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国的鞍钢、宝钢、武钢、舞钢和浦钢出口的钢材首次被美国反倾销至2 0 0 1年,我国钢铁工业企业遭受反倾销已有十三起,其中数起涉案数量大、金额高。这对于正处于结构 调整中的我国钢铁工业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调整的难度。有数据表明我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损害 最大的国家。回顾我国企业遭遇的反倾销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实施反倾销指 控的国家增多。1988年前,这些指控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四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现在有近40个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第二,被诉倾销产品类别增多。涉及钢铁金属、轻工纺织、机电电子等多种产品。1993年4月起,墨西哥对我国发起大规模的反倾销调查,涉及45 0 0余种产品,成为迄今为止世界贸易史上最大的反倾销案。中国加入WTO后,笔者估算,墨西哥还保留了对我国10 0 0余种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第三,裁定征收的反倾销税率直线上升。其中墨西哥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10 0 %以上税率的有:家电(12 9% )、自行车(14 4 % )、玩具(315 % )、服装(5 37% )、有机化学产品(6 73% )、鞋类(110 5 % )。这简直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些残酷的贸易搏杀中,我国的一些产品的国外市场基本上被外方所封杀。像2 0世纪90年代我国彩电出口的欧盟市场,1993年能够达到10 0万台以上,而到了1998年,这一市场被反倾销基本封杀。1999年,我国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8% ,但1987—1997年,WTO成员国共发起反倾销调查2 196起,裁定10 34起,裁定率为4 7% ;而针对我国的反倾销就有2 4 7起(占总数的11.2 5 % ) ,其中裁定15 8起(占总裁定量的15 .3% ) ,裁定率为6 4 %。从这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要通过出口贸易的增长来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尽快地 学会保护自己。由于我们长期与世界经济发展相隔离,我们对于外部世界的未知了解也就大量的存 在,对于国际贸易中的游戏规则,我们还不太熟悉,而我们的竞争对手却十分老到。加入WTO以 后,我们的贸易舞台更大了,机会也更多了,但同时我们的竞争对手也更多了,这正是我们所说的 :WTO是把双刃剑,它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加入WTO以后,我们要正确地运用WTO的 规则处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争端,这决定了我们首先就要正确地了解规则,尽快地积累经验,积极 地参与争诉,稳妥地保护自己。笔者通过对一些钢铁企业的反倾销案例的分析和整理,认为,钢铁 工业企业在倾销与反倾销的持久战中,要把握主动权,取得自己满意的结果,就必须打提前仗,及 早做好应对准备。反倾销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反倾销周期长,时间性强。从美对华反倾销 案看,调查持续了一年的时间。从应诉时间表来看,企业准备回答调查问卷或提出反驳材料和证明 材料的时间极其有限。钢铁行业涉案企业一般都较多,这些企业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并且钢铁行业 本身情况也比较复杂,这都增加了应诉工作的难度。第二,反倾销工作涉及的面广,牵涉的部门多 。无论是应诉还是申诉,都不是企业某一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需要涉诉产品的生产、销售、企管 、财务、装备、计量、外贸、质监、供应、劳资等部门和各辅助生产部门以及有关生产车间的配合 与协调,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第三,反倾销涉及的知识面广,专业性强。企业不仅要提供和阐明 企业设立、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本国法律法规,以证明企业受国家控制的程度和范围,还要说明自己 的市场经济地位、产品价值的形成、分别税率的依据等等。从以往的案例还可以看出在两国反倾销 问题上的水平差距,这一差距还实在不小:美方的时间表非常紧凑,环环相扣,并且企业与政府之 间的配合也非常默契。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能不断地向涉诉国的企业施加压力,不断地给你找 岔子,让你疲于奔命,甚至措手不及,处处是险礁,招招是毒手,让你没有喘息时间,你必须马不 停蹄,才有可能处于有利位置。他们一会儿修改申诉书,一会儿发出补充问卷,一会儿又要求扩大 调查范围,一会儿又提出他们的替代国和替代价值。若没有充分的准备,这将是一场打不赢的“战 争”。反观我方时间表,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工作还太简单和粗糙。我们的时间会拉得很长,这 一方面说明我们还不太熟悉规则,只好慢慢来,另一方面说明我们为对手留下了太多的时间,让他 们能够从容地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往往使我们常常被动,甚至非常尴尬。加入WTO后,留给我们 学习、调整、提高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我们不能指望着谁给我们较长的时间去慢慢适应,也不能 指望谁发扬国际主义的仁爱心肠我们只有尽快地学会规则,学会应付,学会与“老外”在经济发展 的国际舞台上一争高低,一决雌雄。