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督邮又称都吏,是郡国守相自辟的属吏之一。作为郡守的亲信耳目,督邮分部循行,地位虽低, 权力却不小。举凡所部各县的政令、赋税、民俗、治安,乃至边塞戍务,均为督邮的监察范围。督 邮通过循行各地,“观览民俗”、“分明善恶”,对部内各县长吏和地方豪右进行监督剌举,因而 被誉为“郡之极位”〔1〕。督邮的贤与不肖,对区域性吏治和社会治安的好坏都具有很大的影响 。一《后汉书·百官志》郡守条注云:“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2〕。是则督邮职责在于监察 属县。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分明善恶”、“考长吏治迹”汉代郡守对县令、长 治迹的考察,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属县长吏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即“上计”〔3〕;二是郡守 亲自“行县”巡视;三是督邮的监察。上计的内容很广,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县令、长的黜陟赏罚, 难免有虚报作假、文过是非之弊,因而不一定能反映实情。汉宣帝黄龙元年(前49年)的一份诏 书中就指责“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4〕。郡守亲自巡视,亦可考察属县长吏的善恶能否 ,但因“常以春行所主县”〔5〕,其巡行时间和范围都是有限的,他所了解的情况也不一定真实 ,甚至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片面性。因此,有必要派遣专职的监察官吏长期巡行属县,于是就有了 郡守派遣督邮分部巡行属县的制度。汉文帝时下诏优抚高年者,令“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 之”。如淳云:“律说,都吏今督邮是也。闲惠晓事,即为文无害都吏。”〔6〕是则督邮行县, 汉文帝时已有。然而,督邮最初的职责并非循行属县。“督邮原为督邮掾或督邮书掾的简称,原来 司职督送邮书,因为掌管送递属县的文书,成为郡守了解属县的耳目,便兼督察属县之责。”〔7 〕按惯例,郡守要在每年春天循行属县,但有些郡守却不亲自“行县”,而是委诸督邮。如韩延寿 为左冯翊,“岁余,不肯出行县”,其丞掾一再提醒他“宜循行郡中,观览民俗,考长吏治迹”。 但韩延寿却认为“县皆有贤令长,督邮分明善恶于外,行县恐无所益”;后来迫不得已,才“行县 至高陵”〔8〕。督邮奉郡守之命在秋冬循行,其“分明善恶于外”,自然负有“考长吏治迹”的 使命。因此,对所在各县长吏的善恶能否,要及时上报郡守。一旦发现县令、长不能很好地履行职 责,贯彻朝廷和郡府的政令,可以直接督促过问。如汉明帝时,上蔡令宋均因不执行太守府关于“ 民葬不得过制”的禁令,而受到督邮指责〔9〕。居延汉简云:且遣都吏循行,廉察不如护大守府 书,致案,毋忽,如律令。H10.40〔10〕可见,督邮循行,不仅监察县令长,而且监察太 守所辖的边塞将吏。对老病“弱”,不胜其职的县长吏,督邮可上章弹劾。如黄霸为颍川太守, “许丞老病聋,督邮白欲逐之”〔11〕;王堂“为汝南太守,属多弱,堂简选四部督邮,奏免 四十余人”〔12〕。督邮还可主动或奉郡守之命对骄横不法的县长吏进行调查,并予收捕。汉元 帝时,冯野王为左冯翊,“池阳令并素行贪,轻野王外戚年少,治行不改。