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在莫斯科生存难 中国人在莫斯科生存,除了要遭俄国人的冷遇,忍受来自各方面的刁难,承受巨大的恐怖感和孤独感 之外,还有许多具体的困难。首先是物质方面的,莫斯科的物价居高不下,生活费用不断上涨,给 在莫斯科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例如食品,五年前莫斯科的食品跟不要钱似的,面包16戈比 ,牛奶一公升36戈比,一天下来一个多卢布就能吃饱,在外面吃一天3个卢布就够了。当时卢布 与美金的比价是1美金换lO卢布,20美金可以生活一个月。1993年2月我再归来时,物价 着实吓了我一跳。面包和牛奶整整涨了100倍。美金和卢布的比价涨了70倍,而1994年底 我离开莫斯科时,面包涨到800卢布,牛奶涨到2000卢布,美金与卢布比价涨到1:300 00这样在莫斯科的生活费就涨到每人每月100多美金,如果不是自己做饭,还要多些,如果在 自由市场采购,则要300—500美金。所以月收入在200美金以下的人,如果自己负担伙食 费,就无法在莫斯科生活下去。连公费出差的人都带方便面,因为饭店里太贵。其次是交通费,五 年前乘地铁是5戈比,汽车是10戈比,1993年地铁是6卢布,汽车是10卢布。1994年 底,地铁和汽车都是250卢布。以前打出租车10卢布左右,1993年是500卢布左右,1 994年底是5000—10000卢布,这是指市内短途,如果跑远些或到机场,就要40—6 0美金。这样一来,出门打车,总要掂量掂量。第三是房租,从前在几十美金之内,现在一间一套 的要150一200美金,两间一套要300—400美金,三间一套要400—600美金,外 交公寓要800—1200美金。电话费也涨了,五年前国际电话每分钟3卢布,1993年初是 80卢布,1994年底是4725卢布,许多中国公司的国际电话费每月在500—1500美 金之间,办公室的电话费更高,有的公司每月要付2000—3000美金的电话费。这几项开支 加起来,是很可观的。如果在这里工作的效益不好,是很难维持下去的。因此许多没有实力的公司 都纷纷撤回国内了,一些小本经营的个体户也走了。但也有些能吃苦的人,节衣缩食,平时很少吃 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尽量买些便宜的食品,每餐对付一下,许多人把莫斯科当做减肥的好地方。他们住最次的房子,出门从不打车,几个月不往国内打电话,忍受着思念亲人的痛苦。千方百计节省~切开支,咬牙支撑着。除了物质方面的困难之外,在莫斯科取得合法居住权也很难。几年前在莫斯科注册一个公司或取得合 法居住很容易,不用花很多钱。注册公司只要简单的手续和100美金就足够了,居住签证只要几 十卢布。后来注册费涨到700—1000美金。1994年7月起,俄罗斯当局决定重新登记公 司。目的在于清理一批手续不健全,经营不合法的公司。重新登记的费用在1000—1200美 金之间,而且手续繁杂。这样无形之中就使许多中国公司失去了合法身份,因为许多公司在国内是 无法取得合法手续的。重新登记之后的独资外企,只能有4个外籍工作人员,如果需要,必须雇佣 俄国人。于是许多中国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失去了合法居住的权利,因为每个外籍工作人员,必须持 本公司文件到移民局办理工作许可证之后,才能取得合法居住权。1994年下半年,莫斯科一下 子出现了大批非法居住的中国人,有的是公司没有合法手续,有的是4人之外的第五、六…人。这 些人在莫斯科生存就格外困难,因为警察寻找和要驱逐的就是这些人。一旦被警察抓住,轻则罚款 ,重则关进警察局。我的一个朋友两次被罚。第三次被带进警察局。我一直以在莫斯科生活两年未 被警察找过麻烦而庆幸,但就在我即将归国之前,我也被警察抓走了。这天我和两个中国朋友在自 由市场买菜,我的护照由于去办离境签证,没带在身上,一个朋友的护照忘在家里,一个朋友的护 照是叶卡捷琳娜堡的居住登记,三个人都违反了有关规定,警察把我们三人一起带进拘留所。这是 一所破旧阴暗的老房子,一进门,由于黑暗,我险些跌倒。定睛一看,旁边的栅栏里还关了两个人 ,一个中国人,一个中亚人。我们三个先被带进审讯室,大概是因为我们会讲俄语。警察先审来自 叶卡捷琳娜堡的人,问他为什么在莫斯科而没有居住登记,回答说,回国路过莫斯科,临时停留, 并出示了飞机票。警察说,在叶卡捷琳娜堡工作就应该从那里走,为什么跑到莫斯科来。我不得不 解释,那里没有直飞中国的飞机,但警察不管这一套,硬要罚款2万卢布。处理完他,该轮到我了 ,我讲明原因后,警察也要罚2万卢布,但是我的钱买菜都花光了,只剩3000多卢布,不够罚 的。警察发了善心,说我是妇女,可以可怜一下,不罚我了。另一个朋友也罚了2万卢布,我们才 走出拘留所。在我们离开那里时,关在那里的中国人告诉我,他没带护照,只带了护照复印件,护 照拿去办有关手续去了,他不懂俄语,让我告诉警察一下。我说,你只要交2万卢布的罚款就可以 了。象这样的事太多了,莫斯科每天不知发生多少起,仅我知道的朋友就有十几人挨过罚。我想, 光是罚中国人的款,加起来的数字恐怕也不小呢!