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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指示代词三分现象初探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7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五月 30, 2002
汉语方言指示代词近指、中指冲远指、远指“三分”的现象,赵元任在《钟祥方言记》( 939)中有过明确的记载。嗣后,有关三分现象的研究报告也不时见诸文字。近二十年来,随着各 地汉语方言研究的深人,这类报告的数量猛增,有大约40个市、县级行政区被认为存在指示代词 三分的现象。汪平(2000)对这类现象从地域分布、语义语法类型、产生的原因三个方面进行 了研究,在肯定三分现象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点。本文拟在其研究的基础上对三分现象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作进一步的探讨,得出若干不同于汪平(2000)的结论。本文认为,从共时的角度看,在指示代词对举使用中,于近指、远指之间确乎存在“中指”的现象。 这是各地三分现象的共同点。但是,这些三分一般不是真正的三分,“中指代词”的存在很值得怀 疑。本文以可能不属于当地方言固有的近指、远指代词系统的“第三个指示代词”(以下简称“第三指”)的性质为依据,将三分现象归为三个主要的类型来讨论。一 第三指为长音重读等形式的三分现象1.1 第三指为长音重读形式的三分现象主要分布在甘肃临夏、山西临汾、新疆(具体方言点不详)等地, 例如(许多方言中的指别词后面要跟上个词尾或量词才能使用,为便于比较,本文在不引起混淆的前提下将这些成分都省去,只列举表示指别的语素。下同):近指 中指 远指 更远指 临夏 这 兀 兀(拖长,加重) 临汾 这 兀 兀(拉长) 新疆 这 那 那(拖长)临夏方言是“兀……读音越长、越重,就越表明地点、时间距离说话人越远”(王森 1996),临汾方言是“兀字的读音拉得越长,距离说话人所在的地方就越远”(潘家豁1987),新疆方言也是“那……可随声音拖长度来表示远近,越远则越拖长”(林端 1996)。读音拉长与重读是有关的(详下)。因此,可以说这三个地方表示远指(或更远指)的 方式都是将中指(或远指)代词拉长、重读;而不拉长、重读的“兀、那”都是指代“距说话人稍 远”的地点。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将新疆方言中的“那”和拖长的“那”分别归人中指、远指代词讨论。1.2我们认为,上述所谓三分现象并不是真正的三分,因为其中长音重读的远指代词并不是独立的代词。 我们知道,作为备用单位的词是具有相对固定的语音形式和意义内涵的。长音重读如果作为一种构 词手段,构成一种音义相对固定的远指代词,当然是应予承认的。但是,上述三个地方长音重读的 远指代词则是义随音转,其语音形式和意义内涵并不固定,显然不具备作为备用单位的词的资格。 如果承认长音重读的远指代词是用音长、音强的手段构成的词,那么我们就面临着两个难题:其一 ,发音略长、略重于中指代词的是远指代词,而发音略长、略重于这个远指代词的是否可以因为其 所指更远而称作更远指代词,从而得出上述三处方言指示代词是四分、五分乃至更多分的结论?其二,如何界定中指、远指乃至更远指代词的具体时长和音强?事实上,这类指示代词读音的长短轻重和所指的远近都受制于使用,“越远则越拖长”是作为备用单 位的指示代词在使用中被念作强调重音的表现。一般认为,在现代汉语中,“重音的特点表现在扩大音域和延续时间上,同时增加强度”(黄伯荣廖序东 1997),强调重音是重音的一种,其具体时长、音强随使用需要的不同而不同,“兀、那”长音 重读的语音特点正与之相符。强调重音的作用是突出或强调,中指代词的所指是“距离说话人稍远 ”的地点,念作重音加以强调,以区别于“稍远”,其所指当然更远。念得越长、越重则强调的程 度越深,所指当然也就越远。这种所指的远近是与具体语境即使用联系在一起的。脱离了具体语境 。其长短轻重略异的发音恐怕难以被人们确认为不同的代词。可见,“兀、那”长音重读的现象是 强调重音现象而不是构词现象;视之为另一个指示代词,是将指示代词的构词与使用混为一谈,不 能成立。其实,将远指代词念作强调重音以表示所指更远的现象也存在于共同语中,试将门)中后一个“那儿”念作强调重音:l)不在那儿,在那儿。很明显,后一个“那儿”所指可以更远;但人们一般并不认为它是另一个远指代词。 既然第三指不是另一个指示代词,那么此类“三分”不能成立。所谓中指代词在单用和与近指代词对 举时都可以指远——新疆的“那”是远指自不必说,临夏、临汾的“兀”人们也是对译为共同语的 “那”的(王森1996潘家锁1987)。因此,“中指代词”应该是二分中的远指代词。事实 上,田希诚(1981)就是将临汾方言的“兀”视作远指代词而不承认其长音重读是另一个代词的。l.3长音重读是远指代词在使用中的特殊变化形式,客家话某方言点(李作南 1965)的特远指代词亦可以算作使用中的特殊变化形式。