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长催交农业税被逮捕”得到的启示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人民代表报》1993年7月21日 刊出《催交农业税岂能采用非法手段乡长蒲立顺非法拘禁村民被逮捕》一文.文中列举了万源县红 旗乡政府为催交二村一社的村民王成国拖欠农业税采用非法手段,乡长薄立顺等3人被依法逮捕的 事实。读了此文,我们得到的启示是:1.要继续深入开展税法宣传。现在,还有不少农民纳税意 识淡薄.不少干部不知如何依法治税,许多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农业税条例 等税法知识学习不够,理解不深,运用不当。因此,今后各级财税部门必须继续深入开展税法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个个都能自觉主动纳税。2.要坚持依法治税。村民王成国拖欠以前 年度农业税339.22元,这是事实,其理由就是他家的耕牛问题多年未得到解决。耕牛问题未 得到解决就拖欠农业税款,这本身就不是理由.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和农业税有关条款。乡政府 完全可以向王成国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当三次以上催缴无效时.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汇报 情况,还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催交其拖欠税款,不应自己去采取非法一段,造成不 良后果。3.要严格划清税和费的界限。该乡政府强行举办税费“学习班”,税费不分,是导致农 业税征收难的症结。今后,必须一格分清税和费,税作税处理,费作费处理。只要这佯,我看不论 任何人有多少理由.拖欠农业税是绝对不行的,是要受到税法处理的。4.要多学法律,依法从政 。作为从事农业税收工作的人员,不但要学好税法,还应学习《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知识 。只有这样.才能依法治税,依法从政,正确起诉和应诉,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开县白桥乡财政所刘文)从“乡长催交农业税被逮捕”得到的启示@刘文$开县白桥乡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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