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在我国的传统语言学中称为“实词虚化”, 最早由中国人在13世纪提出。元朝周伯琦在《六书正伪》中说:“大抵古人制字,皆从事物上起 。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西方最早使用语法化这一术语的是法国语言学家A.Millet。他在《语法形式的演变》中第一次使用grammaticalization一词,并指出研究语法化的目的就是研究“自主词向语法成分之作用的演变” 。其后,语言学家JerzyKurylowicz给语法化定义如下:“语法化是指一个语素的 使用范围逐步增加较虚的成分和演变成一个较虚的语素。或者是从一个不太虚的语素变成一个更虚 的语素,如一个派生的语素变成一个屈折语素。”Hopper和Traugott在他们合著的 《语法化》一书中指出,“语法化是普通的词和结构在某些上下文中发展出语法功能的作用的过程 ”。由此可见,语法化即语言中具有实在意义的词的实在意义逐步减少甚至消失,而语法功能意义 逐步增加的演变过程。一、“的”和“that”的语法化机制语法化的机制(mechanis m),即语法化的进行方式及规律。语法化在语法系统内部主要是通过重新分析(reanaly sis)和类推(analogy)来实现的。重新分析改变的是底层表达式,引起规则的改变; 而类推改变的则是表层形式,不造成规则改变,只与规则的扩散有关。(一)“的”和“that ”的重新分析。重新分析是指一个词语或一类词语的表层形式没有明显变化而内部的结构关系发生 变化的过程和现象。它改变的是一个句法结构的内在关系,涉及到结构成分、结构层次、成分的词 性、成分的语法关系、结构的整体特性等方面。1.“的”的重新分析。“的”的早期书写形式为 “底”,根据石毓智、李讷的考察,从三世纪到九世纪,“底”是一个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 的“这”,只用作名词的定语,即“底”和中心名词一起出现。这个时候,“底”附着于其后的名 词,它们之间存在一个较弱的边界。石毓智和李讷确立出“底”语法化的句法环境为:
>(“+”表示两个独立的词之间的边界,“”表示两个紧密结合或不能分开 的语素之间的关系。)在该组织中,指示代词“底”先与其后的NP2组成一个直接成分,然后再 受前面VP或NP1的修饰。但是当九世纪以后“底”变成结构助词时(书写形式已变为“的”) ,该组织结构变为:<+NP2>也就是说,作为助词的“的”先与其前面的 成分组成一个结构体,然后再一起来修饰其后的中心语NP2。对“的”的重新分析,不仅涉及到 成分之间边界的转移(边界由原来的VP/NP1和“底NP2”之间转移到“VP/NP1底” 和NP2之间),而且还涉及到成分之间边界的创立(在“底”和NP2之间创立了一个新的边界 ),同时,也涉及到了成分之间边界的消失(VP/NP1和“底”之间的边界消失了)。“底” 的重新分析还改变了它原来的词类:由原来自由的指示代词变成一个附着的结构助词。同时,语法 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作指示代词时,它修饰其后的名词,表示定指;作结构助词时,它附着于其前的修饰语,表示各种语法意义。2.“that”的重新分析。现代英语中的“that”来自于中古英语的“pp”和古英语的“pe”。古英语中,字母p或所代表的音与现代英语的th所代表的音相一致,所以,“p p”(亦写作pat,p t)即今天的“that”。“pe”和“p p”在古英语及中古英语中最初都是用作指示代词,如:(1)P tisseAbrahamsehimenglagodnamanniwanasceop.(T hatisAbrahamthattohimtheangels’Godnamenewma de.)ThatisthatAbrahamforwhomtheGodoftheangelsmadeanewname.从古英语至现代英语,用作指示代词的“that”都可以出现在两个独立的句子中的后 一句,回指前一句所出现的NP。如:(2)Thisisthebook.ThatIboug htyesterday.在例(2)中,“That”回指前句的thebook,但它与后一 个句子在整个句法结构上完全独立于前半句。其抽象结构为:而到了中 古英语时期,当“that”被语法化为一个定语从句标记(relativemarkerorcomplementizer)时,其组织结构为:也就是说,经过语法化之后,作为定语从句标记的“that”及其后引导的小句与 其前面的中心语NP共同组成一个结构,构成一个名词词组。试对比:(3)a.Thisist hebook.//ThatIboughtyesterday.b.Thisis//the bookthatIboughtyesterday.对“that”的这种重新分析同汉语“ 的”的重新分析一样,都涉及到成分之间边界的转移和消失。