据说,中俄政府双方都有意清理在莫斯科的中国 的个体经营者和非法停留莫斯科的中国人,但是这个问题始终没能很快解决,原因不是警察无能,而有人说是因为警察不愿意把这些人都清理走,如果这些人都走了,他们到哪里去罚款呢?要知道,每次罚款都是几万卢布呢!警察找麻烦,不过是带来不愉快,没什么危险可言。而莫斯科的黑社会呢?那些犯罪分子呢?如果他 们找上你,麻烦可就大了,少则破财,多则受伤或丧命。这不是吓唬人,在莫斯科受伤和丧命的人并不少。要想在莫斯科经商,真要有点吃苦和冒险精神才行。14.社会治安差,经商风险大 俄罗斯市场开放之后,世界各国的商人纷纷涌向这个广阔的大市场,在这里寻找机会,开拓事业。但 是几年下来,真正在俄罗斯搞大型投资的外商并不多,许多外商失望地离开了这里。其中重要的原 因之一就是俄罗斯的社会治安太差。外商的生命财产都没有保障,谁还敢在这里搞投资呢?治安状 况的恶劣,已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犯罪分子和黑社会势力渗透到许多重要的经济领域,一 些部门已被黑社会的把持,用正常的经济手段很难同他们打交道。例如有的钢铁基地被黑社会把持 ,要想买钢材,不买通他们不行。有的港口被黑社会把持,不买通他们,就不能正常接运货物。有 的火车站被他们把持,不经过他们休想提出货来。在莫斯科的不少中国公司受到过黑社会的骚扰, 有强收保护费的,有敲诈商品的,有盗窃财产的。一家中国公司一次被盗20多万元的现金,一个 朋友的公司办公室被盗,电视机、电脑、传真机等贵重物品被一扫而光。外国公司的办公所在地, 是犯罪分子注意的目标。许多公司的轿车丢失,办公室被盗。两年前在莫斯科注册的中国公司数不 清,中国人达4—5万。后来随着俄罗斯社会治安和经济形势的恶化,中国人越来越少,许多公司和个人纷纷撤回国内。除了治安问题以外,俄罗斯的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中俄双方遇到合同纠纷时,俄罗 斯的仲裁机构工作不力,一般中国人都不愿意去投拆。例如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很高,但能不能 打赢却没有保障。听说有一家中国公司给俄国客户发了100多万人民币的货物,俄国人收到货后 拒不付款。中方公司上告,告到哪一级,哪一级被对方收买,不肯主持正义;请到哪个律师,哪个 律师被收买,不肯接受聘请。使你根本无法起诉。即使是中国人打赢了官司,俄国人照样可以不执 行裁决,因为没有监督执行的可靠保证。在俄罗斯行贿受贿很严重,有时就是有钱无理走遍天下,有理无钱寸步难行。我有个朋友的10万美元预付款被俄国客户侵吞了,他不甘心,开始着手打官司。一位俄国朋友介绍 了一个律师,他张嘴就要1000美元先看看材料,能不能打赢,要看了材料再说。如果看了材料 认为不好打,就可以推掉不管,但1000美元到了他的口袋里。如果认为可以打赢,再加收10 %一15%的代理费。仲裁机构还要收10%的手续费。如果官司赢了还好说,起码收回部分损失 ,如果打不赢,损失更惨重。在俄罗斯打官司手续十分繁杂,一般人都轻易不愿打官司。即使打赢 了,如果当事人拿不出钱来,照样没办法。况且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还要经受无数的磨难和耗费巨 大的精力、物力、人力和时间,这是更大的损失。因此许多中国公司无论吃了大亏或小亏,一般都忍了,都说花不起那个时间,费不了那个心。在俄罗斯做生意风险太多。首无是货款容易出问题,信用证贸易不好做之后,许多公司不得不做预付 款生意。但预付款一旦打出,就开始了一个巨大的心理折磨过程,每天都在担心客户是否能够按时发货,是否打当代世界1996年第4期45算发货,固为拿了预付款不发货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其次是俄国客户不正常履约造成的风险。例 如我们公司与俄国公司签了购买钢材的合同;然后又与中国国内的客户签了销售合同,这个合同规 定,如不按期交货,我们将赔偿货款lO%的损失。因为中国客户向我们交了预付款。结果我们公 司开出信用证之后,俄方迟迟不发货,我们又多次延期信用证,但始终没有发货。国内的公司不答 应,因为我们没有按期交货,要求我们赔偿损失并诉诸法庭。虽然俄方没有执行合同,责任不在我 们,但根据我们与中方客户的合同,我们败诉,只得赔偿中国客户50万元人民币。还有一家中国 公司与俄国客户签了一笔马口铁的合同,国内厂家急需这批原材料,如不能按期交货,将会停工待 料,影响工厂的正常运转。造成的损失当然由供货方负责。结果俄国人果真没有按时发货,这家供货公司不得不赔偿工厂的损失。以上种种情况使得中国人变得越来越小心谨慎,合同条款越定越细,结果适得其反,使得俄国客户无 法接受某些苛刻的条件,从而使买卖告吹。例如我参加谈判一笔钢材生意,价格很好,俄国人已备 好资金,不要求预付款,信用证方式成交。这在当时已不多见。国内客户正急等钢材用。也备好资 金。本是~笔很好的买卖,但中方担心货物发出后在路途丢失,而对方已从银行结汇,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要求对方
More summaries about the 莫斯科见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