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8〕25号(一九 九八年六月四日)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 一定成效。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森林病虫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一些突发性、危 险性病虫害的预防和除治措施不力,森林病虫发生率有回升之势。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森林病虫害防 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目前,我省因森林病虫害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达2.5亿多元,是全国三个病虫害高发省份之一。希望各地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增强责任感 和紧迫感,切实把我省有限的森林资源保护好。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和目标管理制度,将 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和领导考核、行业评先以及当地的采伐限额相挂钩;要努力健全森林 病虫害防治机构,稳定森防专业队伍。对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地区,要立即组织有关 部门成立临时指挥机构,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对病虫害尽快扑灭;气象、交通、海关、物资、计划、 财政、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各方面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和 支持。二、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各项防治政策和措施当前,各地要重点做好松毛虫、大袋蛾、泡桐 叶甲、杨树蛀干及食叶害虫、舞毒蛾、松扁叶蜂、落叶松鞘蛾等重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要加 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森防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护意识和观念。在搞好宣传的同时 要认真落实有关防治政策和防治措施。一是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森林病虫情定期调查、定期报 告、定期发布和重大疫情专项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病虫害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二要有计划 地不断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起以经营者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贴为辅的多 元化投入机制;三是要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对重大的危险性森林病虫害 研究要纳入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建立、完善科技成果推广运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要采用 多种形式开展对外技术引进和交流,不断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三、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森林病 虫害传播蔓延各地要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森林植物 调运检疫管理和进出口管理,严防危险性病虫害的传入和传播。各地的木材检查站要认真履行森林 植物检疫检查职责,严格执行运输证、检疫证查验制度;在特大疫情发生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 依法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森林植物检疫人员依法执行检 疫任务;要建立和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和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制度,定期开展森林植物检疫 对象普查,对检疫对象做到全面掌握;对森林植物检疫费的收取和使用要严格管理,防止乱收费和违纪使用森林植物检疫费现象的发生。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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