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税负转嫁的概念看判断方法税负转嫁是税收负担在商品流通过程中,通过变化而出现的在不同 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一种再分配过程。因此,价格变化是税负转嫁的具体途径。所谓价格变化,是 指课税前后商品价格的差异,这一差异仅因课税而引起,假若是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则不算税 负转嫁之列。课税导致的商品价格变化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商品销售价格提高,称为税负的前转 ;二是生产要素价格降低,称为税负的后转;三是商品销售价格的多次提高或生产要素价格的多次 降低,称为税负的复转或散转。由于税负是否转嫁完全取决于课税是否引起了商品价格的变化,如 果课税前后商品价格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变化是因课税而引起,则存在税负转嫁,而且价格变化 量即是税负的转嫁量,如果课税前后商品价格没有变化,或者虽然有了变化,但并非因课税而引起 ,则不存在税负转嫁。因此,课税前后商品价格是否变化就成为判断税负是否转嫁的基本方法。确 定课税前后商品价格是否变化,从规范分析的角度看,略为简单;但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看则颇为复 杂。实证分析一般采有计量模型进行,西方经济学家重点对公司所得税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分析 比较复杂,模型和数据不同,所得结论亦异,甚至相互矛盾。无论是规范分析,还是实证分析,要 判断是否存在税负转嫁,最终都必须确定因课税而引起的课税前后商品价格的变化量。确定这一变 化量有可能通过直接判断来实现,也有可能通过间接判断来实现。所谓间接判断,即设立一个中间 参数,并通过确定中间参数来确定价格变化量,但这时必须注意,从逻辑上讲,中间参数与价格变 化量之间至少要具有充分关系,即中间参数必然地推出价格变化的存在。二、价格背离与税负转嫁 我国有些经济学者在承认税负转嫁的前提下,根据某一商品的市场价格是否偏离价值来判断是否存 在税负转嫁,认为只要商品价格符合价值,税收实际上只是对纯收益的提取,一般不会发生转嫁; 相反,如果价格高于价值或即使两者相符,但其原材料价格低于价值的,大都存在转嫁。对此观点 ,我认为:首先,这一判断方法是不充分的。我们知道,课税前商品市场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存 在三种可能性;门)两者相符;(2)市场价格高于价值;(3)市场价格低于价值。课税对商品 的市场价格存在两种可能的影响;门)不影响市场价格;(2)市场价格提高。前者不存在税负转 嫁,后者存在。这样,由课税而导致市场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其情况如表(l)所示 :因为提高价格对应着税负转嫁,所以即使存在税负转嫁,市场价格与价值之间也存在三种关系, 与没有转嫁的情形完全一样,换句话说,市场价格高于价值可能存在税负转嫁,但也可能不存在, 因而是不充分的。至于原材料价格低于价值的情况,原理和上述完全一样,不再赘述。其次,有必 要对产生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根据价格背离价值来判断是否存在税负转嫁之所以不充分,原因主 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导致价格背离价值,除税收因素外,还有市场供求关系,商品垄断经营等多种 因素,而这一判断方法显然忽视了其他因素的存在;二是这一判断方法是以同一时点上价格与价值 的对比关系为依据,而税负是否转嫁却必须以不同时点上市场价格的对比关系为依据。由于同一时 点上的对比关系根本不”包含课税前的价格信息,自然无法推导出不同时点上市场价格的对比关系 。三、价内税、价外税与税负转嫁所谓价内税,一般是指税金成为价格内涵的流转税,如我国现行 的消费税和营业税。价外税则是税金作为价格附加的流转税,如现行的增值税。价内税与价外税的 主要区别是:(1)价内税是价税合一的,而价外税则是价税分流;(2)价内税的计税价格是含 税价格,而价外税的计税价格是不含税价格。第一点区别仅仅是形式上的,对税负是否转嫁没有影 响。因为税负是否转嫁取决于课税前后商品价格是否变化,而商品价格变化是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 结果,因此,税金无论是作为价格的内涵,还是作为价格的附加,只要课税引起了市场供求关系的 变化,并进而影响了商品的市场价格,就存在税及转嫁。