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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南朝家族的分化与士族的衰落研究——以琅玡王氏为中心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12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五月 10, 2004
  东晋南朝侨姓士族的衰落是一种普遍现象。如弘农杨氏,在桓玄起兵时灭亡<1>(《杨亻全期 传》)。陈郡谢氏在谢灵运死后被目为“寒士”<2>(《谢灵运传》),至陈时,谢安墓亦被挖 掘<3>(《始兴王叔陵传》)。谯国桓氏,齐时便有人敢冒充,足见其宗族制度的瓦解已十分剧 烈。桓温及其女儿之墓在齐时也被掘<4>(《周山图传》)。高平郗氏郗昙墓在陈时被掘<3> (《世祖九王》)。以上皆江东一流高门,终不能维持其地位不变,究其原因,当是南朝政治、经 济、社会变革的结果。这些变革是侨姓士族衰落的根本原因。然而士族内部的分化与瓦解也是其衰 落的重要原因之一。所谓士族内部的分化与瓦解是指士族各族之间,同族不同房支之间,同一房支 不同家庭之间升降互有不同,衰落也有早晚之异,不能以郡望统而论之。分析同一郡望士族不同房 支间的具体衰落状况,无疑有助于我们对士族整体衰落原因的探讨。下面我们从琅王氏各房支变 动的具体状况来分析(见附表《琅王氏世系表》)。  一、王祥、王雄、王览支王祥、王雄支 。该支衰亡于西晋。王祥五子。王夏、王烈、王芬均早卒。王肇庶出,不嗣爵,传三世而灭。王馥 嗣爵传二世而断。王肇、王馥不见其有文化特质,也不见其迁职,可能年寿不永之故。其子亦无文 化特质,不能获得社会声誉。王雄子王浑、孙王戎。王戎二子。王万早卒,王兴庶出不得入仕,以 从弟王忄音子为嗣,不传。从弟王衍,子王玄。“为盗所害焉”<1>(《王戎传》),亦不传。 王衍弟王澄二子,王詹早卒。王徽不见南渡,灭亡。过江王氏皆出王览支。王览为王祥兄弟,览六 子分别为裁、基、彦、琛、会、正。王裁三子,颍、敞早卒。王导南渡。王基子王敦。王含、王应 ,皆因东晋初年起兵而灭亡。王琛二子,王梭被王敦所杀,王侃无子,不传。王正三子,广、彬、 旷,皆南渡。王会一子王舒,南渡。故在东晋南朝获得发展的实际为王裁、王会、王正三支。永嘉 南渡,可见王氏家族分析之端倪。首先,渡江有先后之别。王导、王敦率先渡江,政治地位显然高 于王广、王舒、王彬、王旷支。其次,同族间以政治见解不同而分裂,如王敦杀王棱,王舒杀王含 父子皆如此<1>(《王舒传》)。又《晋书·王舒传》载:“(王)敦尝夜饮,允之辞醉先卧。 敦与钱凤谋为逆。允之已醒,悉闻其言,虑敦或疑己,便于卧处大吐,衣面并污。凤既出,敦果照 视,见允之卧吐中,以为大醉,不复疑之……至都,以敦、凤谋议事白舒,舒即与导俱启明帝。” 王舒、王允之与王敦在对待皇权了这一倾向。继子是为了保持仕宦的连续、财产的继承,特别是为 了维持其高门血统。如王导子王悦无子,以王恬子为嗣。王献之无子,以兄子王静之为嗣。又“( 王)智无子,故父僧朗以景文继智”<2>(《王传》)。同族相继不论辈份。如王奂继给王球 ,系祖孙辈相继。不独王氏如此。陈郡谢氏弘微“继从叔峻”。但“亲戚中表,素不相识”<2> (《谢弘微传》)。庐江何氏何胤“出继叔父旷”<2>(《何尚之传》)。吴姓高门中也偶有继 子,如吴郡张冲“出继伯父敷”<2>(《张邵传》)。从王氏实际状况看,继子对维持其世系的 延续作用很大,但这实际也是侨姓高门婚姻圈狭窄的表现之一。