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需要依法行使任免权□肖莉一、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重要性 和必要性的认识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实践中,行使 好这一职权的成功经验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以表决结果为准。”人大依法办 事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相一致的;人大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党在社会主义时期 的工作任务是相一致的;德才兼备和“四化”方针是人大依法任免干部、党委推荐干部所遵循的共 同的用人标准;群众路线是人大任免干部、党委推荐干部的共同的选人途径。因此,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行使干部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搞好统筹规划、制定政 策、组织协调、提供服务、进行间接调控来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 政府组成人员在本地区掌握着行使这些职能的重要权力,他们是否具备这样的素质和能力,能否带 领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经济建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邓小平南巡期间,一再强调“中国的事情能不 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关键在 人”。人大常委会行使的任免权,具有法律权威性,是实现党的意图、人民的意愿、国家的意志相 统一的必经程序。因此,提高任命干部的质量,严格把好干部任免关,就是为经济建设做好了服务 工作,否则就是失职。二、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把好任命干部的“法律关”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 上讲是法制经济。法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关系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没有健全、完备的法制 引导和保障,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广大领导干部担负着所在地区或部门、 单位的改革决策、发展决策、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他们法律水平的高低,执法状况如何 ,一方面可以折射出权力机关对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和决定了执行者所在 地区、部门的法制水平的高低。因此,健全的法制需要行政首长带头执行,导向市场经济行为,他 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实际中,由于长期束缚于“行政权力在一切之上”的计划经济的旧框框, “权大于法”,“长官意志决定一切”的观念和行为仍比较普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筑和发展 都要求有完备的法制和依法管理者与之相适应,那些无视法律、有法不依,甚至以权代法、以权压 法的人,终将被市场经济大潮淘汰,也会被越来越多的讲究依法办事的人民群众无情抛弃,因此说 市场经济拒绝“法盲”。如果我们任命的干部不懂法,如何依法行政?又怎能带头执法、把国家的 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要把好任命干部的质量关,应把其法律水平放在重要位置上,促使 每个人都要懂得法律,掌握法规,把懂法、用法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人大常委会 任命干部必须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设立法律考试制度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树立任命干 部的竞争意识市场经济引入的是竞争机制。竞争是社会生活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和规律,在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角逐中得到广泛体现和运用。市场竞争,实质上是经济向人才提出挑战,能否促进 经济优势,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发人才本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促进经济 体制的转变,需要有大批德才兼备、廉洁务实、有经济头脑的决策型和开拓型的人才。如果他们一 味地按步就班,不求进取,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会制约经济的发展。因此,人大常委会任免 的干部,改革创新意识强弱,德才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当地经济发展速度。所以,人大 常委会任命干部,必须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做到任人唯贤,知人善任,使任命的干部必须有 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突破对德才兼备的理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面向现代化的需要,特别要看他们是否具备市场经济竞争意识。在任命中,应建立适当的竞争机 制,让选举人熟悉、了解候选人,精心挑选人民的公仆,使干部充分展示自己的素质、能力和抱负 ,要变“无过就是功”为“无功即是过”,坚持通过政绩看德才,以政绩论是非,凭政绩任用干部 ,让贤能者上,庸者下,建立起干部的竞争机制。人大常委会为经济建设服务,就要从“三个有利 于”标准出发,确保那些创新意识强、政绩突出的德才兼备的干部当选和通过任命,从而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人事保证。四、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加强干部任命后的监督管理 在我国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各种腐败现象滋生漫延,令人深恶痛绝。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 增长的速度,破坏了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它是危害社会主义的一大顽症,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一大祸害。腐败的根本特点是滥用权力,权钱交易,因此说腐败是权力的腐败。失去监督的权力 最容易导致腐败。目前,群众议论最多、意见最大的是用人上的腐败。因为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 腐败,它是腐败的表现,又是产生更大腐败的原因。对任命人员缺乏强有力的监督,人事监督软弱 无力,任后不管,势必对所任命的人员失去权力制约,容易造成人员的放纵和松懈,助长滥用权力 ,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行为,也直接影响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权的行使,使人事任免有名无 实。作为权力的授予者,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享有任命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应责无旁贷地把 好“用人关”,使干部对运用这种权力的行为结果负相应的责任,保证搞腐败的人得不到权力,得 到权力的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要运用法律的力量,坚决禁止和严格防范滥用权力来除腐败。对任 命人员特别要把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会后监督,把对事的工作监督和对人的 廉政监督结合在一起,加大干部的任后管理。在这方面,经过实践,各地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了一些 有益的做法,如当前开展的述职评议是一项十分有效的监督措施。通过述职评议,使任命干部工作 起来更加谨慎,起到一个防微杜渐的作用。这种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助于人大常委会应克服只 任不管,只履行法律手续的做法,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相结合,从而完善干部任免程序,使任命干部 廉政、勤政,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现象,以减少对国家和人民的损失,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目的。(作者单位: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需要依法行使任免权@肖莉嘉$ 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因。对任命人员缺乏强有力的监督,人事监督软弱无力,任后不管,势必对所任 命的人员失去权力制约,容易造成人员的放纵和松懈,助长滥用权力,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行为, 也直接影响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权的行使,使人事任免有名无实。作为权力的授予者,地方 人大常委会依法享有任命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应责无旁贷地把好“用人关”,使干部对运用 这种权力的行为结果负相应的责任,保证搞腐败的人得不到权力,得到权力的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 。要运用法律的力量,坚决禁止和严格防范滥用权力来除腐败。对任命人员特别要把对任命干部的 监督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会后监督,把对事的工作监督和对人的廉政监督结合在一起,加大干 部的任后管理。在这方面,经过实践,各地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如当前开展的述 职评议是一项十分有效的监督措施。通过述职评议,使任命干部工作起来更加谨慎,起到一个防微 杜渐的作用。这种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助于人大常委会应克服只任不管,只履行法律手续的做 法,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相结合,从而完善干部任免程序,使任命干部廉政、勤政,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现象,以减少对国家和人民的损失,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的。(作者单位: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需要依法行使任免权@肖莉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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