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江南西路之虔州,即明清时期之赣州,是中国历史上盐法变更最多的地区之一。在盐区归属方 面,由于历史的原因,该地在中国古代史上以行销淮盐为主,然而相对于两淮盐场之通、泰二州而言, 它离广东盐场很近。清初宁都州(北宋属虔州地)人曾灿曾指出:“敝邑与粤东止隔一岭,朝发夕至,而 淮盐则有风波之恶,滩石之险,商人不得不高其价,夫舍近而求远,舍易而就难,虽至愚者必不为。”① 但是,即便如此,其两广盐区地位仍然晚至明天顺以后才基本确立,直到清康熙年间才真正确立。 将虔州列入广东食盐行销地的努力开始于北宋中期。本文将对北宋中期的这次虔州盐法改革进行研 究②,分析虔州为何会在北宋中期成功地划入广东行盐区的情况下,后来仍然继续着“虽至愚者必不为” 的行销淮盐的行为。透过盐法变迁的分析,研究者常可把握传统盐政的实际意义。以往的研究表明,盐 政常常是财政、军事、商人与商业以及资本主义一类的问题③。然而,尽管以往这些研究揭示了传统时 期盐政的诸多特质,传统盐政的实际运作过程仍然表明盐政并非可以完全由这些问题所包容。本文将说 明虔州盐政在北宋时期超越财政、军事需要的诸多变化的实际缘由,从而从一个侧面去理解传统中国的 经济运行与政治因素之关系。 虔州之“盗”与御盗之策 北宋虔州盐政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虔州之“盗”。虔州,位于江南西路南部,南连南岭山脉, 所辖地区多为山地。张九龄所开之大庚岭路自虔州而过,南连武水,北接赣江,成为沟通岭南与中原的 要道,虔州是为交通要冲。然而,虔州在唐、宋人的记载中,仍然是蛮荒边僻之地。白居易《清明日送 韦侍御贬虔州》诗有云:“南迁更何处,此地已天涯”,①北宋李靓则认为“(虔)负南越,袭瘴蛊余气”。 ②直到明代,这里的边僻形象仍未改观。③ 历史上,边僻荒远之地多“盗”,虔州亦不例外。有宋一代,虔州常因其“盗”而名闻天下。包拯 曾有云: 皮州据江表上游,南拉岭徽,兵民财赋素号重地,累岁贼盔充斥,如类行者,结集匪党,大为 民害。④ 虔州“大山长谷”、“他邦动经八九百里”、“俗未向风”,偏又为“铜盐贩道所出入”,“群盗”、“盗夺” 之奸遂“视天下为多”。③ 一般认为,北宋盗区有两类,一类是荒远之地,朝廷之统治尚未深人,另一类为曾发生大规模动乱 之区。显而易见,虔州属于前一类。有史以来,此类盗区州县设置常常较为疏阔,虔州正是如此,它在 江南路“地最旷”,“为剧郡”。⑥ 对付荒远之盗区,北宋朝廷的办法大致有三,一为设学教化,二为划清界限,让荒远地之荒远处与 州县有效统治之地暂时隔离,三为以武弥盗。⑦具体而言,对付不同类型的“盗”,朝廷会采取不同的弥 盗方式。北宋虔州之“盗”为何种类型的“盗”因此值得关注。翻检相关史料,知北宋虔州之“盗”多 为盐“盗”。马端临《文献通考》称“虔、汀、漳三州……壤界岭外,民喜贩盐且为盗”,⑧著名画家文 同在其《丹渊集》中亦指出“虔州民私贸盐以自业,世世习抵冒”,。皆说明虔州民人有不遵朝廷食盐运 销制度,私自贩盐的习惯。当然,作为“俗未向风”之地,民人以贩盐为“世业”,对于当地人民而言, 贩盐实在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大部分情况下,他们被视为狡黯之民而非“盗”。但有些时候,官员们也 会直接指称这批人为“