继子绝非同族间的必然义务。普遍 的继子反映了同族间的分析。东晋南朝重名讳。如王舒不愿为会稽内史,乃是因“会”与其父名同 <1>(《王舒传》)。王绚“年七岁,读《论语》至‘周监于二代’,外祖何尚之戏之曰:‘郁 郁乎文哉’。绚即答曰:‘草翁风必偃’”<5>(《王景文传》)。因绚父名景文,而“偃”为 尚之子何偃(绚之舅)之名讳,彼此相互戏谑。又王诞为晋陵太守,属下晋陵令好犯王亮之讳,以 至“亮不堪,遂启代之”<2>(《王诞传》)。又王敬弘“名与宋武帝讳同,故以字行”<2> (《王裕之传》)。但从王氏讳例看,除君讳外,同族间仅讳父、讳祖。东晋南朝王氏同名不讳者 众。如王嘏子恢与王劭子同名,王奂子融与王道琰子同名,王志子素与元弘子同名,且都为异辈。 这种状况佐证了家族间的宗法关系淡薄。如“父兄不可常依”,“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骨肉 易疏,不忍言族耳”<6>(《勉学》、《兄弟》、《风操》)等等感叹,是宗法关系削弱在南朝 士族中形成一种凄凉社会心理的反映。家族的分析使同族共居成了社会歌颂的稀有典范,尽管这些 共居者未必皆是高门士族。《宋书·孝义传》载:“元嘉初,西阳董阳五世同财,为乡邑所美。” 《南齐书·孝义传》云:“建元三年,大使巡行天下,陈玄之四世一百七十口同居,武陵郡邵荣兴 ,文献叔八世同居……诏表门闾,蠲租税。”蠲免租税,足见这已经是非常罕见的现象了。查《南 史·孝义传》,入传受表彰的同财同居者皆为南方土著,竟无一侨姓高门。(二)同族间政治地位 的升降不一。王导支基本居住在建康城。最先衰落的为乌衣巷支。齐时,王僧虔被任为御史中丞。 当时“甲族向来多不居宪台,王氏以分支居乌衣者,位宦微减,僧虔为此官乃曰:‘此是乌衣诸郎 坐处,我亦可试为耳’”<4>(《王僧虔传》)。甲族不居郎官,史书颇多见证。《宋书·江智 渊传》载:“时高流官序,不为台郎。智渊门孤援寡,独有此选,意甚不悦。”又“王中郎年少时 ……为仆射,领选,欲扌疑之为尚书郎,有语王者,王曰:‘自过江来,尚书郎正用第二人,何得 扌疑我。’”<7>(《方正》)足见郎官在侨姓士族心目中之低下,乌衣王氏自齐时或之前已经 屈尊为郎,正是政治地位下降的表现。其次衰落的为马粪巷支。据《南史·王昙首传》载:“(王 )志家居建康禁中里马粪巷。父僧虔门风宽恕……时人号马粪诸王为长者。”马粪巷王氏自过江以 来“未有居郎署”者,而从王僧虔至孙王筠都居郎官。史云“或劝不就……乃欣然就职”,这显然 是社会地位衰败后的无奈选择。王僧虔时门荫之权亦可能丧失。其《诫子书》云:“况吾不能为汝 荫,正应各自努力耳。”同族间政治上的相互提携也很难见到。这种政治上的分化无疑加速了侨姓 士族的衰落。王导支后裔,如王融、王冲、王微、王僧、王籍、王规、王承、王训、王泰、王筠 、王彬、王睿又、王亮、王缋、王份、王劢等皆以文化见称而活跃于朝廷,极少外出任官或领兵, 政治上的淡然无为必然造成仕宦地位的下降,毕竟仅凭文化是难以维持持久政治地位的。(三)政 治地位的演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经济地位的变化所致。维持大家族制长盛不衰的重要基础之一是 经济。但侨姓士族的经济基础实际上是不稳固的。《颜氏家训·涉务篇》云:“江南朝士,因晋中 兴,南渡江,卒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耳。假令有之,皆信僮仆为之。