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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走出历史的泥沼
摘要:4月23日,中国著名的法学家、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纽约进行
了一
场名为“中国宪政——走出历史的泥沼”的演讲。这次演讲围绕“中国的
宪政
”,论述了中国宪政的现状、为什么中国没有宪政以及如何在中国实现宪
政等
问题。
贺卫方以在中国对官员、政府没有实际的监督开题,认为对政府权
力的
内部监督是三权分力,而外部监督是利用民主的程序对政府进行监督,也
即宪
政。他说,宪政的第一个层面是对政府的监督,第二个层面,就是对民权
的保
护,即对政府侵犯民权行为的禁止和监督。但在中国很多法律本身就违反
了中
国的宪法,是对民权的侵害,比如《城市收容遣送办法》,这个“打死孙
治刚
”的法律就是典型的代表。类似的事件还包括作家余杰的被拘事件、湖北
杜正
斌事件、封杀网络BBS事件、处理法轮功事件等。这类违宪的恶法在中国
甚至
成了某些部门谋取利益的工具。在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违宪的审查机
制,在
人大也没有这样的常设机构。
对于中国为什么没有宪政,贺卫方认为,中国没有独特的宗教因
素。西
方在向宪政过渡时,宗教因素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教会作为独立的力
量,成为
对世俗政府力量的制约。其次,中国古至今没有到私人财产进行保护的制
度和
传统。保护私人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土地和财产的诸子
平均
继承传统使得私人财产无法积累到足以对抗政府和皇权的程度,这就是小
农经
济一个很大的弊端。再就是思想的独尊,无法形成探讨问题、自由思想的
传
统。古时有孔子,现在有三个代表,一部分人对思想的垄断、对真理的全
部占
有无法形成宪政需要的文化环境。
关于怎样才能实现宪政,贺卫方认为,促成党的分化、推动政党法人化是
前提
条件。政党成为法人,接受法律的监管,政党分裂为两个实力相当的实
体、互
相竞争,不再是巨无霸、不再党天下、不再凌驾于法律之上,中国的宪政
才能
发展。
贺卫方也强调,中国的法律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
”,虽然常有无奈之感,但相信历史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华民族肯定会建
立民
主、法治和宪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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