这里的指示代词凡四个:近指dh’,中指 k刊’,远指 kdi’,特远指hat‘hat‘h’(本文引用方言词的注音一般用两个数字标记调值,少数词只能用一个数字标记调类)。 不难看出所谓特远指代词是在远指代词的基础上重叠远指语素湘‘的形式,其“远指”的基本意义没 有变化,整体上是远指意义的加强,这与形容词通过重叠来强调程度加深一样,当是一种构形现象。所以,“特远指代词”不能视为另一个指示代词(中指的问题详见第4节)。在汉语方言中,指示代词进人使用中的变化甚多,例如万荣方言(少如 1990)指示代词就有表达不同意义和有细微差别用法的五套读音;陕西兴平方言的“兀里”是远 指代词;重叠方位语素的“兀里里儿”所指更远,而“兀里里儿兀里里儿”式重叠则所指极远(孙 立新信函告知)。上述长音重读、重叠现象与之类似,都是指示代词在使用中的特殊形式,均不宜视为构词现象。二 第三指为定指词的三分现象2.1 这类三分现象比较著名的是小J;I环树门981)所举的苏州方言例:近指,该k川;中指,格g竹’;远指,归km\“格”各家写法不同,本文一律记作“格”。 苏州方言指示代词存在第三指的现象,王力(19凸)进行过讨论。他认为苏州方言“格”的所指“ 非远非近,指的是某一定的人物”。吕叔湘认为,指示代词“要是完全没有区别作用,就是弱化的 这、那,跟有冠词的语言里的冠词相当”门985);而苏外防言中“强调区别作用的用‘该’、 ‘归’,不强调区别作用的用‘格”’,因而“格……是一个弱化的指示代词”、“不论远近的中 性指示代词”门990)。可见,王、吕两位先生都认为“格”的所指与距离无关,“中指”一说 值得推敲。有些学者则明确提出了与小川环树不同的看法,例如谢自立(198)就认为“格”不是中指代词而是个泛指词。2.2我们认为,视苏州方言的“格”为定指词比较妥帖。对这个问题,刘丹青(199)进行过深人的研 究。他认为,讨论汉语的指示代词应该区分‘腊示、代替、照应”三个概念(“代替”与本文的讨论关系·9·不大,以下从略)。表示指示的词,语法上和区别词相当,其所指有远近的区别,如例2)中的“这”(不能换为“那’\ 表示照应的词,其作用是指示上文提及的对象或指示听说双方都明白的对象,所指无远近之别,例如例3)中的“这(可以用“那”替换广: 2)这本书是我的书。 3)我写了一本新书,这本书是我最满意的一本。他认为,英语的指示代词this、that是指 示成分,定冠词山e是照应成分。照应与近指、远指不在同一个层次。首先是照应成分与指示成分 相对,然后才是指示成分内部的近指、远指相对。但是,共同语中指示、代替、照应三种功能都可 以由“这、那”表示,以致人们往往将照应与指示混为一谈、苏州方言则分工明确:’‘这、那” 的指示功能分别由“该、归”承担;其照应功能则由“格”承担。上述两例的“这”。在苏州方言 中一般应分别由“该、格”替换。此外,“格”可以代替单用的近指或远指词使用,而代替“近指”的机会更多,例如导游可以指着一块碑向游客介绍:4)格块碑有五百年历史哉。不难看出,刘丹青所概括的“格”的功能正是吕叔湘门 985)所说的回指”(例 3)和当前指”(例 4)。在共同语中,“这”或‘用厂用作回指和当前指,其近指性和远指性都弱化了。也是用作回指 和当前指的“格”,是个“弱化的”指示词,其所指的远近自然也不明显——无所谓远、中、近, 但是其所指则是有定的。正因为如此,刘丹青“格”称为定指词,以区别于另一个层次的表示近指 、远指的指别词,是很有见地的。苏州方言“该、归”的声母、声调相同而韵母相近(可能有同源 关系),“格”则与“该、归”语音相去甚远,也支持“格”与“该、归”不在同一个层次的说法 。既然所谓“中指”是“定指”,与近指、远指木在同一层次,那么苏州方言指示代词也只有近指、远指二分,小川的三分说也就不能成立了。2.3定指词在汉语方言中的分布并不限于苏州方言。上海方言中,“窗”的定指用法在《土话指南》(1908)中可以看到,而这种用法“一直沿用到现代”(钱乃荣 1997)。吴江方言中则毫无疑问存在定指词(刘丹青1995)。小川环树(198)提到的无 锡、常熟一带的中指代词也很可能都是定指词——桥本万太郎(1979)认为吴语的指示代词是 “近指、中指的对立消除了的瑶语系统”,小川所谓‘冲指”,在桥本看来都是照应(anaphora)的用法,属于本文所说的“定指”(范围)。而且,桥本(1979)认为“只在吴语里才有第三种”(即定指词)的说法也存在片面性。比如湖 北省东北部的黄冈方言(属江淮官话黄孝片)中就存在定指词——黄梅:堵忆’,烯水、罗田、英 山、薪春:簇kJ,武穴:古kJ。这些词一般用于回指和当前指,其功能与苏州方言“格”相同 ,汪化云(二000;2001)认为都是定指词。又,湖南湘乡方言(属湘语区)的‘摘”,作者认为是不定指代词(曾少达1996)。这个词一般“置于句首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面,”可以理解为“这用r,可见其所指是有定的。同属湘语区的湖南平江长寿方言的“中指代词”ho\所指远近“依违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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