盐盗”。北宋财臣张方平曾给蔡抗书墓志铭就说“英宗皇帝初,……岑水铜冶大 发,宫市之民……大事私铸,奸游群聚,与江西盐盗合,郡县不能讨”气张方平明确称这些人为“盗”。 不过,这些贩盐的虔州之人,什么时候属“民”,什么时候属“盗”,在官府那里是有界线的,虔州盐贩 的“民”“盗”之分,李熹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那段经常被学人引用的文字有清楚的说明,其文云: 初,江、湖清盐既杂恶,又官估高,故百性利食私盐,而并海民以鱼盐为业,用工省而得利厚, 由是盔贩者众。又贩者皆不逞无赖,捕之急则起为盔贼。而江、淮间虽衣冠士人,扭于厚利,或以 服盐为事。江西则度州,地连广南,而福建之汀州,亦与皮接。盐既弗善,汀故不产盐,二州民多 盗贩广南盐以封利。每岁秋冬,田事既毕,往往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度、汀、漳、潮、 循、梅、惠、广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盔, 依队险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浸淫滋多。。 尽管这一界线在实际行政运作中是否能够区分清楚需另当别论,不过,根据其言论,则“盗贩”食 盐者尚不属“盗”,“捕之急则起为盗”,“杀伤吏卒,则起为盗”。 北宋虔州盐“盗”不仅“岁月浸淫滋多”,而且其中部分略有规模。嘉枯年间的戴小/又即为虔州著 名盐“盗”,嘉裕四年(1059)六月,戴小八杀虔化知县赵枢,十月又使巡检王咸孚被除名。①据程激说, 后来其好友李仲通利用虔州另外两支被官府视为“盗”的力量,才将杀死知县、攻害数邑、为朝廷所 “患”的“盐盗”、“剧贼”戴小八斩杀,②正应了熙宁七年所谓虔地之“盗“非土人不能制”③之论。 一股股“盐盗”的活跃以及更多的贩运食盐的百姓,使得北宋朝廷在虔州等地的食盐运销制度形同 虚设。更为重要的是,在朝廷看来,这种现象使得虔州等地社会极不安宁,北宋王朝深“以为患”。熙 宁年间,提点江西刑狱张颇云:“庆历中,(虔州)官卖(盐)止百万余斤,冒禁之人本轻利厚,挟刃鸣 鼓,千百为群,劫掠村瞳,官不能制,余二十年,朝廷患之”,④程颜亦曾指出,“盐盗”戴小八曾让朝 廷以之为患。在这种情况下,北宋朝廷措置并推行了一系列针对于虔州、汀州等地的弥“盗”之策,其 策之一即为加强控制,防范盐“盗”活动。 一般情况下,官府面对盗乱的反应就是加强防范与镇压,以武抑武,平息事端。面对虔州遍地之“盐 盗”和盐贩,北宋朝廷对虔州盐盗问题的最初反应也是加强控制。远在太宗淳化年间,杨允恭已开始用 这种办法对付盗贩食盐,据《宋史》称,为防虔州盐贩大量盗入岭南之盐进入岭北虔州,杨遂提议将部 分管辖大庚岭的岭北虔州大庚县升格为南安军,⑤增加驻军,控制盐贩,“以免其患”,以军事控制的手 段来对付盐盗。 然而,杨允恭设南安军并未解决盐盗贩岭南盐入岭北的问题。嘉祷年间,蔡挺知南安军、权提点江 西刑狱时,仍在为虔州之民私贩盐以及“起为为盗”措置对策。配合其对虔州盐政所作之局部改造,蔡 挺亦着力加强对虔州与汀州“百十为群”持械贩盐之百姓的防范与控制。