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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与明清时期的社会公益事业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24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五月 01, 2005
明清时期,兴起和繁荣于徽州山区一隅的徽商,凭借良好的文化素质、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和灵活多 样的经营方略,在激烈竞争的商业领域,异军突起,成为活跃于明清两代商业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 量。更为可贵的是,徽商贾而好儒,不管是先儒后贾、先贾后儒,还是儒贾兼顾,在致富以后,他 们都无一例外地慷慨解囊,回报社会,积极支持和捐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救灾活动。我们在汗牛 充栋、浩若烟海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大量关于徽商支持与捐助公益事业和救灾活动的文字记录。 一、捐资兴办教育和文化事业徽州人自古以来重视教育,向有“东南邹鲁”和“文献之邦”的美誉 ,虽处深山老林、穷乡僻壤,但到处都充满着读书声。“十户之村,不废诵读。”①各个家庭几乎 都对子女教育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如休宁茗洲吴氏家族在《家规》中明确要求:“子孙自六岁入小 学,十岁出就外傅,加冠入大学。当聘致明师,训饬以孝弟忠信为主,期底于道。若资性愚蒙,业 无所就,令习治生理财。”②在这种重视教育的氛围下,徽州学校、书院、书屋乃至私塾教育十分 发达,书院、书屋和私塾等各种学校举目皆是。但是,这些学校的基础设施和办学经费从何而来? 官府和宗族的资助固然必不可少,但是,官府的资助和宗族由耕地所得毕竟有限,为学校筹集和捐 助资金的重任便落到了富甲一方的徽商身上。事实也的确如此,我们看到,明清时期徽商在辛苦经 营致富以后,纷纷慷慨捐助,捐资助学。徽商的捐助和支持,无疑也是很多学校赖以维持和发展的 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早在明代,祁门商人马禄就曾出资300金,修缮了家乡的学宫。在绩溪,因 经商致富的清代徽商章必泰,不仅鼎力资助东山书院,而且还亲捐白银200两,用于绩溪县考棚 的建设③。而清代两淮盐商歙县棠樾鲍氏宗族,在支持家乡学校教育方面,更是频出大手笔。如两 淮盐商鲍志道先响应曹文埴建议,捐银3000两,倡复古紫阳书院。乾隆五十九年(1974) 又捐银8000两,并以此银之利息“按月一分起息,每年应缴息银九百六十两,遇闰月加增八十 两,由府学教授按年分两次具文赴司请领”,以为歙县紫阳书院的膏火费。包括商人在内的黟县绅 士也积极捐输紫阳书院,其中捐建紫阳书院考棚银内11000两拨出6000两作为膏火银,胡 元熙、胡积成等再捐银5000两,合计11000两。除将4000两归府垫项外,其余700 0两则由徽州府责令歙县和休宁二县典商作为生息资本,每年缴利息银840两作为紫阳书院的办 学资金④。为了能为这些学校延请名师授课,徽商们还捐助专款,用于聘请书院山长。黟县徽商和 乡绅为重建碧阳书院,前后捐银置地合计达80000余两⑤。嘉庆十六年(1811)书院落成 后,所余60000两分发给盐典商生息,每年收入的利息金3600两,则作为“延请山长修金 、生童住院膏火,而邑中应乡试、会试者于此中给以资斧”⑥。