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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逻辑

作者 : 楚天, 百姓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20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六月 01, 2006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表示,现在有的城市绿化建设中存在“高价建绿”的不良倾向,高价购买大 树古树,动辄几万元、十几万元,保证不了成活率,造成生态和巨额资金浪费。要地方自行纠正其 “高价建绿”的冲动,似乎目前还无对症之药,就如前一阵建设部批评地方盲目造大马路大广场等 政绩工程,由于“大马路“”大广场”给地方官员带来太多的政绩实惠,因此这股热潮至今没有消 退的迹象。从“造大广场”到“高价建绿”,都有个共通的口号“:公共服务”。但其结果却走向 公众愿望的反面,归根结底来自于个别地方领导个人意志在城市公共服务中的乱用。某些时候,由 地方官员完全主导的公共选择行为,会出现短视、违反社会公益的反效。面对社会成员的不同偏好 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压力,政府不可能计算出社会福利的最优解。公共部门制定和实施决策时,也有 信息不完全的问题。例如,政府难以确定应把公共福利给予哪些真正需要关怀或帮助的人。其次, 官员的行为动机不可避免地掺杂个人利益的考量,而政府政策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这使得官员没 有足够的动力去设计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更为重要的是,既定的官员规则无法提供有效的激励机 制,难以激活官员的公共利益动机。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失灵”不是因为政府权力不够用,而是因 为官员的权力过分庞大与集中。小到一棵树是梧桐还是杨柳,大到上亿的公共服务资金如何调配使 用,都可能取决于某个行政长官的一时之兴。预防政府失灵,只能依靠限制政府权力的基本方法— —分权。在公共服务的分权中,首先要归还民众对公共服务的参与决策权。作为公共服务的服务主 体,民众不能在公共服务的整个进行过程中充当袖手旁观的宾客;民众有权知晓与监督庞大开支的 流向。对公众权利的程序性保障,既会让公共服务决策过程变得处处精打细算,又会在公共服务进 入实际运行后,一旦出现“泡沫”苗头,能够被及时叫停。“市场优于政府”是公共服务中有限政 府理论的基础,城市绿化也好,马路建设也好,都应当实行招标制,让众多民营、外资企业加入到 城市公共服务的进程中,民营、外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往往会让以往低效的公共服务变得更有活力 与效率。一旦民营、外资企业在有限的预算与刚性的公共服务目标之间权衡,他们绝不会为动辄的 天价绿化树木枯死而无动于衷。“绿化泡沫”“、造大马路”以及一切类似的公共服务政绩工程如 何消除?明确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客观能力的有限,尊重民众的参与决策权,明确政府与市场在公共服务中的分工,让公共服务理念服从于市场逻辑而不是政绩逻辑。百政绩逻辑@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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