一方面,他“令民首纳私藏兵 械以给巡捕吏卒”,即让老百姓自动缴交兵械,另一方面,针对百姓“欲贩盐,辄先伐鼓山谷中,召愿 从者与期日,率常得数百人已上与俱行”的现象,要求“州县督责奢保,有伐鼓者,辄捕送”,终使“盗 贩者稍稍畏缩”⑥,取得了一定效果。熙宁三年(1 070)宋神宗对蔡挺有高度评价,极深刻地指出蔡挺 虔州盐法的妙处在于“课利增盈”和“盗贼屏息”,⑦并视“屏息盗贼”为蔡挺盐法的真正所得,可见北 宋朝廷一直花精力去措置虔州盐法的目的之所在。 设置州军、收缴兵械、加强督责是北宋控制盐盗的主要手段,而这些手段往往需要武装力量的配合, 因此,北宋王朝在虔州、汀州一带设置了许多乡丁枪手。⑧元丰二年(1079),宋神宗进一步下诏定虔 州“枪仗手五百三十六人”,“农隙按阅武艺,以备奸盗”。⑨这显示出北宋朝廷对虔州等地“盐盗”问题 的高度重视,也表明宋神宗对解决虔州“盐盗”问题作了努力,但问题并末因此而得到解决。 庆历至熙宁年间“弥盗”与般卖广盐 北宋朝廷与地方官员们为控制“盐盗”作了很大努力,却无法真正“弥盗”。一批臣僚因而希望改 变虔州盐政,从根本上解决盐盗问题。他们认为虔州“盐盗”问题之症结在于北宋王朝的食盐运销制度。 北宋盐政承继了唐后期刘晏、第五琦盐法之遗意,食盐运销均在朝廷控制之下。此种盐法,以现代的说 法一般称为“食盐专卖制度”。在该制度之下,盐法重在服务于王朝之财政。北宋王朝由于冗官、冗兵、 冗费,用度繁多,寻找财政来源乃朝政重中之重,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次开源节流的 努力。有宋一代,商税是财政主要来源之一,其中盐税为朝廷所加意关注。在这种基本方向之下,为唐 代后期提供了大量财源的盐法遂为北宋王朝所因袭,从市场流通角度来看,不合理的食盐运销地区之划 分亦沿用下来①。虔州的食盐运销出现上文所说的基本无序的状况,基本上可以归结到盐区划分上来。虔 州与广东毗连,中间仅隔一座大庚岭。从广东沿海盐场至粤北南雄,有侦水可通,陆行不到一天则可至 大庚县(南安军)码头,食盐运输颇为便利,而从淮南东路通州、泰州等地运盐至虔州,虽说有一水可 通,但距离是从广东沿海运盐至虔州的将近三倍,而且全属逆流行船,成本相对较高。受利益驱动,程 途中,常有船工、水手或者盐商自己盗取食盐私卖而以砂土掺人的事情发生。故宋人云: 皮州地接岭南,官盐卤湿杂恶,轻不及斤,而价至四十七钱,岭南盔贩入度,以斤半当一斤, 纯白不杂,而卖钱二十,以故皮人尽食岭南盐。② 从淮南运盐至虔州,“官盐卤湿杂恶”,而从接界的岭南“盗贩”盐入虔,却可以“以斤半当一斤, 纯白不杂”,而价钱却不及淮南官盐的一半。这种情况完全是食盐运销区划所造成的。正如本文开头所 引清代易堂九子之一的曾灿所说的那段话,运淮盐人虔州是典型的“舍近求远”、“舍易求难”的事情。 既然令王朝深以为患的“盐盗”问题根源在于食盐运销制度本身,那么,要在根本上解决“盐盗” 问题,就必须改革虔州盐法。实际上,
北宋时期,朝廷对虔州盐法之改革确实多有议论,并曾多次付诸 实施。“,其中针对食盐运销区划的问题,影响较大的议论就有庆历、皇枯、嘉枯、熙宁四次。庆历年间, 虔州食盐运销混乱,“盐盗”问题相当严重,广东转运使李敷、王豁提出“请运广州盐于南雄州,以给 虔、吉”④的方案,有相当的针对性。然此事由广东方面提出,似乎亦夹杂广东盐希望借此扩大市场的 目的,江南方面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