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元年(683年)十二月,久患疾病的唐高宗撒手人寰,留下遗诏,嘱附后事,要求“军国大事 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这份遗诏成为武则天临朝称制的一个重要法律凭证,客观上推动了武 周革命,以周代唐。但细读史书,笔者对遗诏的真实面目的迷惑越来越大,进而认为对遗诏的产生 真相及其与高宗之死前后政局的关系有必要给予更多关注。一大凡古代帝王之死,即有遗诏发布。 名为遗诏,实际多为臣僚秉意撰写,是地道的官样文章。但它依然是历史时代的产物,亦能曲折、 隐晦的反映历史的真相,是史学研究的重要资料。宋人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收取了唐代十余篇 皇帝遗诏和太上皇遗诏,其中“大帝遗诏”即高宗遗诏,犹应引起注意。现摘录其文如下:……往 属先圣初崩,遂以哀毁染病,久婴风瘵,即与年侵。近者以来,突焉大渐。……皇太子哲,握衷履 己,敦敏徇齐,早著天人之范,夙表皇帝之器。……天下至大,宗社至重,孰契承祧,不可暂旷, 皇太子可于柩前即皇帝位,其服纪轻重,宜依汉制。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①诸 史书记载高宗之死前后几日情况,《通鉴》最详,弘道元年(683年)载:十二月,丁巳,改元 ,赦天下。上欲御则天楼宣赦,气逆不能乘马,乃召百姓入殿前宣之。是夜,召裴炎入,受遗诏辅 政,上崩于贞观楼。遗诏太子柩前即位,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废万泉、芳桂、奉天 等宫。庚申,裴炎奏太子未即位,未应宣赦,有要速处分,望天后令于中书、门下施行。甲子,中 宗即位,尊天后为皇太后,政事咸取决焉,太后以泽州刺史韩王元嘉等,地尊望崇,恐其为弯,并 加三公等官以慰其心。②综合对比二者,稍作思考,就会产生疑问:遗诏明言“军国大事有不决者 ,兼取天后进止”,是否真正代表高宗遗愿?在整个事件中,裴炎的活动尤为引人注意,但为何高 宗只授命他一位受遗诏辅政大臣,这在历代是十分罕见的,高宗生前对他是否如此信任、倚重?此 外,遗诏叙高宗之病,“往属先圣初崩,遂以哀毁染病”,与实际情况不符。高宗长期患病,始于 显庆五年(660年)十月,距太宗死已有十一年之外。③可见,由此可见,高宗遗诏本身的真实 性应受到质疑,还需要先对它产生的背景即高宗朝尤其是高宗晚年的政局进行考察。二高宗朝政治 ,自永徽六年(655年)立武则天为皇后之后,总的说来经历了一个武后由参政到主政的过程, 这一过程也是高宗皇权逐渐丧失的过程。永徽六年,高宗不顾长孙无忌等元老大臣的反对,废王立 武,武则天能得高宗如此宠爱,除了他“美容止”④,“狐媚偏能惑主”⑤,更重要的是她“素多 智计,兼涉文史”⑥,在高宗摆脱长孙无忌集团的控制中成为高宗在政治上的“可靠而得力的帮手 ”。⑦武则天在高宗许可下,开始参与朝政,随着在宫延斗争以及与长孙无忌集团斗争的步步胜利 ,她的权力逐渐膨胀起来,野心也在随之增长,威胁到高宗的皇权:初,武后能屈身忍辱,奉顺上 意,故上排群议而立之;及得志,专作威福,上欲有所为,动为后所制,上不胜其忿。⑧于是有麟 德元年(664年)高宗与宰相上官仪谋废武后一事。事不成,上官仪反被诬与废太子陈王忠谋逆 ,引来杀身之祸。⑨此事对政局发生重大影响: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廉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 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⑩在“二圣”格局下,武后主政,高宗皇权旁落,对此黄永年先生甚至以为高宗“已和玄武门之变后的高祖一样,成为尸位素餐甚至高等囚犯式的人物”。B11 但他毕竟还是大唐的皇帝,恐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只能说他权力有限,而武则天又确实能较好的 处理朝政,又加之自身性格的软弱和身体由于长期患病带来的虚弱,对武则天主持朝政采取了配合 、听任态度。当然,这其中带有很大的无可奈何的被迫因素,高宗与武则天之间依旧有矛盾和斗争 。但二人的矛盾与斗争已不多再是因权力的分配或政见的差异而产生,而主要是围绕着帝位传承、 李唐社稷存续而展开,具体说,就是以皇太子的废立、地位的巩固为中心展开的。显庆元年(65 6年)高宗的第一位太子陈王忠被废,武后的长子,三岁的李弘被立为新的太子。高宗几乎一开始 就对太子弘抱有厚望,不顾其年幼,多次让他监国。随着年龄的增大,弘“仁孝谦恭,上甚爱之; 礼接士大夫,中外属心”(12),也没有辜负高宗的期望。又娶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妃,裴氏 甚有妇礼,高宗很满意,说:“东宫内政,吾无忧矣”,(13)考虑到自己久患疾病且大权旁落 ,有禅位太子的打算。(14)而李弘在武后面前也并非逆来顺受,“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请, 数迕旨,由是失爱”,(15)母子矛盾无法化解,谙熟权力斗争的武则天对此是不会熟视无睹的 。骨肉相残似乎已是不可避免的结局。上元二年(675年)二月,太子弘猝死于洛阳合壁宫。