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中的税收问题林松我国的股票市场尚处在发育阶段。对于股票交易中的税收政策和征税 制度问题,近几年来一直在探索中。从我国股票交易市场来看,涉及到税收的征免问题很多,如对 上市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取得的溢价收入是否征税?股票在二级市场交易中要征收什么流转税?对股 票转让取得的所得是否要征税或如何征税?对上市公司派送的股息、红利、红股应该征什么税和如 何征税?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在股票,交易中的征税应属于地方税收。但是, 股票交易中的税源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而税收的征收只在设立证券交易所的上海市和 深圳市,其税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如何分配?都是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 经济利益关系十分复杂的问题。要通过科学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做法,通过实践并 总结经验,从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来制定符合我国 国情的、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予以妥善解决。就上述问题而言,我国深圳经济特区经过多年 的探索,针以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何上市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取得的溢价 收入免予征税,其收入列入法定公积金,转作资不处理。这样做,既有利于保护股民的投资热情, 又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股市筹措资金。对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在股票市场运作初期,规 定由卖方按交易额缴纳6‰税率的《印花税》。后改为交易双方各按3‰税率缴纳《印花税》。之 所以这样规定‰,一是当前我国还没有针对股市交易行为征税的相应法律依据;二是《印花税》已 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征税,对股票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已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同时,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通过几年的实践,采用税收负担适度的《 印花税》来调节股市的运行,客观上起到了培育股票市场的作用。对于股票交易所得,即买实股票 增值利得的征税问题比较复杂,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处理办法不尽相同,大致有以下三种形式:(1 )对公司和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免予征税。原因是,理论上一般经营所得与股票交易所得不同。一般 经营所得,是可以预期的经常性和循环性的所得;而股票交易所得,则是无法预期的意外的风险所 得。为了体现这两种不同性质所得在政策上的差别,一般对经营所得征收所得税,对于包括股票交 易所得在内的资本利得则免予征税。(2)对股票交易所得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属于公司、企 业的股票交易所得,并入利润总额征收公司或企业所得税,而对于股票交易中的个人所得提供免税 待遇。(3)对公司和个人股票交易所得都征税,但对个人股票交易所得买行轻税。深圳经济特区 针对深圳的实际情况,在政策上明确企业取得的股票交易所得并入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亏 损可以从当年的盈利中冲抵。对于个人的股票交易所得的征税问题,认为目前还不具备条件,采取 了比较慎重的态度。对于股息、红利分配的征税问题,规定企业股东的股息、红利收入计入应税所 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超过国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部分, 按10%的税率征收原《个人收入调节税》,并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对于上市公司免费派送的红 股,或以低于当时行市一定比价配售的红股,由于送配股后股价上涨或下跃的情况难以料定,故对 上市公司派送的红股和低价配售的红股都免予征税。我国这次工商税制的重大改革,是建立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目的在于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股票市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 度,要为我国股票交易市场提供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并通过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有利于股票 交易市场的发展,不应理解为税制改革会冲击股票市场。如上所述,对于股票交易中的所得征税问 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对于这种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这方面问题 正在研究之中。最近深圳市税务局负责人在税制改革演讲会上也谈到,今年我国实行的重大税制改 革,不会对股市造成冲击,股民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增加。前段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分别 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一些股民担心上市公司的税负会增加,并以 为证券交易所得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事实上,由于深圳市税制改革已经统一了企业所得税 率、优惠政策和计税标准,各种性质的中外企业从1985年起即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国 家税务总局也已经原则同意沿袭这些改革成果和优惠政策。据悉,其他经济特区也与该市一样享受 这一特殊政策。其他地区的上市公司则可以由当地解决税率优惠问题。所以,税制改革并不增加上 市公司的税收负担。至于即将出台的证券交易税,则是从原来征收的印花税改过来的,其税率与现 在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一样,即向买卖双方各收取3‰。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的应税 项目,其中包括股息、红利所得,一直在征税,也只是对每年分红中现金收入超过银行一年期存款 利息的部分征收。对于证券交易所得(包括股票交易所得)的征税问题,据了解,西方国家多数不 征税。目前我国电脑化程度还不高,这个税种操作起来很困难,这个问题暂时还不能解决,笔者认 为,即便是我国对证券交易所得实行征税,对公司、企业股东所得与个人股东所得亦应分别不同情 况处理。尤其对个人股东所得征税,要考虑个人股东所得的风险因素以及发生亏损的抵补办法,要 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实行轻税政策,不可能象市井传说那样,对个人股东股票交易所得要征收 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从总体上来说,税制改革不会增加上市公司和股民的税收负担, 也不会对股票交易市场造成冲击。(作者单位: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责任编辑:谭安华责任 校对:蒋尧明关于股票交易中的税收问题@林松$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也只是对每年分红中现 金收入超过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的部分征收。对于证券交易所得(包括股票交易所得)的征税问题 ,据了解,西方国家多数不征税。目前我国电脑化程度还不高,这个税种操作起来很困难,这个问 题暂时还不能解决,笔者认为,即便是我国对证券交易所得实行征税,对公司、企业股东所得与个 人股东所得亦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尤其对个人股东所得征税,要考虑个人股东所得的风险因素以 及发生亏损的抵补办法,要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实行轻税政策,不可能象市井传说那样,对个 人股东股票交易所得要征收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从总体上来说,税制改革不会增加上市公司和股民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对股票交易市场造成冲击。(作者单位: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责任编辑:谭安华责任校对:蒋尧明关于股票交易中的税收问题@林松$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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