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以权谋私的核心又是权钱交易,正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的,“腐 败行为大多采取以政治行动换取经济财富的方式”。①近几年来,权力涉足买卖的已不是一般商品 ,而是通过房地产交易、炒股和对信贷资源的垄断发财致富,于是就有了一种颇流行的说法: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市场与权力没有彻底分离,即腐败导源于权力进入市场。诚然,腐败与权力密切相关,但是腐败的症结不在于权力与经济、市场的联系这一现象,而在于联系 的性质和方式。若不加以区别就统而言之“权力必须与市场分离”,这在理论上缺乏根据,难以成立,在实践上反而有害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效果。 腐败的滋生蔓延,根源不在于权力与市场之间存在联系,而在于权力的异化和扭曲,即公共权力因追 逐私利而非规范行使。不能把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如官商结合、权力经商、用权力乱 搞征敛等都简单地加罪于权力进入市场。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必须研究如何防止权力与市场 的联系蜕变为权力与金钱的交易,而不是盲目地割断权力与市场的联系,这是做好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的前提,由此,必须明确相关的几个重大关系和问题。(一)国家权利或政府权力与经济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属于政治核心内容的国家权力寓于上层建筑, 由经济基础决定,反过来又对经济基础施以巨大作用,社会发展无数次证明这种客观必然联系无法违拗和分割。1.政治与经济 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又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从长远的历史沿革角度考察,政治、经济的关系将呈现出 两大趋势:首先是在分化前提下的融合趋势,即政治与经济各以独立的形态发展,二者的相互关系 将变得融合起来,经济为政治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并通过经济的进步促进政治文明;政治为经济提 供良好的服务和外部环境,使经济在政治的支持与保护下更快地发展。其次是伴随着国家功能的弱 化,经济的地位将进一步突出,政治为经济服务,围绕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政治功能将进一步强化。接下来我们把宏观视野推进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关系的视角上。2.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 国家必然以社会为基础,如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典型的“市民决定国家”形式。但具体到某一国家某一 时期,却往往是国家控制社会,国家权力优越于社会权力。国家凭籍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机器,国家 权力的强制力远胜于公民权利对国家的约束力,也胜过社会权力的支配力。社会权力即社会主体以 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对社会的支配力。社会资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形成某种统治社会、支配社会进 而左右国家权力的巨大力量。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是对立的统一。剥削阶级国家根本故意地以统治 优势的国家权力对社会权力侵犯,社会主义国家不当行使国家权力也可能导致过错侵犯社会权力, 当然这两者有质的区别。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权利与社会权力既是人民阻止国家权力滥用乃至 纠正违背人民意志的国家权力的专横的社会力量,也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支持国家权力健康 运行的凭借,于国家权力之外,承认和扩展有利于国家与人民的社会权力,有助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目标的彻底实现。市场经济中的计划调节就体现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制衡。3.市场失灵与政府失效 从历史实证来看,市场经济中,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是有愈渐突出的现实性和实践价值。市场机制 内在的缺陷导致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不能达到理想的最优状态,市场作用无法充分实现。市场失灵表 现为:第一,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即市场对垄断性较强的资源稀缺的行业和产业,难以发挥调节作 用;第二,市场机制的不完全性,即现实中难以形成完全竞争的市场,同时竞争本身孕育着潜在的 垄断因素;第三,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及不确定性使市场信息不完善不真实,导致市场全体行为的盲 目性和经济运行的风险性;第四,市场机制的外部性,即市场机制难以惩罚生产者和消费者由非市 场因素而形成的不经济行为。碍于上述因素,市场体系不管多么具有创造力,却不能达到万能的自我调节,需要通过市场以外的力量来补充其不足,采取非市场的办法对4 市场的缺陷加以矫正——政府应当具有完善的 宏观调控职能,对市场机制进行必要的、高度的 干预。这一基于“市场失败”历史教训总结出的重 大理论观点是有厚实的客观依据。 很有可能由于政府宏观调控体系的内在缺陷,政治和人员素质等因素,政府对市场机制的干预难以准 确把握,不能确保市场机制的常态运行,导致政府失败引起比市场失败更严重的损失。但并不能借 此排斥政府行为于市场之外。事实上,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权力对经济活动参与频率越来越 高,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力越来越强。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多样,权力与经济活动、市场之间的 联系也日益纷杂交错。任何国家,即使是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离不开国家权力的干预和支持 。