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保护和解放农村生产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 ,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是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经济中的进一步完善。对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加快农业和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参加全省农村税改试点工作 ,我体会到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权宜之计 ,而是对我国税收制度、财政收支体系、农村经济管理体系和农村分配制度的一次综合配套改革。农村税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对加强农经体系的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不花大气力不动真功夫加强农经体系建设 ,就会使农村税费改革达不到预期的效果。1 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1.1 税负不公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 ,大量的农田被占用 ,农地减少而按土地面积计征的农业税并未减少 ,使全省的农业税演变为按人分摊 ,即农业税演化成“人头税”。试点方案中农业税按承包地面积征收 ,使得种地越多的农户上缴税费越多 ,那些从事二、三产业等较高收入的农户反而上缴得少 ,而且乡村间也因此形成较大的税负不均。目前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状况达不到农村税改的要求 ,急待加强。1.2 课税对象是土地的总收入而不是纯收益现行农业税是按土地的总产量 (即总收入 )而不是按土地的纯收益征收的 ,这使农业和工业企业处于明显不平等的地位。工业企业的赋税 ,一般是按其经营活动的纯收益或增加值计征。农民按照土地的总产量缴税 ,意味着农民为生产而进行的各种农业物质投入、支出也成了税赋的计征对象 ,这无疑在事实上增加了农民的税收负担。在当前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格局下 ,如何准确测度农民收入 ,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庞大的测度成本 ,不仅使这种准确测度难以实现 ,还为农民收入“泡沫”的形成 ,提供了方便条件。如何统计、确定、管理农村的收益分配 ,农村税改对此又提出了更高要求。1.3 粮食价格低 一些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 ,使得不少地方农民的售粮收入抵不上应缴税费 ,仍然要上门征收 ,形成新的矛盾。如何上门征收 ,农经部门要加强监督。1.4 农民负担监督难 ,抵制农民负担增长难农村税费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的状况 ,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对农民税费负担的监督状况。农民对其负担增长的监督和抵制 ,往往是严重不足的、低效的。除非这种负担问题 ,在一定范围内激化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否则 ,单个农户抵制负担增长的最有力形式 ,就是抗交 ,甚至“以死抗争”。农民要对其负担状况进行监督 ,还会受到农民对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法规知之甚少的困扰。在当前情况下 ,多数农民并不一定很清楚 ,哪些负担是合理合法的 ,哪些负担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在有些地方 ,政府部门有意无意地减少对有关减负政策的宣传 ,使农民对其负担增长的监督和抵制更为艰难。农村税改后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是取消 ,而应加强。1.5 乡村负债积重难返 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前 ,乡村负债可以通过开辟名目繁多的税费向农民收取。但即便如此 ,乡村负债问题仍然越来越重。乡村负债积重难返 ,不仅是增加农民负担、导致农村税费收取难的重要原因 ,也成为乡村干部的精神包袱 ,牵扯了他们很大一部分精力 ,影响其从事乡村公益事业、促进乡村发展的积极性 ,包括从事农村税费改革的积极性。而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是农经“三大管理”之一。1.6 集体代替农户缴税和村组贷款交税现象普遍近年来 ,一些集体经济富裕的村组 (尤其城镇工矿区 )用集体积累资金代替农户缴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淡化了税收的严肃性 ,造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混乱。集体代承包户缴税 ,从表面看 ,让农民得到实惠 ,减轻了农民负担 ,但从法律角度去认识 ,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一是严重地削弱了农民的纳税义务观念 ;二是扰乱了税收秩序 ,不利于税收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在分户承包体制下 ,村组集体在法律上没有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纳税义务的主体资格 ,故而不得违背税法规定代替纳税人缴纳税款 ;三是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 ,多数富裕村组的集体积累只能算作“小富”。代缴税款 ,占用了扩大再生产资金 ,农村集体经济受到削弱。一些乡镇制定各项奖励措施 ,激励村里按时缴清农业税及统筹款任务。有部分村并不能及时从农户手中收到现金 ,便想方设法以村委会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 ,垫缴农业税和统筹款。贷款要支付利息。村委会用贷款如期完成了上缴税费任务 ,村干部得了奖金 ,可贷款利息必然要摊到农民头上。这就导致农民旧账未还 ,又添新债 ,其负担必然加重。这些现象说明集体资产在流失 ,集体财务失去监控。2 抓住机遇 ,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作为农村税改的主要配套方面 ,应以农村税改部署调整为契机 ,迅速加强体系建设 ,为农村税改试点的全面推进打好基础。2 .1 抓机构建设 ,建立农经管理组织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市、县、乡四级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村审计站、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 ,实行一套机构、三块牌子、合署办公制度。二是明确农经站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理顺隶属关系。