欧 阳修断定为武则天所鸩杀,(16)司马光则谨慎些,但云:“时人以为天后所鸩”。(17)史 学界还存有李弘本因久患痨病而亡一说,但最新的考古材料证明李弘更应是非命而亡,(18)《 新唐书》更为可信。自己寄予厚望的太子突然死亡,高宗甚是悲痛。几个月后竟心灰意冷的提出要 “逊位”给武则天。(19)对此,宰相郝处俊谏阻:昔魏文著令,身崩后尚不许皇后临朝,今陛 下奈何遂欲躬自传位于天后。况天下者,高祖、太宗二圣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陛下正合谨守 宗庙,传之子孙,诚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族。(20)处俊之言,可谓切中要害,高宗随即收 回成命。(21)实际上,如何“谨守宗庙,传之子孙”,而不是“以高祖、太宗之天下”,不传 之子孙而委之天后,成为高宗晚年苦心焦虑的事情。那种以为高宗只是昏君,完全听任武则天摆布 的看法是不妥的。李弘死后不到两个月,武后第二子、22岁的李贤被立为新太子。贤小时“容止 端雅,深为高宗所嗟赏”。立为太子后,“寻令监国,贤处事明审,为时论所称”,高宗也不失时 机的夸奖他,说“家国之寄,深副所怀”。(22)想以此来巩固他的地位。李贤也开始在朝野搜 罗人才,营植势力:贤又招集当时学者太子左庶子张大安、冼马刘讷言、洛州司户格希元、学士许 叔牙、成玄一、史藏诸、周宝宁等,注范晔《后汉书》,表上之,赐物三百段,仍以其书付秘阁。 B23延引文人学士注书立说,本为政治斗争中的传统手段,李贤之举,一如其祖父唐太宗当 年为秦王时搜罗的十八学士设文学馆,且注《后汉书》也有借题发挥、以古讽今之意,因为东汉以 外戚干政而备受后代非议。对此,武则天同样不能容忍,先是让心腹集团北门学士作《少阳正范》 、《孝子传》给太子读,试图训诫控制。武后本人又“数作书,稍让之”。B24永隆元年( 680年),武则天指使人告发李贤谋反,虽然最后的证据并不充足,李贤还是被以谋反的罪名废 为庶人,幽禁于皇宫。(25)高宗并不相信李贤会谋反,“上素爱太子子,迟回欲宥之”,试图 营救,但武则天不作丝毫让步,质问高宗:“为人子怀逆谋,天地所不容;大义灭亲,何可赦也” !(26)高宗实在是无能为力。李唐社稷确实处于危险境地,朝中大臣已明显感觉到了。天耀元 年(681年),刘仁轨陪同高宗观看新落成的镜殿,仁轨惊趋下殿,上问其故,对曰:“天无二 日,地无二王,适视四壁有数天子,不祥孰甚焉!”上遽令剔去。B27刘仁轨的话显然是借 题发挥,别有所指,高宗对此也是心领神会。可见,晚年的高宗对局势的认识还是较为清醒的,没 有放弃对“谨守宗庙,传之子孙”的努力。永淳元年(682年),高宗固执地立太子李显不满周 岁的长子重照为皇太孙,并要为其开馆置馆属B28,实质就是为稳固太子地位。总之,高宗 晚年虽皇权失制,受制于武后,但在帝位传承,社稷存续上,态度是坚决的;对极可能出现的“以 高祖、太宗之天下,不传之子孙而委之天后”的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处心积虑要做的事就是“谨 守宗庙,传之子孙”;对武则天是有所戒备的。遗诏中明言“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 ,这肯定是和他的思想背道而驰的。对于唯一的顾命大臣裴炎,他在高宗晚年政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也须作一番分析。永隆元年(680)四月,裴炎成为宰相,B29此前他的宦绩并无特别 之处。B30同年八月即有李贤谋反案,裴炎与宰相薛元超、御使大夫高智周同受命审理,认 定李贤谋逆罪成立。如前议,李贤谋反案,为武则天蓄意制造的冤案,因此主审大臣人选的组成, 是武则天精心安排的。其中薛元超历来就依附讨好于武后;B31高智周成为主审大臣,显然 只是由于他时任御使大夫的缘故,且在审理中“无所异同,固表去位,高宗美其概,授右散骑常待 ”B32,不愿加入制造怨案的行列,但迫于武后的压力,只能以辞职作消极反抗。裴炎依附 武后,因此案更获信任,第二年,由黄门侍郎升为侍中,与薛元超同获升迁。B33到高宗死 之时他已连续任相达四年之外,这在宰相更迭频繁的高、武时期是不多见的。高宗不能救太子与冤 狱,只得以称赞高智周来表示自己的不满,除加深对武后的怨恨外,对参与制造怨案的人是不会有 好感的,自然对裴炎是不会有特别的信任。由此而言,高宗临终前独召裴炎入宫也不是他的意愿。 综合以上二者,不难得出结论:遗诏与高宗本人的一贯思想是不符的。遗诏或是在受到逼迫下按武 则天的意愿而写出的,或有所篡改,也不排除完全伪造的可能。三在高宗晚年,武则天虽大权在握 ,但高宗死后如何继续控制朝政,是需要仔细考虑的事情。制度本身唯一允许皇太后参与朝政的情 况是:当新皇帝年幼无知时,太后才有可能垂廉于后,听决朝政。但此时太子李显已有28岁,虽 未获贤能之名,但也无特别不合礼法之举。因此,武则天需要其他理由。而高宗遗诏恰好地给她提 供了一个机会。武则天要在遗诏上做手脚,先是隔绝高宗与外界的联系,“上自奉天宫疾甚,宰相 不得见”。B34但她不可能一手遮天,需考虑外朝的意见,把事情做得更合理些,同时又更隐蔽,所以让多年依附于己的裴炎入宫,同谋此事。裴炎成为唯一的顾命大臣,也获益不少,可以说,二人是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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