那么价内税与价外税在单位产品税金相同 的情况下对供求关系的影响是否有相同的结果呢?我们假定对某一商品A课征价内税,每单位税金 为10元,成本加利润为90元,课税后商品价格为100元;如果改征价外税,每单位税金为1 0元,课税后商品价格为90元。表(2)表示了价内税和价外税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影响。从上 表中,我们看到价内税和价外税中的许多项目的数值是不相同的。但是,在商品交易中,生产者关 心的是扣除税金的所得,消费者关心的则是购买商品所需的总支出,而这两项指标无论是课征价内 税还是课征价外税,都分别为90元和100元。这就是说,价内税和价外税的第一点区别纯粹只 是形式上的东西,实际上对生产者和消费者或者说对市场供求关系具有着同样的影响,因此对税负 转嫁也有同样的影响。四、其他判断方法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外,我国一些经济学者还提出过另外两 种方法:(1)根据行业税率与平均税率的差别来判断;(2)根据行业利润率与平均利润率的差 别来判断。根据行业税率与平均税率的差别来判断,首先必须对各行业总的税负进行估计,如对某 一行业既征增值税,又征关税和所得税等,此时就必须对各税加以综合分析,求其总的负担率,然 后再根据总的负担率来判断。这一判断方法内含的理论依据是如果某一行业总的负担率高,税负必 有转嫁者。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下述问题却没有解决:()求总的负担率的困难;(2) 各税种转嫁的情况,因为是从总体上进行判断,所以各税种转嫁的情况难以求得;(3)此种方法 暗含的另一理论依据是,如果行业总的税收负担率在平均税率以下,则该行业所有税种其税负都不 能转稼,这显然是错误的。即使是实行统一税率的流转税,如果其影响企业的边际成本,仍有转嫁 的可能。至于根据行业利润率与平均利润率的差别来判断,则更加草率。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在公司 所得税的实证研究中,确实采取过利润比较的方法,但它是根据下列方法的派生物:根据课税前后 商品价格的变化来判断。如果我们根据课税后某一行业利润率与平均利润率的差别来判断,将得到 如下结论:倘若行业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则该行业存在税负转嫁,反之,则该行业不存在转嫁 。由此衍生出另一个结论:我国长线产品都存在税负转嫁,而短线产品则不存在税负转嫁。这显然 与最起码的经济常识相矛盾。这一判断方法与根据价格背离价值进行判断犯了同样的错误。对判断 税负转嫁的几种方法辨析@高静娟率与平均利润率的差别来判断。根据行业税率与平均税率的差别 来判断,首先必须对各行业总的税负进行估计,如对某一行业既征增值税,又征关税和所得税等, 此时就必须对各税加以综合分析,求其总的负担率,然后再根据总的负担率来判断。这一判断方法 内含的理论依据是如果某一行业总的负担率高,税负必有转嫁者。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下 述问题却没有解决:()求总的负担率的困难;(2)各税种转嫁的情况,因为是从总体上进行判 断,所以各税种转嫁的情况难以求得;(3)此种方法暗含的另一理论依据是,如果行业总的税收 负担率在平均税率以下,则该行业所有税种其税负都不能转稼,这显然是错误的。即使是实行统一 税率的流转税,如果其影响企业的边际成本,仍有转嫁的可能。至于根据行业利润率与平均利润率 的差别来判断,则更加草率。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在公司所得税的实证研究中,确实采取过利润比较 的方法,但它是根据下列方法的派生物:根据课税前后商品价格的变化来判断。如果我们根据课税 后某一行业利润率与平均利润率的差别来判断,将得到如下结论:倘若行业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 ,则该行业存在税负转嫁,反之,则该行业不存在转嫁。由此衍生出另一个结论:我国长线产品都存在税负转嫁,而短线产品则不存在税负转嫁。这显然与最起码的经济常识相矛盾。这一判断方法与根据价格背离价值进行判断犯了同样的错误。对判断税负转嫁的几种方法辨析@高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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