徽商捐资助学的范围,不仅限于徽 州桑梓故里,而且在其经商的侨寓地,徽商也不惜斥巨资。如歙县两淮盐运总商汪应庚,就一次捐 资50000余金,重建扬州和江都的府县学宫,“以二千余金制祭器、乐器,又出万三千金购腴 田,以所入供岁修。”⑦事实上,除徽商直接捐资助学之外,徽州宗族的助学资金很大一部分也是 来源于徽商的捐助。如素以经商称著的休宁茗洲吴氏宗族在《家规》中规定资助族中“器宇不凡” 者读书之膏火银,不少就是来源于族中商人的捐输。二、对筑桥和修路等公益事业的支持与捐助徽 州地处山区,山高水急,筑桥修路是一件积德行善、造福于家乡人民的义举。对此,依靠诚实经营 致富的徽商,往往不惜斥巨资予以慷慨资助。明代歙县徽商许岩保“性好善,葺路建亭,不遗余力 ,时造万年桥,岩保输资三百缗”⑧。清代乾隆三年(1738),歙县富商汪士嘉独立捐资创建 岑山、杨村两石桥,乾隆六年(1741)再次斥资修葺长生桥等公益设施⑨。歙县北岸吴氏宗族 亦是明清时期徽商辈出之地,其与大阜之间的衍庆桥是徽州往来江浙的孔道,自明万历三年(15 75)北岸徽商吴月山独自捐资创建后,历经二百余年,渐有倾圮。于是,在道光十三年(183 3),北岸徽商吴德基再次斥资50余万缗加以重修⑩。至今仍横跨于歙县练江之上的安徽省最长 的石拱桥————16孔太平桥,也是徽商捐助建造和修缮的杰作,清代黟县西递徽商胡元熙即是 捐助太平桥建设和维修的巨贾之一。他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联合徽商程祖治等集资白银 十万两用于太平桥的修缮,历时八年告竣。祁门通往省会安庆的历口历济桥,更是包括祁门商人在 内的诸多徽州商人及商号集体捐资、协力建造的徽州著名桥梁之典型代表。徽商们不仅捐资建桥, 而且还在道路建设上不遗余力地出钱出力进行支持与捐助。我们在祁门大洪岭山路两旁的石刻上, 发现了近十通关于徽州黟县、祁门、歙县和休宁商人捐资修路的芳名录,甚至远自安庆府潜山、怀 宁、太湖和望江等地的商号亦参与了捐助修路的义举。关于此次重修大洪岭道路捐助的情况,在一 通乐输碑上有着详细的记录。我们统计了包括黟县叶义泰、苏丰裕、万和号、泰昌号、源兴号;歙 县广裕号、同德号、同盛号和生源号;休宁义茂号、荣盛号、义兴号和公盛号;祁门开泰号、和丰 号、和义兴号等在内共351家商号和个人的捐赠情况,351家商号和个人总计捐钱5306千 文、纹银213两2钱和元银123两4分。其实,这通记载徽商捐助道路兴修的芳名碑,他们所 留下的岂止是芳名,他们留下的更多的是徽商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不朽记录。徽州商人捐资大洪岭 修路的行为,是明清时期徽商集中支持和捐助兴修道路的光辉典范。至于市镇乡村之间的山路兴创 ,徽商所进行的捐助记录更是比比皆是。明代歙县义成徽商朱永通亲自捐资开凿浦口至渔梁码头的 道路,“以利行人”。清代歙县江村商人江演热心公益事业,“郡北新岭峻险,行人艰阻,呈请当 事,独立捐金数万,开通新路四十里,以便行旅。”清代黟县赤岭商人苏源,经商江西都昌,“尝 往来浮梁、乐平,于南村岭上建凉亭,施茶于三星庵,行人便之。又于邑西武岭建如心亭,修亭至 花桥路三十里。”清代婺源沱川徽商余源开在经商获得成功后,也乐善好施,先后斥资筑桥筑路, “里东韦石岭欹仄难行,独立修平,并置租煮茗济渴。他如创义祭、建石桥及考棚、城垣,均输助 襄成。”明清时期,徽商以义为利,致富不忘回报社会。他们不惜斥巨资支持和捐助桥梁和道路的 兴建,这种义举反映徽商乐善好施的良好商业道德,而且更说明了徽商的儒商本质。其实,徽商不 仅斥资修建桑梓故里的道路与桥梁,而且在寄籍和侨寓的经商之地,也努力将自己的商业利润,用 来支持和捐助那里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清代歙县商人刘正实在扬州经商期间,曾经捐输 万金,用于龙门桥的兴修。