按国家权力与市场分离的思路来理解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无疑得出这样的结论:随着市场 力量不断膨胀、增加和强化,相应地,国家权力必定不断萎缩、衰减和弱化。这种观点把经济与政 治割裂开来,认为权力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只起消极阻碍作用,显然,这是极其偏狭的。实际上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国家权力向弱化和强化两方面发展。从微观上看,国家权力: 和个别企业的关系是在政企职能分开,对企业减:少行政干预的过程中弱化了,但就客观上看,由 于现代市场体系的极端复杂性,导致如前所说的“市场失灵”的缺陷,必然要求强化国家权力对经济:过程的调控作用,完全隔绝国家权力和市场的联系简直无法想象。(二)市场经济与权力腐败之间本无必然的本质的联系,但由于权力与经济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 权力腐败与市场经济也就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个人私利的恶性驱动,扭曲了公共权力与社会经济 之间的Ⅱ:常联系,使之异化为公权私用、滥用,损公肥私或损人利己地攫取经济利益的关系。下面我们循着轨迹对权力进行一次回溯分析。.1.权力的善与恶 国家权力作为上层建筑,在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时,就有双向发展的可能:当它的运行适应经济基础, 掌权者为政清廉、实效民主、促进生产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力发展时,就能对 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起积极的正向作用——这是权力之善性;当权力的运行违背经济基础,掌权者 滥用权力,专制无能或以权谋私,政治腐败,阻碍和破坏生产力发展时,就会起妨碍社会前进,侵 犯人民利益的负向作用。国家权力的历史源流中从来就裹挟着善与恶的双重性。奴隶制、封建制国 家,国家权力是私有的,掠夺、剥削大多数人而赐惠于极少数人是其本能,“恶”占主要一面乃逻 辑的必然。铁证了腐败的总根子在于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性质的权力体现 了人民在用权这个层次上若不廉政为民,任由腐败蔓延、猖獗,对国家权力中非本质的“恶”性失 去警觉,以致权力异化,动摇政权基础,背离政权目的,终究也会否定自己。前苏联国家的教训足 堪借鉴、警钟长鸣:在掌权、用权、制权的整个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上都务必对权力抑恶扬善,国家权力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则是权力善恶的内含标尺。2.公权力与私权力的交换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权力交换的想象可根据其发生的领域分为两种:一种是主要与财产权相联系的私权 力的交换,规范的私权力交换行为具有公开、自愿的特点,在形式上是平等的;非规范性的私权力 交换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是否自愿平等要视情况而定。另一种是主要发生在隶属主体间的与职权 相联系的公权力与私权力的交换。抽象的公权力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如行政权的执掌主体是行政机 构,这一权力是完整统一的,是不允许发生权(物)钱交换的,但具体的权力可随着多样化主体分 解为一个个职权形式,特定条件下,这些具体权力完全可能被用于交换。规范性公私权力交换行为 具有公开、合法的特点,如公共产品的招标投标,部分证、照的拍卖竞买,有的还以行政合同的交 易方式(如BOT合同);非规范性的公私权力交换具有隐蔽性、非法的特点,如短期或紧俏商品交换中的行贿受贿行为。这两种交换大多不具有平等形式,交换行为可能出于自愿,也可能是非自愿的。无本生利的公共权力出售直接损害了群体利益或国家利益,公权力的商品化是权力异化的典型表现形 态,在经济体制由指令性价格模式向自由市场转换的阶段表现得尤其为突出。二元体制的并存,政 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的现状,大批党政官员兴办经济实体的热潮,商业价值观的过分强调,加深了 市场中权力交换想象的复杂性。大量权力腐败现象的存在虽与体制改革的不彻底相关,却不能归咎 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意图单纯地依靠市场的自发力量消除腐败现象是不可能的,内在机制的自 行调节和外在政策以及法律的自觉指导是市场良性运行所不可缺少的两种力量。一方面市场原则只 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得到国家权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政策和法律又必须尊重和体现市场原则,才会有引导、协调市场经济活动的实效。市场经济是一种货币经济,货币是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它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经济 利益驱动商品生产者,把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而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经 济行为的加强对商品生产经营者产生深刻影响:一方面,市场竞争中的生产经营者为取得相对优势 必然千方百计对有关政府官员进行拉拢腐蚀,通过金钱与权力的交换以钱换权;另一方面,政府的 某些官员也可能凭借手中的权力,与商品生产者进行权钱交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就形成了一个 互动对流的过程。可见,权力商品化是导致权钱交易的内在原因,是当今世界各国存在政府官员腐败现象的根源。一些学者以“寻租理论”为依据,断定我国产生腐败的根源在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进而提出要根 除腐败就必须取消政府干预或把政府干预的范围缩小到“十分必要的程度”。理性的辩证认识当是 :引发腐败的内因是公共权力的商品化,公共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只是腐败行为发生的条件或环境,是外因。这足以说明为什么现在国家干预比计划经济时期减少了许多,而腐败现象却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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