未尝 目观起一拨土,耘一株苗,不知几月当下,几月当收”,这段史料的一个重要信息往往被人忽视, 即侨姓士族主要依靠俸禄生活,而且即使有土地,往往也疏于管理。这与侨姓渡江后的实际状况和 心理状态是符合的。他们主要居住在城市,其主要精力放在政权建设上,经济收入主要是俸禄。东 晋时,侨姓在政权中占主导优势,俸禄较为可靠,生活还很优裕。但到南朝情况发生了变化。如“ 宋氏以来,州郡秩奉及(寺)供给,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4>(《豫章文献王》)。元嘉二 十七年又“以军兴减百官俸禄三分之一。”<8>(卷13)这种俸禄无定的状况延及齐、梁、陈 。王导支家族间各自以独立的家庭形式存在,如王僧赠王俭诗云“汝家在市门,我家在南廓,汝 家饶宾侣,我家多鸟雀”<2>(《王弘之传》)。说明他们是分居的,并且王俭家的地位(包括 经济地位)显然要高于王僧家。王王旬死后,“兄弟分财,昙首唯取图书而已”<2>(《王昙 首传》)。说明王旬家子弟在父死之后也都是各立门户的。《宋书·周朗传》曾抨击这种状况说: “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 亡·12· 2004年第3期        卜宪群:东晋南朝家族的分化与士族的衰落研究                 不相识,饥寒不相恤,又嫉谤谗害,其间不可胜数。”此虽云 “士大夫以下”,实际上士大夫也与此一样。家族分析的结果是经济地位的升降,但即使作为一流 高门的王氏,贫困现象也不罕见。如王智深“家贫无人事,尝饿五日不得食,掘苋根食之,司空王 僧虔及子志分其衣食,卒于家”<4>(《文学》),他实际上是饿死的。又如王韶之“尝三日绝 粮”<2>(《王韶之传》)。为了生计,求出为官者史不绝书。如王僧达“诉家贫求郡”<2> (《王弘之传》)。王弘之“家贫……求为乌程令”<2>(《王镇之传》)。王蕴“家贫,为广 德令”<5>(《王景文传》)。中央官的待遇可能比地方官差,而地方官不仅有俸禄,而且有“ 还资”,故求为地方官者人众。如王秀之“出为晋平太守,至郡暮年,谓人曰:‘此郡丰壤,禄俸 常充。吾山资已足,岂可久留以妨贤路’。上表请代。时人谓:‘王晋平恐富求归’”<4>(《 王秀之传》)。王琨为广州刺史“在任者常致巨富”<4>(《王琨传》)。王骞为山阴令“臧货 狼籍。望风自解”<9>(《江革传》)。“还资”往往多于俸禄。王筠“出为临海太守,在郡侵 刻,还资有芒两舫,他物称是”<2>(《王昙首传》)。王琨“及罢任,孝武知其清,问还资 多少?琨曰:‘臣买宅百三十万,余物称之。’帝悦其对”<2>(《王华传》)。地方官还有自 己的“公田”和“私力”,如王僧达曾“多役公力,坐免官”<2>(《王僧达传》)。而中央官 除了死后一次性的“送故”外,没有别的东西。所以三吴、晋平、广州、临海等富庶地区成了他们 乐于任职的地方。如果说家族之间还有什么经济关系尚存的话,便是偶尔能见到的生活上的互助。 如王僧绰曾受养于王僧虔,王弘之抚养于外祖何准家等等。那么如何解释侨姓士族的庄园呢?我们承认这些庄园主是大土地所有者。然而这在侨姓中是个别的、暂时的。如王导在钟山有田80顷。但到第6代王骞时,依然是80顷。其经营方式是“与诸宅及故旧共佃之”<2>(《王昙首传》)。王骞常说“食常不周”,可见收入并不多。王骞是王俭之子,他从王俭那儿并没有继承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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