孔子老泪纵横。回到家中,他将弟子们召到床前,告诉他们:麒麟出现了,麒麟 已死,历史也该终结了,他们的书可以收笔了。此后不久,孔子溘然长逝。大诗人李白读史至此, 掩卷叹曰: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李白终于还是太年轻啊!曹操和乌鸦在曹操时代,乌鸦是温 柔的鸟。乌鸦使人想起和睦的家庭和亲密的友朋,想起热情和谦让。在大人物那里,乌鸦唤起自然 的怜悯;在小人物那里,乌鸦唤起由衷的敬仰。这样一个足以促进社会和谐,引领人类走向大同的 道德之鸟,谁会不喜欢它、谁会想到借它抒发自己心中那点见不得人的卑劣情感呢?在赤壁大战的 前夜,曹操对未来的胜利有着不容置疑的自信。在他看来,这场战争在开始之前,结果早已经预定 。能够预知的结果根本引不起满足的快乐。那么,曹操想,也许可以期待战争过程中的一些微不足 道的意外变化,带来一些更微小的惊奇吧。因此之故,曹操在他的旗舰上饮酒赏月,心中想的完全 是与战争无关的事,包括他年轻时的胡闹和历险,生平邂逅的一些旷世美女,以及,如果可能,未 来的时代用个什么名字……岸边乌鸦的惊叫把他的梦和各种杂念搅碎了,同时也使他的心境顿时获 得完美的净化。这一刹那,由于乌鸦及其天赋的伦理意义,由于月明星稀的非人世的美景的净化, 曹操大概可算是世上最高尚的人。他想到了周公,想到了通过任何人之口说出来都会显得可疑的理 想和抱负。这一切完全发自内心,丝毫没有作秀的成分。曹操伫立庞大舰队旗舰的舰首,慷慨激昂 ,横槊赋诗。众文臣武将举杯击案和之。一个何等感人的场面!曹操的声名是和乌鸦一起遭到玷污 的。由于赤壁之战流传至今的脍炙人口却也难以证明的结局,文武奇才的孟德先生成了无耻的企图 篡位者,乌鸦一贯从容的绕树三匝,被说成不祥的先兆。为此,必须让乌鸦自古就是小人的伴随者 ,好在没有人愿意过深地去追究其中的奥秘:乌鸦就乌鸦吧,不是还有凤凰、麒麟,不是还有神龟 和青鸾吗?现在的历史是如此结论的:曹操赋诗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预言自己的失败,而且他 还得相信,预言是改变历史的唯一手段。历史的无数个精彩场面,不管是重复还是创新,都是为了证明预言的正确,附带也证明,乌鸦确实是凶鸟,曹操确实是奸贼。阮籍和酒家女阮籍善饮。有一段时间,他最喜欢去住处附近那条巷子的黄氏酒家。黄氏酒家是个小门脸,不临街,酒菜也谈不上高档,一应用具都是不上漆的,酒客三三两两,很少成群结队。这样一个地方,居然成为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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