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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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一月 28, 2006
本刊讯(林宣)2005年11月22日,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 议。这是陵水黎族自治县自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县委 书记陈健春就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作了重要讲话。陈书记在讲话中首先肯 定了自1980年设立县人大常委会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加强社会主 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做了大量 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陈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一要 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 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三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要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 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陵水人大工作新局 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劲勤在会上传达了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他强调,在今 后人大工作中,一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努力提升依法 履职能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三要为实现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构建和谐陵 水而努力。县长王雄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发言。县人民 法院院长包允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彦分别就本部门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动力、依法履行各 自职能的主要情况作发言。县委副书记杨海洋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他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 单位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县四套班 子领导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 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各工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和部分 驻陵省人大代表,县直有关单位副科级上领导干部和省驻陵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450多人出席会议。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