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 主义制度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虽然当时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理解是单一的公有制形式,但随 着对苏联和斯大林迷信的破除及建国后的实践,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认识到所有制结构单一的某些缺 陷,于是“八大”前后,开始探索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探索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端,是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改革的先声。但由于时代的限制,这 些探索又免不了有历史的局限性,并由此导致这些探索成果一度被改变和放弃。一、八大前,提出 保留个体经济由于对“纯社会主义”的理解及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目标 是追求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统统被组织起来 ,生产管理一律集中经营、统一分配,这样,虽然解决了私有经济与国家为加速工业发展和保证经 济加紧运行而实行的集中资源配置及取消市场机制的矛盾,但由于当时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的经营管 理体制方面的不成熟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低下,不仅使管理成本大大提高,而且也造成了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盛行。尤其由于经济计划管理上的失策或不周以及计划经济自身的局限性,结 果使产、供、销之间产生脱节,造成市场商品短缺,规格单一,质量下降,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 不便,其中手工业问题尤为突出。一些中央领导人发现这些问题后,提出了保留个体经济独立经营 的思想。1955年12月,刘少奇在听取了对手工业改造的汇报后,强调“对集中还是分散要小 心。集中生产与分散生产(家庭生产)是个重要问题,应很好研究”。并说“分散的、个人的、修 修补补的、磨剪刀的、修农具的,无论如何不能搞掉。零星的不能减少,而且要加多。分散流动, 生产上门是个好特点,要维持,要保持。”“花色品种要注意。……搞社会主义,不能把这些东西 搞掉,要把手工业品搞得更复杂,更多样,好的发扬提高。”1956年1月,他在接见南斯拉夫 新闻工作者代表团时又说:“特种手工艺品不组织合并,怕合并以后,将来人民会感到不方便,特 种手工业品质量会下降。”〔1〕周恩来也提出“不要乱加快”,“要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 2〕反对对手工业户过早、过急地集中生产和统一经营。1956年3月4日,毛泽东听取手工业 管理局负责人汇报时,听说修理和服务行业集中生产,撤点过多,群众不满意,便说:“这就糟糕 !”“提醒你们,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要搞掉了。王麻子、张小泉的剪刀一万年也不要搞掉。 我们民族好的东西,搞掉了的,一定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谈及集中过多该怎样 处理时,毛泽东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3〕陈云明确指出,部分手工业要长 期保留单独经营方式,错误合并的,“要分开来,退回去。”〔4〕4月3日,针对有些农民收入 下降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勤俭办社的联合指示》,要求各地“开辟生产门路,发 展副业生产,经营多种经济”。在党的八大上,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重申了保留个体经济独立经 营的思想。陈云在发言中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被八大决议采纳。他 指出:在工商业生产经营方面,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同时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济作为 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计划生产的同时,又有一部分产品是 按市场的变化而在国家计划生产范围内自由生产的,以计划生产为主体,以自由生产为补充;在社 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以国家市场为主体,同时又附有一定范围的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 这不仅宣告了个体经济的合法性,而且为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条件和良好的经 济运行机制。周恩来在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也提出了个体经济独立经营的必要性及相关条 件。他指出:“我们应在适当的范围内,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来影响那些不必要由国家统购包销 的、产值不大的、品种繁多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以满足人民多样的生活需要。在国家统一市场的 领导下,将有计划地组织一部分自由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产品的自产自销;对某些日用工业 品,将推行选购办法;对所有商品,将实行按质分等论价办法。这将会对国家的统一市场起有益的 补充作用。”〔5〕八大还提出了调整农村现有组织形式,纠正忽视社员个人利益、个人自由和家 庭副业的偏向的要求。尽管八大及八大前对所有制结构的认识调整主要局限于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个 体经济,但这已是对苏联单一的公有制模式的重大突破,是探索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多样化的重要 开端。