通过组织、人事、编委联合下文 ,明确各级农经站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和乡(镇 )农经站实行县主管部门与乡 (镇 )双重领导 ,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农村审计站负责人的任免。明确规定各级农村审计站负责人任免前必须征得上一级农村审计站考核同意。四是要成立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 ,吸收法院、工商、农业等部门业务负责人参加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农经部门 ,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五是力争组建县级以上政府系列内的农村经济管理局。要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农经站可改建为农村经济管理局 (处 )。六是改善办公条件。应明确提出配备农经工作用车 ,配备打字复印设备 ,配备通讯工具和建设独立的办公室(楼 )。2 .2 抓法制建设 ,健全农经管理法规体系全省要在《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基础上 ,抓紧出台《贵州省农村审计条例》、《贵州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不仅内容完备、责权分明、操作性强 ,而且要相互配套 ,形成完整的农经法规体系。此外 ,还要制定与各项农经法规配套的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不仅明确农经执法的主体、客体 ,同时还要树立农经执法权威 ,为农经行业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2 .3 抓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热心为农民办事的农经专业队伍要把加强农经队伍自身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 ,以江泽民“三个代表”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 ,教育广大农经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思想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树立自强不息、主动进取、敬业务实的经管精神 ,培养心系农业 ,热心为群众办事 ,尽职尽责地完成农经工作任务的职业道德。二是抓法规业务培训 ,凭证上岗。每个农经干部要熟悉每一项政策法规 ,每一项业务 ,做多面手 ,适应各个岗位。2 .4 抓行业标准 ,提高农经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贵州省要在调查、试点的基础上 ,组织专家和实践工作者研究设计农经行业标准。如农村标准会计账簿、标准会计凭证、标准承包合同文本、标准集体资产管理文本。由省统一印刷、征订和发送。通过各类标准的实施 ,提高农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增强农经行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知名度。2 .5 要取得行政的推动 ,从而加大对农经工作的领导力度一是多争取以省政府的名义部署农经工作 ,提高农经工作的社会地位。二是重要农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之中 ,进行考核验收 ,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尽可能多地将农经日常工作纳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使农经部门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离不得 ,涉农部门离不开 ,广大农民群众离不了 ,有作为、有地位、有权威的农村工作部门。只有加强农经体系建设 ,才能提高贵州省农经工作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社会地位 ,强化农经机构 ,壮大农经队伍 ,从而极大地提高农经工作的法律化、标准化、正规化水平 ,才能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才能促进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才能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的监督管理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才能促进农村审计的监督管理 ,维护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才能促进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加强基层的廉政建设 ;才能确保国家在农村推行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并达到预期目标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大力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王永新$贵州省六盘水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六盘水553001税费改革;;农村;;体系;;建设政监督管理职能和乡(镇)农经站实行县主管部门与乡 (镇 )双重领导 ,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农村审计站负责人的任免。明确规定各级农村审计站负责人任免前必须征得上一级农村审计站考核同意。四是要成立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 ,吸收法院、工商、农业等部门业务负责人参加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农经部门 ,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五是力争组建县级以上政府系列内的农村经济管理局。要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农经站可改建为农村经济管理局 (处 )。六是改善办公条件。应明确提出配备农经工作用车 ,配备打字复印设备 ,配备通讯工具和建设独立的办公室(楼 )。2 .2 抓法制建设 ,健全农经管理法规体系全省要在《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基础上 ,抓紧出台《贵州省农村审计条例》、《贵州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不仅内容完备、责权分明、操作性强 ,而且要相互配套 ,形成完整的农经法规体系。此外 ,还要制定与各项农经法规配套的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不仅明确农经执法的主体、客体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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