笔者认为,我们的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反倾销的应对工作 。首先,要加强企业的硬件建设。我国钢铁企业竞争力普遍不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规模不经济。1997年世界主要产钢国实物劳动生产率,美国为每人每年54 1吨,日本为每人每年74 0吨,德国为每人每年4 12吨,法国为每人每年4 6 2吨,韩国为每人每年6 6 2吨,而我国在2 0 0 0年的时候,约为每人每年10 0吨,远远低于世界产钢强国。笔者所在的钢铁公司,2 0 0 0年还有主体员工3万余人,但当年产钢约15 0万吨,人均产钢只有5 0吨,这与产钢强国相比,足足有十多倍的差距,这样的结果要让我们许多人汗颜。2 0 0 0年,世界钢铁的生产能力为10亿吨,实际产钢量为8.2 4亿吨,其中中国达到了1.2 7亿吨,所以说我们一定是钢铁大国,但我们一定不是钢铁强国,大而不强,这就是我们的尴尬境地 ,在此基础上还要达到规模经济,很大程度上要靠重组购并,这将对我们钢铁工业的现有格局产生极大的冲击。我们靠约130万钢铁从业者弄出了1.27亿吨钢,而同期的美国仅仅只有约15万从业者就达到了1.0 6亿吨,这样的格局一定要尽快地打破。从产品的结构看,由于我们的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因而尚无 特殊材料的生产能力,如H型钢、彩电用阴罩带钢、磁屏蔽钢、弹簧不锈钢、双金属钢等,这使得 我们的竞争范围非常的狭窄。在我们的规模不经济、产品自身有不足、整个世界钢铁前景又不容乐 观的情形之下,我们的钢铁又要直接面对入世的挑战,我们不得不首先要看到,WTO是把双刃剑 ,在大家的规模相当,各自的优势明显,也就是说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时WTO带来的是机遇; 在我国钢铁工业现有的基础条件下,连起码的硬件规模都上不去,WTO带来的更多的就只能是威 胁了。张瑞敏说:“要与狼共舞,首先自己要成为一匹狼。”但我们只能是一只羊的时候,那结果 肯定是成为狼的美餐。当你也强大了的时候,在谈判桌前,你才有发言权,才谈得上有真正的应对。其次,要提高对反倾销工作的认识。1979—20 0 1年,我国共遭遇了4 2 2起反倾销,但我方企业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未去应诉,对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反倾销案的特 点缺乏了解,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反应迟钝,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能力。或者怕打败官 司,惊慌失措,畏惧退缩,眼睁睁看着败诉,无奈地离开市场;或者小农意识,无动于衷,逆来顺受,“不让我去,我就不去吧”,“减了我90%的出口,减就减吧,毕竟还有10 %嘛”,“大不了我就不出口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呢”。这种小农心理使得我们安贫守困,心安理得 ,不思应对;或者游击习气,“你不是不让我去欧盟市场吗?我就去美国市场好了,美国市场去不 了,我就去日本市场好了,日本市场去不了,不是还有亚洲市场吗?”这使得我们无法及时收集、 提供有力的抗辩资料。反倾销措施由于它打着反对不公平竞争、保护进口国产业不受损害的旗号, 正越来越多地成为各国极力寻求使用的贸易保护武器。国际上反倾销立法越来越普遍,甚至南美、 亚洲、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开始积极尝试使用反倾销手段作为其贸易保护武器。国外对中国企 业的反倾销所产生的是最直接影响,就是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面临退出市场的危险,有些商品的 出口额大幅度下降,有的甚至完全失去出口市场。我们之所以有那些有些变态的心理,说到底还是 我们对规则一无所知,不知从何下手,缺乏自信的缘故。因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熟悉规则,对付国 外的反倾销调查,积极应诉,已成为当务之急。而预防投诉、积极应诉、争取胜诉也应该成为企业 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再次,要建立反倾销调查的工作班子和预警机制。企业应根据情况,成立反 倾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具体工 作人员组成。我们的主要欠缺是我们的预警机制不健全,这使得我们痛失了许多的机会。一般来说 ,国外某一行业对国外产品提出反倾销调查之前,大约需要半年至一年左右的时间准备有关的申诉 材料,在这个过程中,出口企业会或多或少听到一些风声,或对方有意发出试探性信号。在调查过 程中,为了取证,有时也以大量订货询价为饵,有意引诱我方报最低价。企业对此应该要有高度的 敏感性,及时采取一些果断措施,使对方无法提出申诉。而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就有必要建立反倾 销的预警机制,注意跟踪该国的反倾销动态,尽量避免和防止可能的反倾销投诉。今年三月,欧盟 对其CR法案进行表决,并通知我国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的协会组织,直到这时,我们才知道, 我们温州的数百家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正面临着全面从欧盟市场退出的巨大危险。这时,我们还 知道了早在1998年欧盟就提出CR法案,但已为时过晚,4月底,CR法案得到通过。这样的 例子数不胜数,令人肠断。选聘如意的律师也是反倾销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要聘请有反倾销经验、 熟悉我国基本国情及法律的律师。聘请的律师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对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要求及要做的工作了如指掌。律师应给企业一个详细的案件进度表,以及各个阶段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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