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翻阅报纸,获悉一条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天津市河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区老龄委 等11个机构联合行文作出决定,对不履行瞻养和扶助老人义务及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干部职工一 律不予提拔、晋级,不得发展入党。入团,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尊老事余观念有所淡化的今天, 采取行政手段,提倡孝敬父母,实乃稳定社会、强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明智之举。所谓孝, 是一个道德的概念、历史的范畴。作为道德的概念,其原始的、基本的内涵,是指尊老实亲。正如 我国最早的辞书(尔雅)注释的:‘善事父母日孝”。作为历史的范畴,孝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 历史阶段的产物。人皆父母所生,这一个人看来浅而又显的道理却是人类经历了数千万年才逐渐认 清。人类历史发展到新石器初期,人们还只知道有“母”。直到畜牧业的产生,人们发现被隔离的 母羊不生小羊,才逐渐知道有“父”。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了家庭,孝敬父母才破天荒地提 到议事日程。随着阶级的产生,统治者出于不同的需要而赋予孝以不同的内容。在封建社会,又将 “孝”与“忠”联系起来,并经过儒教的神化和法律的强化,孝便发展成为具有严厉强制性的拳道 德。所谓“父要子亡,不得不亡;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就是这类封建愚孝愚忠的体现。这时的 孝已成为封建统治阶级对整个社会实行专制统治的政治工具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摈弃 了封建专制的糟粕,发扬了尊老事亲的传统美德,在(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明确规定:赡养、 扶助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从而确立了新型的家庭伦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继承和发扬中 华民族尊老养老的优良传统,使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时代的新风尚。但随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在金钱的诱惑下,道德和法律观念淡化了,甚至沦丧了,温灭了。当父 母身强力壮或钱袋饱满时,他们“孝顺”有加,变着法“啃老”,把嘴伸到父母的饭锅里,把手伸 到父母的钱袋里,一旦父母上了年岁,丧失了劳动能力或钱袋掏空时,便视之为累赘,弃之如草芥 ,皮球似的推来推去,甚至虐待伤害,令人发指!“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身体发肤,受之 父母;十月怀胎,痛苦分娩;数寸生灵,哺育成人。为了孩子,父母极了多少心,作了多少难,吃 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谁能说得清、道得完。疼儿英若母,爱于莫若父;世上只有妈妈好,人间 最亲是爹娘。乌鸦尚有反哺意,羔羊还有跪乳情,何况我们万物之灵的人类。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 斯基说得好:“一个公民、一个战士和不屈不挠的人,一个准备为信仰捐躯的人,是从忠实,慷慨 和无私地爱父母亲开始的。”诚哉斯言!如果一个人连妈妈都不爱,连生身父母都不尊重、不赡养 ,他还会对别人讲文明、讲礼貌、讲友谊、讲奉献吗?他还能关心集体、报效祖国吗?更谈不上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了。这样的人还配做党员、干部吗?u这种意义上讲,尊敬父母、孝敬 老人不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一块基五吗?基石不稳,大厦安固?!其实人都有老的时候。 “婉转描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青丝”;“高望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在正常情况下, 每个人都毫无例外地经医着一个“人养——养人——人养”U过程。即年幼时为父母抚养;到了壮 年,就担负起了养育子女和赡养老人义务;劳动能力丧失后,又要被子女所赡养。人的一生,就是 以人养为起点,又以人养归宿,走完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和社会制度 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生命的两端同是“人养”,其内涵和境退却截然不同。前者是“小皇帝’”, 父母的希望,大都在幸福中度过;后者是“老无用”,子女的“累赘”,往往在①苦中煎熬。提倡
孝敬父母,正是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的呼唤。壮辞时,你尽了孝敬父母的义务,就对子女产生 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待到你与老身弱时,子女也会同样孝敬你。那些虐待父母的不肖之子,一旦丧 失率动能力,子女往往也会同样对其他。“人养——养人——人养”,这一过程的实质,就是尊老爱幼。从这利意义上讲,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过与爱幼、循环往复的历史。为了人类B史的良性循环,我们大声疾呼:“归都兮孝心!”归来兮孝心@王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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