经商四川的清代婺源商人詹文锡,曾经捐数千金凿山开道,劈开惊梦滩 ,使来往重庆的商旅行人免遭覆舟之苦,当事者嘉其行,“勒石表曰詹商岭”。总之,修路造桥, 积德行善,历来是包括徽商在内的徽州人的义举。即使是小本生意者,也无不以造桥修路为其乐。 歙县上丰蕃村有一座石板小桥,就是卖草鞋的鲍老人捐资修建的。所以,为纪念这位热心公益事业 的老人,此桥又被人称为“鲍老桥”。三、对灾荒救济和社会慈善事业的支持与捐助在封建社会中 ,灾荒救济和社会慈善事业基础相当薄弱,尤其在徽州山区的乡村僻野,除宗族之外,包括救济、 保障和福利等社会慈善事业,基本上处于一种无人过问、无钱资助的状态。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难无所济和死无所葬等,几乎成为徽州社会的一种常态。明清时期,徽商崛起以后,这种局面多少 有所改观。不少徽商在创建义仓、灾荒赈济、建立医院和捐助鳏寡孤独的社会弱势群体,都一改重 利轻义的传统商人形象,不惜倾囊而出,以义为利,从而为徽州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慈善事业做出了 自己应有的贡献。随意翻阅明清徽州的各种方志和文献,我们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查找到关于徽 商支持和捐助灾荒和社会慈善事业的记录。明代歙县稠墅商人汪泰护在灾荒之年,一次性就为里中 捐粟600石,使饥民得以全活者甚众。万历十六年(1588),徽州全境发生罕见的山洪,随 后,“疫大作”。面对这一奇灾和瘟疫,徽商慷慨解囊,江村商人江希文“捐施医药,全活甚众” 。路口商人徐鲸和徐景鸿也纷纷“捐资籴赈”,徐鲸还因此次捐赈荣膺冠带。身任盐运副使的婺源 汪道赐也在这一年“平粜施粥济饥,赖活无算。复施棺埋葬三百余冢”。明末崇祯十四年(164 1)徽州发生大旱灾,歙县丰南商人吴孟嘉同叔震吉一道,“倡为捐粥食饿者,全活数千人。”清 初顺治四年(1647),婺源发生奇荒,“米每石八金”,该县段莘商人汪思孝“尽出仓廪,活 人无算”。雍正九年(1731),寄籍江都的盐商歙县潜口人汪应庚,“作糜以赈伍佑、下仓等 场者三月。”十年至十一年,江都江水迭涨,汪应庚又出金安集灾民,“随运米千石往给,时疫疠 继作,更设药局疗治。十二年,复运谷数万石,使得哺以待麦稔。是举存活九万余人。又于邻邑之 丹徒、兴化,并输粟以济。”不惟捐助和赈济灾荒,明清时期的徽商还十分重视灾后的疫病防治和 生产自救工作。针对大灾之后可能或已经出现的疫病流行情况,徽商在直接捐钱捐粮赈济灾民的同 时,还不惜捐资为广大灾民采集购置药品,悉心加以救治。清代雍正十年、十一年间,扬州“江潮 迭泛,安集流移。时疫疠继作”,歙县盐商汪应庚亲设药局,“更备药饵,疗活无算。”对因灾荒 或疫病而死亡的灾民,徽商也慷慨解囊,出资置棺为之掩埋。婺源商人金荣生侨居金陵,在道光十 一年(1831)的水灾中,他不仅“散给衣食”与灾民,而且建义济堂,以“掩骸瘗暴”。对因 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物价上涨,徽商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着力平抑物价。乾隆十六年(1751)徽州府发生旱荒,粮价暴涨,“米价不特昂贵无比,且至无米可买,民情窘迫。”歙县盐商程扬宗毅然响应徽州知府的输银救灾呼吁,于次年一次性捐出60000两白银“买谷积贮”,平抑粮价,为稳定灾区物价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徽商还十分重视灾后的重建工作。如嘉庆十年(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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