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之所以能够成为优秀的文言短篇小说集 ,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作者擅长于讲故事。同样的一个故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讲述方式 ;不同的讲述方式便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因此 ,对《聊斋志异》的讲述方式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 ,可以更好地总结出其创作规律和艺术经验。《聊斋志异》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感人的故事 ,这些故事都由一系列事件构成 ,而事件则必须是一个过程 ,一种变化。事件就是行动 ,行动是由某一人物发出的 ,如果该行动具有叙事上的意义 ,那么这个人物就构成了叙事语法上的名词主语 ,而这一行动就构成了这个主语的动词谓语。一个故事中可能会有许多人物 ,这些人物可以区分为不同的角色模式。事件也不止一个 ,因此讲述时也必须按照一定的叙事程序。本文将依据上述理论对《
聂小倩》试做一些具体分析。一首先来划分一下《聂小倩》中的角色模式。叙事学理论所说的角色就是一个行为主语 ,他与故事中的功能性事件有关 ,根据二元对立的原则可以将任何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分为两两对立的六种角色 ,即主角与对象、支使者与承受者、助手与对头。在故事中 ,最重要的功能关系便是追求某种目的的角色与他所追求的目的之间的关系 ,这二者便称为主角与对象。从表面来看 ,《聂小倩》中的主角似乎应当是宁采臣 ,但实际上却是聂小倩自始至终在为自己的生命、自由、爱情与幸福而努力 ,宁采臣则是聂小倩争取的对象。因此 ,主角与对象分别是聂小倩和宁采臣。以聂小倩为主角 ,以宁采臣为对象 ,不单纯是一个人物角色安排的问题 ,而且体现着作者的一种尊重女性、重视女性的民主观念。这也正是《聊斋志异》的多数篇章都以女性为主人公的深层原因。主角既然要追求某种目标 ,那么就可能存在着某种引发他行动的力量 ,这种力量便称为支使者 ,而被支使者则称为承受者。支使者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并不是一个人 ,而是某种抽象的力量 ,如命运、理想、社会等等。承受者与主角则往往是同一个人。很显然 ,这篇小说中的支使者便是聂小倩对人生的眷恋、对爱情的向往以及对幸福的追求。这一支使者体现着《聊斋志异》浓厚的文化心理底蕴和鲜明的时代民主意识 ,即热爱人生、追求幸福 ,并坚信爱情的力量可以超越生死 ,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主角在追求对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敌对势力的阻挠 ,也可能得到亲友的帮助 ,这便是对头与助手两种角色。对聂小倩来说 ,最大的对头便是那个没有正面出场的妖物和两次出现的夜叉。妖物也好 ,夜叉也好 ,现实生活中都不可能存在 ,只是一种恶势力的象征。因此小说中对他们的描写极为含混笼统 ,那位妖物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登场。对头也可能是某种抽象的观念或力量。因此可以发现 ,当聂小倩复活之后 ,她仍然不能立即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首先是因为人鬼殊途 ,宁采臣的母亲担心聂小倩会影响儿子的健康。当这一担忧消除后 ,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又成为新的阻力 ,宁母怀疑聂小倩能否生育。当聂小倩以“子女惟天所授”、“不以鬼妻而遂夺也”加以解释后 ,才最终得到了宁母的首肯。在整个故事中 ,聂小倩最得力的助手是那位剑侠燕赤霞 ,是他先后两次击败了凶狠的夜叉 ,帮助聂小倩摆脱了妖物的控制。宁采臣既是聂小倩争取的对象 ,同时也是聂小倩实现理想的重要助手。他的正义廉耻之心使聂小倩深受感动 ,从而重新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他按照聂小倩的嘱托 ,将聂小倩的坟墓迁移到了安全的地方 ,又毫不迟疑地让聂小倩做了自己的妻子。以上角色模式可以列表如下 :主角 =聂小倩对象 =宁采臣支使者 =对理想的追求承受者 =聂小倩助手 ( 1 ) =燕赤霞助手 ( 2 ) =宁采臣助手 ( 3) =宁采臣的母亲助手 ( 4 ) =宁采臣的妻子对头 ( 1 ) =妖物、夜叉对头 ( 2 ) =宁采臣母亲头脑中的传统观念对头 ( 3) =宁采臣的妻子可以发现 ,同一个人物有时可以担当两个以上的角色 ,如聂小倩既是主角又是承受者 ;宁采臣既是对象又是助手等等。但也有些人物没有担当任何角色 ,如宁采臣窥见到的那位四十余岁的女子和那位鲐背龙钟的老妇 ,还有那位兰溪生及其仆人。这几个人物不具备叙事功能 ,只是起到了某种修饰作用 ,如同句子中的修饰成分 ,虽然不是可有可无 ,但却不起关键作用 ,即便去掉也不会影响语义的表达。因此在故事中便一带而过 ,绝不多费笔墨。宁采臣的母亲和妻子是比较特殊的两个人物 ,这是因为他们同时担当了两种性质相反的角色。宁采臣的母亲先是反对聂小倩与儿子结合 ,这时她扮演了对头的角色 ;后来她又同意了两人的结合 ,这时她又扮演了助手的角色。从叙事功能上来看 ,她的转变使情节更加曲折。从语义上来看 ,表明了作者的一种温和的婚姻观念 ,即儿女的婚姻最好不违背父母的意愿 ,这也是作者在《聊斋志异》中经常表露出来的一种观念。