野王部督邮掾赵 都案验,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并不首吏,都格杀”〔13〕;苏谦为右扶风督邮、美阳令李 “与中常侍具瑗交通,贪暴为民患,前后监司畏其势援,莫敢纠问,及谦至部,案得其赃,论输 左校”〔14〕;谢夷吾为会稽西部督邮,“乌程长有罪,太守第五伦使夷吾往收之”〔15〕; 伍孚“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曹下督邮收之”〔16〕。凡此,皆为督 邮“分明善恶”之例证。(二)逐捕盗贼,押送囚徒《华阳国志·巴志》载,巴郡守但望疏言:“ 时有贼发,督邮追案,十日乃到,贼已远逃,纵迹绝灭”。居延汉简云:匿界中,书到,遣都吏与 县令以下逐捕搜索部界中,听亡人所隐匿处,以必得为故。H179.9可见,督邮不仅负有搜捕 盗贼亡人的责任,在必要时还须同县令、长互相配合,协调行动。汉宣帝时,为搜捕大婢外人(又 名丽戎),令“二千石遣毋害都吏,严教属县官令以下,啬夫、吏、正、父老杂验问乡里吏民”有 无年龄、相貌等“类丽戎者”〔17〕。但是,由于县令、长与督邮之间并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相反,县令、长还是督邮的监察对象。因此,县、令长一般并不参与更不能干涉督邮的行动;加 之逐捕盗贼不限于一县之地,有时要跨越数县,流动性很大。而县令长只负责本县事务,不便跨县 行事;督邮行部区域多则十余县,少亦有数县,平时循行各地,熟悉情况,在逐捕盗贼亡人时具有 比县令、长更多的优势和便利。因而,督邮大多直接受命于郡,单独行动,而作为一县首脑的令长 反而不得与闻。如汉桓帝就曾直接下诏,令“中都官及郡部督邮,捕诸赵”〔18〕;汉灵帝时, 督邮吴道(或作导)奉命捕系范滂,“县中不知所为”〔19〕;山阳东部督邮张俭因擅杀侯览母 及亲属而亡命在外,督邮毛钦奉命追捕,也是单独行动,并无县令长参与〔20〕。督邮职在监察 县政,只可向郡守建议,而不能临事决断,更无权处治罪犯,故须将罪犯押送至府。如果擅自越权 打杀囚犯,就要受到制裁,前述山阳郡督邮张俭就是如此三)“顺天气取奸恶”,监察地方豪强汉 朝建国初期,即推行“无为”政治,对地主阶级采取纵容和扶植政策,遂使宗法地主势力迅速膨胀 。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设立了十三州部刺史,监察郡国二千石墨绶长吏和地方强宗豪 右;对千石以下的黄绶县丞、尉和地方基层官吏及豪强,则由郡守派督邮“分部循行”。凡在督邮 部内,上自王侯权宦,下至亭长小吏,均为督邮的监察对象。如汉成帝时,京兆尹孙宝以侯文为东 部督邮,“入见,敕曰:‘今日鹰隼始出,当顺天气取奸恶,以成严霜之诛,掾部渠有其人乎?’ 文曰:‘无其人不敢空受职。’”〔21〕汉桓帝时,山阳郡东部督邮张俭“举劾中常侍侯览前 后请夺民田三百余万顷,第舍十六区,……及虏掠良人妻妇女,皆应没入”;〔22〕苍梧荔浦人 徐征为郡中部督邮,“时唐帝恃豪贵,京师号为唐独语。遣宾客至苍梧郡市发,颇不循法度。征便 收客,郡市髡笞,乃白太守”〔23〕,可见,监察地方豪强已成为督邮的日常事务了。(四)存 抚良善,“明政化之本”《后汉书·钟离意传》云:钟离意少为郡督邮,“部县亭长有受人酒礼者 ,府下记案考之。意封还记,入言于太守曰:‘《春秋》先内后外,《诗》云,刑于寡妻,以御于 家邦。明政化之本,由近及远。今宜先清府内,且阔略远细微之愆’,太守甚贤之,遂任以县事。 ”是则督邮行县,还在于率厉风俗,布宣教令。为此,有些郡守上任后,总是先向督邮询问所部各 县的风俗民情和“贞妇孝子”的事迹。如朱穆20岁为郡督邮,新任太守为察其能否,责令他将部 内“贞妇孝子,隐暗未彰,言于府”〔24〕。督邮也把存抚良善,教化百姓视为己任,如汝南“ 邓敬公为督邮,(知郑敬有贤名),过存敬”〔25〕;“山阴冯敷为督邮,至县,(施)延持帚 往。