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奇闻,法医鉴定40年后到手,诉讼维权过时效?
Summary ratings: 3 stars
(xx voters)
浏览次数:
5
词语:
600
出版日期: 三月 12, 2008
(博讯2007年10月12日发表)
新疆伊犁东乡族马女士的丈夫于1966年因为保护村集体利益招致恶人报复被人打伤致残,由于当 地政府、司法机关作梗,直到05年通过近四十年上访才拿到法医鉴定,这才能到法院起诉,可是,法院依据时效制度多次将起诉驳回。
中国法律规定了民事伤害保护短期时效一年,长期时效二十年,刑事追诉时效五年、十年、二十年的规定。 (博讯 boxun.com)
一种意见认为没有过时效,因为执法部门造成的拖延不计入时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法律制定者在制 定法律的时候也许没有考虑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他的情况,法院应该向最高法院申报咨询,获得合理解决。
受害人一家拖家带口耗去一生最为宝贵的年华维权和金钱,得到的竟是这种结果,不知还要多少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听新疆的朋友说,马女士自六月份去北京上访共有二十余名新疆知名访民一直没有音信。因为目前十七大前各地严控去北京上访者,许多老上访户被监控起来了。
<博讯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