边界由原来的两个独立的句子之间转 移到Thisis和thebookthatIboughtyesterday之间,而边界的 消失则更为明显,原本两个独立的句子变为一个复合句,Thisisthebook和That Iboughtyesterday之间的边界消失了。“that”的重新分析同样改变了它原 来的词类:由指示代词变为一个起连接作用的定语从句标记语(即关系代词)。同时,语法关系也 发生了变化:作指示代词时,它回指前句中的名词,表示定指;作关系代词时,它与其后的句子共 同依附于前面的中心词,表示多种语法意义。(二)“的”和“that”的类推过程。类推是诱 发语法化的两个重要机制之一。Kiparsky认为,“类推是语法结构的优化过程(opti mization)。它发展的步骤和范围受制于该语言的整体性结构特征。”Hopper和T raugott认为,“类推是句法组织的范式化,会引起表层搭配的变化。”可见,类推实际上 就是句法规则的扩展。1.“的”的类推过程。“的”字由指示代词向结构助词演变的类推作用主 要来自完成于元明之际的数量表达法。现代汉语中的“数+量+名”格式始于汉代,发展于魏晋南 北朝时期,自唐以后稳固发展,使用频率非常高,在元明时期最后完全取代了旧格式而成为惟一合 法的数量表达式。这种数量表达的使用频率很高,以致于抽象格式为“修饰语+语法标记+中心语 ”这种带“语法标记”的偏正结构逐渐成为一种优化格式,产生了一种强大的类推力量,这种类推 力量要求语言中所有的偏正结构都有一个语法标记。而作为指示代词“的”的语义、句法特征使其 常用于修饰语和中心语之间,具有兼表领格和从句定语标记的语用功能,而领格短语和从句结构皆 属偏正结构,于是在长期的使用和“修饰语+语法标记+中心语”这一格式的影响下,“的”逐渐 发展成为一个语法标记。由此可以说,“的”的语法化过程就是数量表达格式的扩展。2.“th at”的类推过程。Trask在《历史语言学》一书中指出,“在古日耳曼语中人们不用现代英语常用的带从属句的复合句,而是用两个独立的分句”。那时人们不说“Ibelievethatshewillmarryhim”,而说“Ibelievethat.Shewillmarryhi m”。Hopper和Traugott也认为在古英语中更常见的结构是一种叫做“关联句(c orrelative)”的结构。这种关联句是指句子之间相关,而不是现代英语中的关系从句 。在这种关联句中,两个分句都是完整的句子,并且在句法结构上完全各自独立,中间只有一个与前句中名词性词组(NP)有关系的区别性标记(distinctivemarker)显示前句与后句之间的关系,后句中往往有一个回指前句中NP的NP。例如,下面例(4)中p t即为区别性标记,标明后句与前句之间有关联,而后句中的hi即是回指前句中的anm g的NP。(4)&p r is mid Estum an m g p t andthereisamongEstsatribe:FEM:SGSUB hi magon cycle gewyrcan they:NOM:PL can cold make‘andthereisamongtheEstsatribewhoareablet ofreeze(thedead)’O’Neil认为,例(4)中的himagoncycl egewyrcan不是内嵌句(即不是定语从句),而应将其看作“附接语(clauseadjunction)”。但是,在古英语至早期中古英语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句法结构:将独立的句子 融合为一个完整的句子,也就是附接成分变为内嵌成分。这种句法结构产生了一种强大的类推作用 ,使得处于古英语至中古英语过渡期的关联句有朝从属句发展的趋势。而在从属结构中,SVO语 序逐步发展,这使得主句和从句之间的关系不再能够从语序上辨别出来。因此,从句标记语(co mplementizer,亦称relativizer或relativemarker)就 有了产生的句法环境。而古英语中并没有标句语来标明定语从句与中心语之间的关系,当时常用的 是指示代词范畴。这些指示代词的功用之一就是标明另一分句的开始。由于指示代词与标句语在语 法功能上有相似之处,在古英语后期出现的“pe”逐渐演变成为关系从句的标句语,“pe”既 而又于中古英语时期演变成“pat”即“that”的前身。三、“的”和“that”的语法 化的共性“的”和“that”虽然分属两种不同的语言,但二者的语法化却为我们提供了语言发 展具有普遍规律的有力证据。二者的共同点体现在:(1)均由指示代词演化而来;(2)二者的 语法化均导致了边界的移动和改变;(3)二者在各自的语言中均可作为定语从句的标记;(4)二者在各自的语言中均与相应的指示代词并存;(5)二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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