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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的两个“品牌”

Summary by : TsingHua
浏览次数 : 28  词语: 300   出版日期: 六月 05, 2003
据4月19日《辽沈晚报》报道,4月18日,辽宁省国税局和地税局的领导将一个烫金聘书郑重地 交到赵本山的手中,聘请他为辽宁税法宣传形象大使。此后,赵本山将以辽宁省税法宣传形象大使 的身份正式公开亮相。在随后的答谢辞中,赵本山表示,他要树立两个品牌,一个是“刘老根”, 另一个就是“税法大使”的形象。他不但要以切身行动及时足额纳税,同时还将要求《刘老根》剧 组的演员、他的弟子们依法纳税,他立志要做文艺界纳税最实的人。据悉,赵本山是辽宁省税务系 统开展税法宣传活动12年来,惟一聘请的一名明星大使。税务机关的选择也经过了一番慎重考虑 ,考虑到赵本山多年严格履行税收义务,才最终发下聘书。税务部门选赵本山当“税法大使”,不 仅因为他是名人,是观众喜爱的笑星,更重要的是他在演艺界这么多年始终做守法公民,无论是拍 电视剧还是做广告都主动纳税,也从来没有因为税务问题而找过他,他有资格担任这个职务。被誉 为“东方笑神”的赵本山,10多年来创作了《相亲》、《卖拐》、《刘老根》等许多优秀的小品 和影视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个感人的艺术形象,令人在捧腹大笑之余受到启发和教育。更让人 折服的是,演出的巨大成功使他名利双收,但他不耍大腕脾气。致富不忘国家,每次演出的收入都 首先依法及时足额交税,在给观众带来欢乐的同时,为国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表现出很强的法律 意识和纳税意识。迄今为止,民众看到的赵本山是一个较真的诚信纳税者,没有发生过纳税方面的 “别扭”。现在,他又同时打出了两个“品牌”,充当有说服力的“税法大使”,再一次彰显了他 良好的法律观念和强烈的纳税意识。在我看来,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至少应该在两方面表现突出: 一是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即在戏剧表演舞台上,靠自己的表演天赋和勤奋努力,向大众奉献无 愧于时代的作品和饱满的艺术形象,不断增强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二是要以良好的行为影 响人,即在人生舞台上、在现实生活中遵纪守法,德艺双馨,不但认真演戏,而且好好做人,严守 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而遵守税法规定、诚信纳税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一个人对国家和社 会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依法纳税。所以,只有像赵本山这样的既 有优秀作品问世,又有良好个人品德的演员,才是值得人们爱戴和称颂的艺术家。应该看到,现在 仍有些明星未能重视打好两个“品牌”。他们只打好了舞台上艺术形象的“品牌”,没打好现实人 生中遵纪守法、自觉纳税的“品牌”。如有的因纳税丑闻弄得声名狼藉,费好大劲才恢复在观众中 的声誉;还有的因偷逃税款触犯国法,锒铛入狱,更令人叹惜,这是得不偿失的。记得著名相声演 员姜昆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宁愿不要钱,也不能不缴税,这个风险不能冒。从自己口袋掏 钱当然难,但该掏的就得掏。交税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的确如此。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 尽的义务,只有守法经营,积极交税,才能得到社会肯定,树立良好的形象。对于演艺人员来说, 如果对依法纳税缺乏正确的认识,绞尽脑汁偷逃国家税收,结果不仅得不到好处,而且会“偷鸡不 成反蚀米”,受到法律制裁,名誉扫地,经济受损,严重者还会身败名裂,使个人的演艺生涯遭受 重大挫折。待到幡然醒悟,已是悔之晚矣。所以,还是像赵本山、姜昆那样积极交税为好,既为国 家做了贡献,同时也保护了自己。其实,必须打好两个“品牌”的,又何止是演艺人员、文体明星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打好这样两个“品牌”,既要有价值的人生和事业的成功,又要遵守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国税,而后者是法制社会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应该成为人们做人的准则。赵本山的两个“品牌”@梁守泰
@宫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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