二、八大后,提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新思路由于破除了对苏联经验的迷信,八大后,中 国共产党继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个体 、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由于对个体经济的承认,八大以后,自由市场明显活跃,个体工商户明显 增多。上海1956年9月有个体手工业户1661户,10月即增至2885户,年底又增长到 4236户。广州市在当年9月份一个月时间内,个体手工业人员增加了1100多人。武汉市个 体手工业从业人员,9月份由原来的2000人增加到8000人〔6〕。到1957年12月, 据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重庆、西安等16个大中城市的统计,个体手工业户达570 00多户,近12万人,其中75%是改造“高潮”后新发展起来的;个体小商贩达158万多 人,大部分是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7〕。与此同时,不少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的社员要求 退社。社会上于是出现了“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又要泛滥了”的呼声。针对这种认为个体户增长违背 合作化方向的思想,《人民日报》于1956年12月20日、24日先后发表了题为《怎样对待 手工业个体户》的社论及《正确解决少数手工业合作社社员退社问题》的评论员文章。社论指出, 手工业个体户发展的原因是:我国人口众多,对工业品和服务性行业的需要量很大,而且这种需要 量年年在增长。仅靠现代工业和现有的合作社无论在产品数量或者品种方面,一时都不可能充分满 足需要。随着社会需要日益增长,那些作为农业的副业而存在着的手工业,不仅现在,而且将来还 会逐渐从农民中分化出来,变为专业的手工业者。在少数失业或无业的城市居民当中,有一些人不 仅现在,而且将来也还会变成手工业者。也就是说,手工业个体户的继续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 个时期内是必然趋势。它的发展,一方面满足了人民的需要,增加了市场的商品供应;另一方面又 扩大了城市的就业人数,对国家有利无害。对于少数手工业合作社社员要求退社一事,评论员文章 认为,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有缺点和合作社经营管理不顾党和政府的政策,造成这 些人收入下降。把社员要求退社单纯说成是“缺乏思想教育”和“自由市场的诱惑”,因而简单地 扣上“资本主义思想严重”、“抗拒改造”等大帽子的办法来阻止社员退社,是十分错误的,应该 加以纠正。在个体工商户增长的同时,自发经营的较大手工业个体户和手工工场也出现了,人们称 之为“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需要。如何对待这类事物,毛泽东、刘少 奇等中央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都表示,可以重新允许资本主义私营经济存在。1956年底,毛泽东 在同工商联负责人和中央统战部负责人谈话时,提出了有关所有制问题的一些重要观点。他说:地 下工厂,“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要三 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一长一短,扣子没有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 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并进一步说:“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 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 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8〕在这里,毛泽东明确表示,在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上,除了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国营经济和 集体经济)外,还应该长期保存和发展一些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吸收华侨投资。这样,可以使 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有个“对立面”,保留一定的竞争机制,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可见 ,根据中国的实践,毛泽东改变了曾经提过的要很快“让资本主义绝种”、“让小生产绝种”的观 点,认为那是长远的将来的事,不是眼前一下子就可以完全做到的。1956年12月17日,刘 少奇在谈到私营企业问题时也说:有些资本主义或小生产者有什么不好呢?这对人民有利,是社会 主义经济的补充。后又指出:如果资本家要盖工厂,是不是准许他们盖呢?可以的。我们国家有百 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搞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 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9〕刘少奇还 认为,对个体经济也应允许其存在。主张一家农民可以搞副业,可以喂鸡、喂猪,甚至允许有个人 的经济发展计划。1957年2月,他到河南调查,发现农业合作社办得太大,影响了农民的生产 积极性。于是明确指出:生产和分配单位太大了“对落后的生产力不适合”〔10〕,“生产力只 是那么个水平,就适宜于生产单位小一点,特别是分配单位小一点好,太大了则生产关系超过了生 产力”〔11〕。同年3月,在湖南省听取教育工作汇报时,他还提出,对知识分子,要让他们多 有些自由活动的余地,私人办学、办托儿所、行医,政府不应该收税,也不应该看作资本主义行为 ,应看成是社会服务工作。〔12〕周恩来1957年在国务院会议上同样指出:“工农商学兵除兵以外,每行都可以来点自由,搞一点私营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13〕八大后,中国共产党经过继续探索,初步认识到,只有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结构才能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脱离和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必然阻碍生产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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