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警察的“线人”制度□贤华线人,这是中国内地以外华人社会经常使用的一个词,意思是指 那些向警方提供与犯罪有关的情报的人。在马来西亚,警方破获贩毒、走私、凶杀、抢劫、绑架等 案件过程中,线人起的作用非常大。一个警官取得成功的条件之一就是看他掌握了多少名线人,以 及能否很好地利用这些线人来为破案服务。一般来说,有两类人可能被警方招募为线人。一类是与 警方有直接关系的人,如曾犯有轻微罪行、已改过自新的前科犯、限制居住犯、受警方监视的犯罪 嫌疑人,以及有犯罪背景的黑道人物。此外还有警方证人、一些罪案告发者及流氓等。这些人本来 是与警方对立的,只是在某种情况下才愿意或不得不向警察提供情报:警官要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合 作,就必须待之以诚,说话算数,同情他们的不幸。另一类可能充当线人的是与社会各阶层有广泛 接触的人,他们或因工作关系,或因环境条件,或因有某种爱好,可以与社会各方面甚至黑社会接 触,进行观察,因而很了解情况。但是,这类人由于有固定职业,大多安份守己,很少涉及罪案, 因而不喜欢与警方打交道,只有当警察主动与他们接近,晓以大义,激发他们的正义感,同时依照 他们认为安全的方法提供情报,才能建立和保持合作关系。这一类人的身份包括:酒店、夜总会、 俱乐部、咖啡馆、餐馆及各类舞厅的职勤人员,医务人员,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公共汽车司售 人员,航空公司及铁路、火车职员,小摊贩,特别是在电影院及繁华场所的固定摊贩,新闻从业人 员,以及狩猎户、渔夫等。马来西亚警察的线人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固定情报员(或称“特 工”)。他们完全受警方控制,遵照警方指定或安排的特殊计划收集情报任务。二类是注册线人。 他们不完全受警方管制,仅是在必要时听警方的指示行事。三类是临时线人。他们完全不受警方控 制,只是靠他们自己从周围观察到的情况向警方报告。任何一名线人,无论他是否出于自愿,向警 方提供情报后,都有可能面对外来威胁。每个指挥线人的警察都有责任保证他们的安全。有关他们 为警方服务的资料,必须特别秘密保管。法律还规定,法官及律师均不得强迫警察讲出情报来源。 目前,马来西亚警方给线人的酬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每月固定薪金;第二等是每月支付小额报酬 ,作为线人的基本保留服务费;第三等是按提供情报支付酬金或奖金。但是对这三等酬金均未规定 具体数目,而是根据线人所提供的情报的作用,以及他们在获得情报过程中所冒风险的大小,临时 决定金额。在支付酬金方面有三个制约措施:第一,酬金全部来源于一个“秘密服务基金”,但受 有关警官的监督控制;第二,警察确定酬金数额后,必须报上级审批;第三,一旦答应给予报酬,就必须在破案后立即兑现,拖延会引起线人的疑虑,影响以后的合作马来西亚警察的“线人”制度@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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