宁采臣家中已有妻子 ,这对聂小倩来说 ,自然是一个不利因素。但作者却安排宁采臣的妻子有病在身 ,不能操持家务 ,这又为聂小倩提供了一个表现的机会。实际上 ,作者完全可以让宁采臣是一个单身 ,但那样一来 ,聂小倩为理想所做的努力就会被冲淡。因此从叙事功能上来看 ,宁采臣的妻子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语义上来看 ,表明了作者一夫一妻的观念 ,这与《聊斋志异》中经常表现出来的一夫多妻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说明了作者在婚姻问题上的灵活态度。二接下来再划分这个故事的叙事程序。这个故事以聂小倩的命运转变为线索 ,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叙事程序 :
叙事程序 ( 1 )在这一程序中 ,作者不是让主角聂小倩率先登场 ,而是先让对象宁采臣出场。这是《聊斋志异》经常运用的叙事方式 ,同时也是一个叙事角度问题。表明作者是站在男性的角度和立场来描写女性 ,或者说作者心目中潜在的接受者以男性为主。宁采臣在寺庙中先是结识了燕赤霞 ,继而听到了一群女鬼的说笑 ,在女鬼的谈话中引出了聂小倩。经过这样一番铺垫后 ,聂小倩开始了与宁采臣的正面接触。聂小倩以美色与金钱勾引宁采臣 ,均遭失败。面对正义凛然的宁采臣 ,聂小倩产生了爱慕之心 ,从而结束了第一个叙事程序。在这个叙事程序中 ,主角与对象尚出于对立状态 ,聂小倩企图加害于宁采臣的目的没有能够实现。在这一叙事程序中 ,有许多地方让我们产生了兴趣或者说心存疑问 :宁采臣所见到的那几位女鬼之间究竟是何关系 ?那位姥姥是否就是那个控制聂小倩的妖物 ?那位中年女子又是何等身分 ?那位兰溪生及其仆人是否死于聂小倩之手 ?聂小倩为何要加害于人 ?等等等等。对于这些疑问 ,有的作者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做出明确的交待 ,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有的作者只是在接下来的叙事程序中含蓄地做了一些透露。这样一来 ,既保证了叙事线索的清晰 ,又造成了强烈的悬念。至于宁采臣是何等身分 ,为何来金华等等 ,这些与故事本身没有直接关系的细微末节作者则一概省略。因为这些都不具备叙事功能 ,如果一一细加交待 ,徒使情节更加松散而已。叙事程序 ( 2 )聂小倩第二次与宁采臣接触 ,态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她先是吐露了对宁采臣的钦佩之情 ,继而说明了自己的身世来历和被妖物威胁的处境 ,并提醒宁采臣面临着危险以及避免的方法 ,最后向宁采臣提出了解救自己的要求。这是聂小倩向目标迈出的第一步 ,即希望能够使生命复活。她虽然还未能与宁采臣相结合 ,但毕竟已经与宁采臣站在了一起。在这一叙事程序中 ,使我们产生疑问的或许是聂小倩因何而死 ,她的家庭状况如何等等。但作者却绝不在这些问题上纠缠 ,作者只是让聂小倩说 :“妾阅人多矣 ,未有刚肠如君者。”这句话既填补了上文的空白 ,又表明了对宁采臣的钦佩。接下来聂小倩说自己“被妖物威胁 ,历役贱务 ;靓颜向人 ,实非所乐”。表明了聂小倩良心未泯 ,为其后来的转化做了重要的铺垫。聂小倩不愿再为妖物所利用 ,就必须摆脱妖物的控制 ,她向宁采臣求救也就势在必然。这些都符合事件发展的必然逻辑。叙事程序 ( 3)在燕赤霞的帮助下 ,宁采臣躲过了妖物的迫害。他按照聂小倩的嘱托将其坟墓迁到了自己住处附近 ,使聂小倩得以复活。聂小倩并没有因此而满足 ,因为她的最终愿望是成为宁采臣的妻子。所以她马上提出“请从归 ,拜识姑嫜 ,媵御无悔”。宁采臣见聂小倩“肌映流霞 ,足翘细笋 ,白昼端相 ,娇艳尤绝”,当然求之不得。但是 ,宁采臣的母亲却不同意他们的结合 ,理由是“生平止此儿 ,用承祧绪 ,不敢令有鬼偶”。聂小倩只好退而求其次 ,暂与宁采臣兄妹相称。这一叙事程序的关键有两点 :一是聂小倩不满足于复活 ,从叙事功能上来说 ,这是故事继续延伸的必要条件 ;从语义上来说 ,这表明作者的一种人生态度 ,即生命与婚姻爱情是不可分割的。二是宁采臣的母亲不同意聂小倩立即与儿子结合 ,从叙事功能上来说 ,这使故事情节又出现了波澜 ;从语义上来说 ,表明作者既承认人鬼有所不同 ,又认为母亲对子女的婚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叙事程序 ( 4 )聂小倩虽然没有能够立即成为宁采臣的妻子 ,但是她毫无怨言 ,善解人意 ,温柔可爱。宁采臣的妻子有病在身 ,不能操持家务 ,她主动操劳起了家务 ,“朝旦朝母 ,捧沃盥 ,下堂操作 ,无不曲承母志”。时间一长 ,宁母视其“如己出 ,竟忘其为鬼 ;不忍晚令去 ,留与同卧起”。当宁采臣的妻子去世后 ,宁母便有让聂小倩做儿媳之意 ,但又担心聂小倩“不能延宗嗣”。这时聂小倩再以“子女惟天所授”的道理劝说宁母 ,终于使宁母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聂小倩如愿以偿 ,与宁采臣结为了夫妇。在这一叙事程序中 ,聂小倩的耐心和勤奋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叙事功能方面来说 ,这是使宁母态度发生转变的关键一步 ;从语义方面来说 ,它表明儿媳只有孝敬婆母才有可能缓解婆媳之间的关系。宁采臣妻子的去世促使宁母进一步考虑聂小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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