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回眸宫力80年代末、90年代初,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渐居为中美经贸关系中的 一个热点。1989年,美国开始把中国列入“特殊301条款”中的观察国家名单。1991年 11月,美国将中国列为“侵权”的重点国家,并宣布过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后经谈判获得解 决。1992年1月17日,中美双方签署知识产权保护谅解备忘录。1994年6月30日,美 国再次把中国列为重点国家,在此之后,中美之间进行了20个月九轮的磋商谈判,其间,美国曾 于1994年12月31日单方面宣布了28亿美元的报复清单,1995年2月4日最后公布了 2月26日自动生效的10.8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对此,中国方面也相应两次公布了反报复清单 。但在报复清单生效的最后时限的一刻,中美磋商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大规模的贸易战。199 6年春,美国又以中国未能有效实施中美达成的保护知识产权协议为由,再次单方面宣布了6月1 7日自动生效的报复清单,中国方面被迫自卫也公布了反报复清单。为了避免出现中美之间的贸易 大战,1996年6月15日,美国代理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根据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要求,前往 北京参加中美知识产权问题谈判。双方就打击盗版,加强市场整顿和海关的边境执法等问题,交换 了意见。经过三天的紧张谈判和反复磋商,中美双方终于在17日就知识产权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 。鉴于谈判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美方代表团团长、代理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在磋商结束后宣布 ,美国将取消拟采取的贸易报复措施,并承诺将中国从特殊301重点国家名单中去掉。中方代表 团团长、外经贸副部长石广生也宣布,鉴于美方已承诺取消对华贸易报复,中方将同时取消拟对美 的贸易反报复。应该说,保护知识产权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此中国方面是重视的。 中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吸引外资,改善投资环境,要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与 此相适应,就必然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打击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这一点上, 中国与美国并没有根本分歧。问题在于,美国方面在这一问题上,往往对中国提出苛刻的要求,并 且对近年来,中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作出的种种努力,估价不足,总是认为中国打击不力,执法不 严。在这方面,双方应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斗争,不可能一 蹴而就,但中国方面将为此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其实,要从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标准来衡量,中国 在短短的几年间里,无论从制定相关的法律,到采取各种相关的措施,都作出了许多国家十几年甚 至几十年才作到的大量工作。而且,有法必依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国策,中国方面对违法侵权行 为一经查出,即进行严厉的处罚,这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还应指出的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双向 的。中国产品在美国受到侵权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例如,中国的青岛啤酒就在美国曾被侵权。因此 ,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不仅仅是中方的事情和责任,中美双方都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至于美方提出 的向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产品提供市场准入的问题,这与中国自1978年以来所奉行的对外开放 政策是并行不悖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目前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中国家中吸收外资最多的国 家之一,其中美国在中国的投资占相当大的比重。对此中国一直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在1995 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中国方面承诺,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建立音像制品生产和复录的合资企业 ,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建立计算机软件合资企业,生产和销售其产品。这是在中国现行法规所能允许 的范围内采取的重要步骤,有利于美国音像制品企业在中国投资。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在相互尊重 和平等的基础上1进行磋商与谈判,是解决中美之间知识产权纠纷的最佳途径,这样做不仅能够避 免两国都将蒙受巨大损失的贸易战,保证两国间经济贸易的正常进行,而且能够使中美双方的知识 产权最终获得切实、有效的保护。这是符合中美两国的根本利益的。正如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会 见来华参加中美知识产权磋商的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时所说:“中美关系的发展历史一再表明,对话比对抗好,互利合作比制裁好”。(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员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回眸@宫力$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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