敷知其贤者,下车谢,使入亭,请与饮食,脱衣与之”〔26〕。(五)催督租赋史载,东汉 末孔融为北海相,“租赋少稽,一朝杀五部督邮”〔27〕。虽然史籍中再未见有类似记载,但汉 简材料却为此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各遣都吏督赋,课畜积,少不,七月丙申,张掖肩水司马章以 H213.43这两条材料分别见于史籍和汉简,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情况,说明督邮催 督租赋已非临时性的个别现象,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六)“行塞”“警戒”,检查边郡戍务 在边郡地区,督邮还奉命“行塞”,对边塞戍务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太守:都吏当行 塞,言候长建E.P.T52:384〔28〕万岁部四月都吏囗卿行塞举E.P.T50:4 4入粟,给都吏壮卿檠戒塞上H155.5太守府就都吏举书内容,向有关当事人或其上级进行调 查,如情况属实,有关责任者将受到惩处:告肩水候官,候官所移卒责不与都吏囗卿所举,籍不相 应,解何?H183.15B候史广德坐不循行部、涂亭、趣具诸当所具者,各如府都吏举,部 不毕,又省官檄书不会会日,督五十E.P.T57:108A永光元年六月丙申朔,甲渠鄣候喜 敢言之,府移大守府都吏书曰,如县得,仰府所失亡H甲附36A可见,“行塞”是边郡督邮的 经常性工作之一。因其奉郡守之命行塞,太守府下发的验问文书就是据督邮所上举书起草的,故称 为“太守府都吏书”。二督邮虽为郡守属吏,秩次卑下,却能以小制大,以卑临尊,故有“郡之极 位”之称。不仅令同列刮目相看,且深为郡守所器重,被视为亲信“耳目”〔29〕。部内各县令 长僚佐的黜陟赏罚虽不完全取决于督邮的抑誉贬褒,但他们的意见也并非无足轻重。上引简中的候 史广德就因都吏检举而受到处罚。因而,尽管督邮位卑职小,但各县长吏却都不敢怠慢,而是极力 讨好奉迎,生怕得罪督邮。督邮循行所至,各县均派专人迎送。如范冉“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 檄迎督邮”〔30〕;“赵晔少尝为县吏,奉檄送督邮”。〔31〕有的县长吏还亲自主持对督邮 的迎来送往,如南阳冯良在任县吏时,就曾陪同县尉迎接督邮。〔32〕与县长吏恭敬备至的态度 相反,督邮对县长吏却表现得傲慢狂放,以致连县尉求见,都被拒之门外,曾任安喜尉的刘备就有 此遭遇。〔33〕小小的督邮,竟能受到县吏“奉檄”迎送的礼遇而又如此傲慢,足见其职任之重 。当其循行属县时,更是威风十足。史载山阳东部督邮张俭“行部至平陵,逢(侯)览母乘轩,道 从盈衢。俭官署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邮,此非贼耶!’使吏卒收览母,杀之 。”〔34〕张俭以督邮身份杀侯览之母,当然是越权行为,但他却以“不避路”、“干督邮”为 辞,说明一般吏民是不能妨碍督邮行部的。督邮职位特殊,既需要有一定的胆略和魄力,还要有相 当的学识和智谋。因此,对督邮的选拔非常严格。大凡被署为督邮者,多为“闲惠晓事”或文武兼备之人。如会稽太守第五伦“行部见(郑)弘,问民得失,弘对甚明,伦甚奇之,擢为督邮”〔35〕;苍梧徐征因“少有方直之行,不挠之节,颇览书传,尤明律令,延熹五年征为中部督邮”〔36〕;朱穆“少有英才,学明五径”而被署为督邮〔37〕;南阳赵勤以“明达好学,介然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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