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11月16日起,广东省佛山市出现首例SARS病例以来,12月初河源市又出现类 似病例,同时先后有8名密切接触者受到感染。2003年1月,中山市也出现30余例类似病例 。随后,SARS疫情迅速波及广东省内广州、江门、深圳、肇庆、惠州、东莞、汕头、汕尾、湛 江、韶关等城市,同时SARS疫情逐步扩展到国内26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台湾、越南 、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加拿大、美国、英国、蒙古等全世界六大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来势凶猛,影响巨大。
WHO于2003年2月11日首次报告此病,称之为“急性呼吸道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3月12日,WHO接到越南出现类似病例的报告,患者出现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3月15日,WHO 正式使用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 sever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简称 SARS,中文译为萨斯)的命名。
由于SARS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是完全不同于经典的非典型肺炎的一种新出现的急性传染病,2003年4月8日,我国政府正式宣布将SARS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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