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块布惹的祸?/周本兴
我国警方最近频频成为报章的焦点,从脱衣检举开始,一直到最近的头巾事件,都有诬蔑人权之嫌,是一个不合宪法精神的措施。
虽然这只是非强制性指令,不过从报章照片,无独有偶有3大民族一起亮相戴头巾,不知是否在“强 制性的情况下”作秀?以加强国人对头巾的美感和信心?这个单一的例子不可以偏概全说明全体的女警都接受此项措施的合理性。
一块布制造出许多的纷争。
当初一名马来妇女去麦加朝圣回来,深知履行宗教教义的重要性,从不穿戴头巾到后来穿戴头巾,却 因此被五星级酒店开除,而大喊不满。如果事情确是如此,该酒店就大错特错,因为我国奉行宗教自由。怎么可以反宗教自由?反宪法精神?
如今镜头一转,那些不是回教的女警以整洁美观为由,必须在公开场合“非强制性” 的穿戴头巾。如果果真非强制性,何必多此一举,把指示说出?干脆不说,就不会惹得满身蚁,成为众矢之的。
我想,整洁美观为其次,最重要的是宗教涵义。当初不知道是谁说出:此项措施除了提高警方形象,也顯示出隊伍對回教價值的貫徹,這是符合宗教要求的。这不是摆明“同化”的政策?
如果今天一个信仰道教的上司,指示每个下属在开工之前都要上香,不是为难其他信仰的下属吗?
同理,在宪法保障宗教自由之下,我第一个跳出来反对!警察先生,宗教是敏感地带,越过界限,可不是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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