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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八月 14, 2007
特别费案今日一审宣判 马英九被判无罪
2007-08-14 10:10:25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网友评论 72 条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今天上午10时,马英九特别费案在台北法院一审宣判,马英九被判无罪。
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台湾媒体最新报道,众所瞩目的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上午十时在台北法院一审宣判,马英九被判无罪。
二00六年八月,一民进党“立委”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湾检 方展开调查,并于二00七年二月侦结,认定马英九贪污新台币一千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二十七元,依“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罪将他起诉,未具体求刑。
台北法院今年四月三日首度开庭,到七月三十一日辩论终结,先后十一次庭讯马英九都按时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